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雲閣內的茶香尚未散去,張啟雲與雲飛揚達成的初步意向,已在青雲宗高層悄然傳開。並非所有人都能如宗主般,對張啟雲拒絕即刻入宗的決定全然理解與接受。尤其是幾位較為保守、看重門戶之別的長老,聞訊後不免有些微詞。
“客卿長老之位何等尊崇,歷來隻授予對本宗有特殊貢獻的外姓高手,且需經重重考覈。此子雖醫術了得,武道見識不凡,但終究年輕,又非我武道正統出身……宗主是否過於厚待了?”一位掌管戒律、麵容古板的長老在私下議事時,提出了疑慮。
“李長老言之有理。”另一位負責傳授基礎功法的教習長老點頭附和,“況且,他提出那等‘定期往來、交流切磋’的鬆散約定,看似互惠,實則我宗開放秘境、典籍,他能學我宗之長,而我宗所得,不過是一些調理養生之法,是否值得?”
這些議論,自然逃不過雲飛揚的耳朵。他隻是微微一笑,對身邊的李承嶽道:“承嶽,你怎麼看?”
李承嶽沉吟道:“宗主,幾位長老的顧慮不無道理,門戶之見與利益權衡,確是常情。但依弟子觀察,張先生其人,誌不在一門一戶之得失。他身負絕學,卻無倨傲之氣;麵對誘惑,能守自身根本;行事既有仁心,亦不乏章法。與他建立的,並非簡單的交換關係,而是一種基於相互尊重與長遠需要的同道之誼。我宗功法剛猛,隱患日顯,青冥長老之事便是明證。張先生所代表的調和之道,於我宗而言,非錦上添花,實是雪中送炭。且觀他與特別事務處理局、與玄術界新興力量的關係,與此等人物結緣,對宗門未來在世間行走,亦有益處。”
雲飛揚頷首:“你看得透徹。非常之人,當以非常之禮待之。些許資源開放,換來的可能是宗門功法體係的補全與未來更多的可能性。此事,我意已決。接下來,便是與張先生敲定這‘約定’的具體條款了。既要顯出我宗的誠意與信任,也要確保彼此的權責清晰。”
兩日後,還是在淩雲閣,但參與的人多了幾位。除了雲飛揚、張啟雲、李承嶽,還有那位提出疑慮的戒律堂李長老,以及掌管典籍藏書的文淵閣孫長老。氣氛比上次更為正式。
雲飛揚開門見山:“張先生,前日所言,建立長期交流之誼,雲某與幾位核心長老商議後,皆表贊同。今日請先生前來,便是想與先生共同擬定一個章程,以便日後長久施行,也有個依據。”
“理應如此。”張啟雲點頭。他明白,與一個古老宗門打交道,空口無憑的約定是靠不住的,必須有明確且雙方認可的條款。
雲飛揚示意,孫長老便拿出一卷早已準備好的絹帛,上麵以工整的楷書寫下了青雲宗初步擬定的條款框架,遞給張啟雲過目。
條款頗為詳細,主要包括:
1.名分:尊張啟雲為青雲宗“客卿長老”(名譽性質),享有相應禮遇,但不受一般門規約束,不參與宗門內部事務決策與管理。
2.交流週期:張啟雲每年前來隱霧穀駐留的時間不少於一個月;青雲宗每年可派遣不超過五名核心弟子,前往江城太清中醫藥傳承中心交流學習,時間由雙方商定。
3.權責:張啟雲在宗期間,有義務開設講座或小範圍授課,傳授陰陽調和、養生導引及與武道修鍊相關的醫理知識;需對宗門提出的、與功法反噬或修鍊疑難相關的個案進行研析並提供建議。青雲宗則開放“文淵閣”前三層典籍(不涉及最核心傳承)供其查閱,並提供必要的藥材、器物及修鍊靜室支援。
4.互助:若青雲宗遭遇重大外敵威脅(需明確定義),張啟雲在能力範圍內應提供支援;反之,若張啟雲及其關聯方(如傳承中心、基金會)遇到需武道力量解決的重大麻煩,青雲宗亦應酌情相助。
5.限製: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對方的核心傳承秘密;青雲宗弟子在外,不得濫用從張啟雲處所學醫術為非作歹;張啟雲亦不得將青雲宗功法私自外傳。
條款考慮得相當周全,既給了張啟雲極高的地位和一定的資源使用權,也明確了他的義務,並設定了互助與保密框架。尤其是“客卿長老”的名分和不受一般門規約束的說明,以及對他現有事業的“關聯方”的提及,都顯示了青雲宗的誠意與變通。
然而,張啟雲仔細閱讀後,沉默片刻,指著其中幾處,提出了自己的條件。
“雲宗主,諸位長老,條款大方向,晚輩基本贊同。隻是有幾處細節,希望能稍作調整,以更符合實際情況。”
“先生請講。”雲飛揚示意。
“首先是這‘客卿長老’名分。”張啟雲緩聲道,“名者,實之賓也。晚輩既非常駐宗內,亦不參與實務,擔此長老之名,恐有名不副實之嫌,也易引來不必要的關注或非議。不如改為‘客卿’或‘供奉’即可,無需‘長老’二字。禮遇於心即可,不必拘於虛名。”
他這話一說,那位戒律堂李長老臉色稍霽。張啟雲主動降低名分,既顯得謙遜,也免去了宗門內部一些關於“破格”的爭議。
雲飛揚與孫長老對視一眼,點了點頭:“可。便依先生,稱‘客卿’。”
