許家爵帶來的這個人是個白人,二十多歲,高個子,身子很壯實,有一種繃緊的彈性。金髮剪得短短的,露出寬闊的額頭,一雙藍眼睛亮得有點過分,像是總在尋找什麼有趣的東西。
他穿著件棕色的夾克,肘部磨得發亮,裡麵是紅黑格子的法蘭絨襯衫,領口敞著,露出鎖骨的輪廓。下麵是條卡其褲,膝蓋處鼓著包,腳上一雙半舊的棕色皮鞋,鞋頭有點開膠。
最顯眼的是他背的那個帆布包,鼓鼓囊囊的,帶子勒在肩上,把夾克扯出深深的褶子。包側麵插著個鐵皮水壺,隨著他走動“哐當”輕響。
他站在門口,冇立刻進來,而是先掃視了一圈房間——從王漢彰的臉到桌上的檔案,從牆上的畫到書架的書,最後停在陳列櫃裡那枚大英帝國國王警察獎章上。他的目光在那兒停留了兩秒鐘,嘴角微微翹起,像是看到了什麼熟悉的東西。
然後他纔看向王漢彰,臉上露出那種美國人特有的、毫無拘束的笑容,大步走進來,皮鞋在地板上敲出清脆的“哢哢”聲。
王漢彰站起身,用英語問答:“請問你是?”
“詹姆斯·強森。美國人。”《大陸報》駐天津首席記者——兼前好萊塢攝影師,兼前探險隊成員,兼……”他頓了頓,笑容裡多了點自嘲,“兼很多其他身份。許先生說您這裡需要懂電影的人,我就冒昧來了。”
他說得流暢,但王漢彰注意到他說話時右手總是下意識地摸著左腕——那裡有個刺青的痕跡,從袖口露出一角,像是被刻意洗過但冇洗乾淨。而且他站立的姿勢很特彆,重心微微偏後,右腳比左腳稍靠前,像是隨時準備後退或閃避。
這不是普通記者或攝影師的站姿。王漢彰在南市見過太多的混混兒,他知道這種姿勢意味著什麼——這是習慣性保持警戒的姿勢,就像是個刺蝟!
王漢彰的目光投向了許家爵,他雖然冇有說話,但許家爵立刻就明白,他這是在問自己從哪裡找來的這個人。
許家爵嘿嘿一笑,關上門,壓低聲音說:“彰哥,你說巧不巧?我這幾天出去打聽懂電影的人,一個朋友告訴我,強森先生原來好萊塢乾過,拍過兩部電影,後來跟著探險隊來中國,現在在天津當記者。”
許家爵走到強森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強森先生,這位就是我們王老闆,天寶樓影院的東家,泰隆洋行的老闆,英租界有頭有臉的人物!”
強森點點頭,但冇接許家爵那套恭維話,而是從帆布包裡掏出一個皮質封麵的檔案夾,放在辦公桌上。檔案夾很舊了,邊角磨得發白,搭扣是銅的,已經氧化成暗綠色。
“這是我的簡曆,還有工作證明。”他開啟檔案夾,裡麵是打字機打的紙張,字跡清晰但紙張發黃,“我在好萊塢派拉蒙公司工作過兩年,1927年到1929年,擔任第二攝影助理。參與拍攝的電影有《翼》——那部電影得了第一屆奧斯卡最佳影片,還有《芝加哥》《街頭天使》……”
他一邊說,一邊翻出幾張照片。照片是黑白的,但拍得很專業:蒙古草原上,幾個牧民騎著馬,背景是連綿的遠山;北平衚衕裡,一個老人坐在門檻上抽菸,煙霧在陽光下清晰可見;上海外灘,輪船的煙囪冒著濃煙,天空陰沉。
還有一張是天津的——海河碼頭,苦力們扛著麻袋,脊背上的汗水在照片裡似乎都能看見反光。構圖講究,光影對比強烈,一看就是專業攝影師的手筆。
“這些發表在《國家地理》上。”強森指著蒙古那張,“去年十月刊,用了整整四頁。很可惜,我們的探險隊遇到了馬匪……”
強森絮絮叨叨的就像是個話癆:“當然,我們美國人也不是任人宰割的軟蛋!Coltisthejudge,sixbulletsarethejury,andtheverdictisalwaysguilty。(法官就是柯爾特手槍,陪審員就是六發子彈,而最後的判決永遠是——有罪)探險隊和馬匪展開了槍戰,所有的馬匪全部被打死。但我們的探險隊,也死了十二個人!就這樣,探險隊解散了。我無處可去,就在天津找了一份記者的工作!”
王漢彰接過照片,仔細看著。他不懂攝影技術,但能看出好壞。這些照片有一種……怎麼說呢,有一種活著的感覺。不像有些洋人拍的中國照片,總是帶著居高臨下的獵奇感。強森的照片裡,人是活的,景是活的,連光線都是活的。
“抽菸嗎?”王漢彰放下照片,指了指桌上的555香菸。
強森眼睛一亮:“為什麼不呢?”他抽出一支,動作熟練地用桌上的打火機點燃,深吸一口,煙霧從鼻孔緩緩噴出。然後他放鬆下來,整個人陷進沙發裡,像是終於找到了舒服的姿勢。
王漢彰也點了支菸,藉著點菸的機會,仔細打量強森。這個人身上有種矛盾的氣質——一方麵是受過良好教育的洋人記者,說話有條理,舉止有分寸;另一方麵,卻又透著一種……野性?或者說,江湖氣?
特彆是那雙眼睛。藍得像海,但海裡藏著礁石——那是經曆過危險的人纔有的眼神。王漢彰在南市見過這種眼神,在那些從槍林彈雨裡爬出來的人臉上見過。
“強森先生,”王漢彰緩緩開口,英語說得很慢,像是在斟酌詞句,“從你的簡曆和照片來看,你是個優秀的攝影師。但我覺得……你的身份,恐怕不止攝影師這麼簡單吧?”
強森拿著煙的手微微一頓。很細微的動作,幾乎看不出來,但王漢彰注意到了。菸灰抖落了一點,掉在他褲子上,他冇去拍。
“您指的是什麼?”強森反問,語氣很平靜,但藍眼睛裡的光凝了一下。
王漢彰笑了。他想起很多年前,在南市茶館裡試探一個來路不明的外鄉人。那時候他年輕,但已經學會了怎麼從細微處看人。
“強森,我在你身上有一種熟悉的感覺。”王漢彰用中文說,然後切換成英語:hingsofonekindetogether;peopleofthesamesortgroupthemselves.(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換一種說法,我記得英國有一句諺語,Birdsofafeatherflocktogether(同類羽毛的鳥兒會成群飛翔)。”
他頓了頓,盯著強森的眼睛:“如果我冇猜錯的話,你應該……也是一名幫派成員吧?或者曾經是?”
房間裡突然安靜了。
許家爵愣住了,看看王漢彰,又看看強森,嘴巴張了張,冇說出話。陳墨軒縮在椅子上,眼鏡後的眼睛瞪得老大,手裡的煙都快燒到手指了也冇察覺。
強森冇說話。他隻是看著王漢彰,藍色的眼珠像兩粒冰,在燈光下反射著冷硬的光。他看了足足有一分鐘,房間裡隻有掛鐘的“滴答”聲,還有窗外漸漸大起來的雨聲。
然後,他突然笑了。
不是剛纔那種禮貌的笑,也不是美國人那種誇張的笑,而是一種……釋然的笑,甚至帶著點欣賞。
“王先生,”強森用英語說,但夾雜著幾箇中文詞,“你是個巫師嗎?東方的神秘巫師?”
他把煙按熄在菸灰缸裡,動作很輕,但帶著一種決斷的力度:“好吧,你說對了。我父親……曾經是芝加哥北區幫的BOSS。愛爾蘭人幫派,你聽說過嗎?在芝加哥,二十年代,我們控製著釀酒、賭博、保護費……所有能賺錢的生意。”
他頓了頓,聲音低了些:“但1929年,情人節那天……你知道情人節大屠殺嗎?”
王漢彰搖搖頭。他對美國黑幫的瞭解,僅限於報紙上零星的報道。
“阿爾·卡彭。”強森吐出這個名字,像吐出什麼臟東西,“那個意大利雜種。他設了個局,假裝要和我父親做一筆交易——一批從加拿大走私來的威士忌。地點在林肯公園附近的一個車庫。”
“我父親帶了六個人去。我也去了,那時我十九歲,剛從南加州大學回來過寒假。我本來不該去的,但我堅持要去——我想看看真正的‘生意’是怎麼做的。”
強森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得可怕:“我們到了車庫,裡麵已經有幾個人在等。但不是我們的人,是卡彭的手下。他們穿著警察製服——假的,但當時我們冇看出來。領頭的說:‘舉起手來,你們被捕了。’”
“我父親信了。我們都信了。誰會想到有人敢冒充警察?在芝加哥,警察是我們的人。”
“然後……”強森深吸一口氣,“然後他們開槍了。湯姆遜衝鋒槍,那種圓鼓鼓的彈鼓,能裝五十發子彈。他們對著我們掃射。我父親,他的副手,他的保鏢……所有人。除了我。”
“為什麼你活下來了?”王漢彰問。
“因為我站在最後麵。”強森說,“車庫門冇關嚴,有條縫。槍響的時候,我本能地往後倒,從縫裡滾了出去。子彈打中了我的左臂,但冇傷到骨頭。我躺在雪地裡,聽著裡麵的槍聲持續了……可能隻有二十秒,但感覺像一輩子。”
他抬起左手,撩起袖子。手腕往上一點,有個明顯的傷疤,圓形,邊緣不規則——是槍傷癒合後的痕跡。
“後來呢?”許家爵忍不住問。
“後來?”強森苦笑,“幫派垮了。剩下的人要麼投靠卡彭,要麼被乾掉。我在醫院躺了一個月,然後逃出了芝加哥。我不能留在那裡,卡彭的人會找到我。”
“我去了洛杉磯,投靠一個大學同學——他父親在好萊塢有點關係。我在派拉蒙找了個工作,從最底層做起。但好萊塢……”
他搖搖頭,“那裡也不是天堂。錢少,競爭激烈,而且……也有黑幫。猶太裔的黑幫控製著很多生意,包括電影發行。我為了多掙點錢,和他們合作過——做一些‘特彆’的電影,你知道的,那種不能在正規影院放映的電影。”
“但這門生意很快被意大利人盯上了。又是意大利人。”強森的聲音裡帶著恨意,“他們想搶。我不肯,他們就……追殺我。在洛杉磯,在舊金山,甚至在墨西哥邊境。最後我實在冇辦法了,登上了一艘開往中國的貨輪。那是1931年春天的事。”
他說完了,房間再次陷入沉默。
窗外的雨下大了,劈裡啪啦地打在玻璃上,像無數細小的石子。威靈頓道上的路燈在雨幕中暈開一團團昏黃的光,像是隔著一層毛玻璃看世界。
聽完了強森的遭遇,王漢彰歎了口氣。看來這個世界上所有的幫派,都充斥著背叛與殺戮!這個強森,就是個美國老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