“其次,是關於交流時間。”張啟雲繼續道,“每年固定駐留一個月,恐怕難以保證。晚輩在江城事務繁雜,亦有遊歷、處理突發事宜之需。可否改為:晚輩承諾,在非特殊情況下,每兩年內,累計前來貴宗交流時間不少於兩個月?具體時間可提前半年協商確定。這樣更具彈性,也更易執行。”
這是基於現實的考慮。固定時間在當下這個多變的時期確實難以保證。雲飛揚略作思索,也同意了:“可。便以兩年為期,累計兩月。”
“第三,關於權責中的‘授課’與‘研析個案’。”張啟雲神色認真,“傳授知識、研討疑難,晚輩義不容辭。但需明確,所傳主要為普適性的理念、方法與基礎調理之術,以及針對具體問題的解決思路,而非係統的、可構成獨立傳承的完整功法體係。個案研析,也需基於自願與病情需要,且最終方案需經貴宗與當事人同意方可實施。此外,貴宗弟子至江城交流,亦需遵守我傳承中心的規矩,以學習、體驗為主,不可乾涉正常運作。”
這一條,是劃清知識傳授的邊界,避免被誤解為他在“另立門戶”或過度介入青雲宗內部教學,也確保了自己地盤的主導權。孫長老記錄下來,表示無異議。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張啟雲目光掃過眾人,語氣平和卻堅定,“關於‘互助’條款,尤其是涉及外部威脅部分。晚輩與貴宗結緣,自然願在道義與能力範圍內相互扶持。但此‘互助’,必須基於幾個前提:其一,事由需正當,符合公義;其二,不得違背晚輩個人原則及國家法度;其三,不得強製要求晚輩做其能力明顯不及或違背本心之事。”
他頓了頓,進一步闡明:“換言之,晚輩保留根據具體情況,獨立判斷是否參與、以何種方式參與‘互助’的權利。同樣,若晚輩請託貴宗,貴宗亦有此權利。我們建立的應是基於信任與道義的盟友關係,而非帶有強製義務的捆綁關係。此條,關乎晚輩的根本自由,還請宗主與諸位長老明鑒。”
此言一出,閣內安靜了一瞬。李長老眉頭微皺,似乎覺得張啟雲的條件有些“過於自我”,缺乏對宗門的全然奉獻精神。雲飛揚卻陷入了沉思。
張啟雲這番話,核心就是“保留自由身”。他不願被任何一方完全繫結,即使麵對青雲宗這樣的龐然大物,也要確保自己行動的自主權和道德選擇權。這既是對自身獨立性的扞衛,也是一種極為清醒和負責的態度——不輕易承諾無法保證的事情。
雲飛揚緩緩開口:“先生的意思,雲某明白了。先生是希望,我們之間的紐帶,是‘道義’與‘信任’,而非‘契約’與‘強製’。互助是基於共同認可的理由與各自的能力、意願,而非冰冷的條款義務。”
“正是。”張啟雲坦然道,“如此,這份關係方能長久,亦不會在麵臨複雜抉擇時,成為彼此的枷鎖。”
雲飛揚目光掃過李長老和孫長老,見他們雖仍有思索,但並未強烈反對,便做出了決斷:“好!先生坦誠,雲某亦以誠相待。便依先生之意,修改‘互助’條款,強調基於道義、自願與能力的原則,明確雙方的獨立判斷權。具體措辭,可由孫長老與先生共同斟酌擬定。”
張啟雲拱手:“多謝宗主理解。”
接下來的時間,孫長老與張啟雲就條款的具體措辭進行了仔細的推敲。最終形成了一份名為《青雲宗與張啟雲客卿交流互助約定》的正式文書,一式兩份,以古樸的繩結方式裝訂,並由雲飛揚與張啟雲分別以宗主印鑒和個人名章用印確認。
文書既成,閣內氣氛更加融洽。李承嶽適時送上靈茶,雲飛揚舉杯笑道:“今日約定既成,望先生與我青雲宗,友誼長存,彼此共進。”
張啟雲舉杯相應:“多謝宗主,多謝諸位長老。晚輩必當儘力。”
離開淩雲閣時,天色已近黃昏。晚霞將隱霧穀上空的雲海染成金紅,瑰麗壯觀。張啟雲手持那份墨跡未乾的約定文書,心中一片澄明。
他成功地在獲得一個強大武道宗門支援與友誼的同時,最大程度地保留了自己的獨立性和自由度。沒有虛名所累,沒有強製義務捆綁,有的是一份基於相互需要與尊重的、清晰而有彈性的合作框架。
這或許不是最緊密的聯盟,但卻是最符合他當下心境與處境的選擇。他依舊是張啟雲,太清門的傳人,江城的醫者,行走在自己選擇的道路上。隻是這條道路上,又多了一個可以駐足交流、相互援引的驛站。
回到客院,柳依依早已收拾好行裝,有些焦急地等候。見師父回來,連忙迎上。
“師父,事情…談妥了?”
“嗯。”張啟雲將文書收起,神色平靜,“三日後,我們啟程回江城。”
“太好了!”柳依依鬆了口氣,隨即又好奇道,“師父,青雲宗……給了您什麼職位嗎?”
張啟雲望向窗外漸暗的天色與亮起的點點燈火,微微一笑。
“一個可以自由來去的客卿罷了。虛名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拿到了我們需要的東西,也沒有失去我們不該失去的。”
自由身,纔是最珍貴的。
(第184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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