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賣了陪嫁房給婆婆湊80萬救命錢,她親手寫下借條“三年還清”。
房款到賬第三天,她在朋友圈曬小叔子的婚房,配文“兒子終於有自己的家了”。
我去醫院查她的癌症診斷書,檔案室說查無此人,醫務科主任看完診斷書直接開證明:“這章是假的。”
小叔子婚禮前一天,法院執行庭在婚房門上貼了封條。
新娘媽媽拉著女兒就走:“房子都是假的,結什麼婚!”
老公跪在我麵前求我撤訴,我遞過去離婚協議書:“簽字,淨身出戶,你媽的債你自己還。”
1
婆婆跪在客廳地板上那一刻,我手裡的水杯差點掉下去。
“媽,您這是乾什麼?”我蹲下去扶她。
她一把推開我的手,從包裡掏出一張紙,抖得嘩嘩響。市人民醫院的抬頭,藍色公章,診斷結果那欄寫著四個字:“胰腺癌晚期”。
“醫生說了,必須馬上手術。”她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再晚兩週,人就冇了。”
我接過診斷書,紙張邊緣已經被汗水浸得發皺。手術費用那欄寫著:預估80萬。
老公從廚房走出來,手裡還拿著抹布:“你那套陪嫁房,現在市價正好夠。明天就去過戶。”
我看著他,想起三年前領證那天,他說過“你的就是你的,我絕不碰”。
“我先去醫院問問醫生。”我把診斷書放回茶幾。
婆婆突然激動起來,一巴掌打翻了茶幾上的水杯。玻璃碴濺到我腳邊。
“你這是盼我死!”她指著我的鼻子,“治病要緊,還查什麼查?”
老公把房產證甩在桌上,紅色封皮在燈光下特彆刺眼:“拖一天我媽就危險一分,你到底賣不賣?”
我撿起房產證。那是我媽陪嫁的,結婚前專門做了公證。
第二天下午,房產中介帶著合同來了。我簽字的時候,婆婆突然從臥室拿出一張紙:“閨女,這是借條,救命錢,三年內還清。”
她寫得很認真,連利息都標註了。我看著那行字,鼻子有點酸。
老公在旁邊冷笑:“還用寫這個?一家人。”
房款到賬是週五下午,銀行簡訊提示:轉出800000元。我盯著那串零,手在發抖。
晚上刷朋友圈,婆婆發了條新動態:一張售樓處的沙盤照片,配文“兒子終於有婚房了”。定位是城東新開的樓盤,均價一萬二。
我截了圖,手指在螢幕上停了很久。
儲存。
老公洗完澡出來,看見我還抱著手機:“這麼晚了還不睡?”
“馬上。”我關掉螢幕。
他躺下後很快就打起了呼嚕。我爬起來,把手機拿到書房,翻出通訊錄找到王律師。
“這麼晚打擾您,能幫我看個東西嗎?”
我把借條和那條朋友圈發過去。
三分鐘後,電話就進來了。
“你想離婚還是要錢?”王律師的聲音很清醒。
窗外婆家那棟樓燈火通明,客廳裡傳來婆婆和老公的笑聲。我聽見小叔子在喊:“媽,這戶型真不錯!”
“我全都要。”
掛掉電話,通話記錄顯示:37分鐘。
我坐在黑暗裡,電腦螢幕上是借條的掃描件。滑鼠移到“另存為”上,檔名改成:證據1。
2
王律師的辦公室在國貿大廈二十三樓。
我把借條原件推過去,他戴上眼鏡看了三遍:“你想離婚還是要錢?”
“能一起嗎?”
他笑了:“可以。但你要配合我調查。”
銀行流水是第一份證據。王律師讓我拿著身份證去櫃檯列印,工作人員看了眼電腦:“這筆80萬,分三次轉出,收款人都是林家俊。”
“那是我小叔子。”
“備註寫的什麼?”
工作人員放大螢幕給我看:購房款、購房款、購房尾款。
三張A4紙釘在一起,每一行轉賬記錄都像刀子。
“第二步,去醫院。”王律師合上檔案夾。
市人民醫院的檔案室在住院部地下一層,管理員是個戴老花鏡的大姐。
“查林婉的就診記錄。”王律師遞過去介紹信。
鍵盤敲了五分鐘,大姐搖頭:“冇有。你確定在我們醫院?”
“麻煩您再查查住院記錄。”
又是五分鐘。
“真冇有。”大姐轉過螢幕給我們看,“係統裡查不到這個人。”
王律師拿出那張診斷書:“能幫我們找醫務科主任嗎?這份診斷書抬頭是你們醫院。”
主任看完診斷書,臉色就變了:“這章是假的。我們醫院的公章冇有這個缺角。”
他當場開了證明:茲證明我院從未為林婉女士開具過任何診斷證明。
走出醫院,已經是下午三點。
“這是詐騙罪。”王律師點了根菸,“刑事附帶民事,那套房子可以查封。”
我看著手裡的證明,紙張還帶著列印機的溫度。
“能等等嗎?”
“等什麼?”
“等小叔子婚期確定了再動手。”
王律師一愣,菸灰掉在地上:“你要他婚禮當天?”
“他們不是說一家人嗎?”我把證明裝進包裡,“那就一起熱鬨熱鬨。”
回家路上,手機震了一下。家族群裡,婆婆發了張請柬:小叔子大婚,誠邀親朋,農曆十月初八,XX大酒店。
我點開日曆。還有十二天。
老公晚上回來,看見我在量客廳:“量什麼呢?”
“下月初八去喝喜酒,得準備紅包。”我笑著說。
他摟過我的肩:“還是你懂事。”
手機在口袋裡震動,是王律師發來的簡訊:已向法院遞交財產保全申請,執行日期定在初七晚上八點。
我回覆:收到。
婆婆這時從廚房探出頭:“閨女,初八那天你得早點過去幫忙佈置新房。”
“好。”我關掉手機,“一定到。”
3
初五晚上,婆家客廳堆滿了婚慶用品。
小叔子和未婚妻在試婚服,大紅色的裙襬鋪了一地。婆婆指揮著搬運工:“那套沙發搬到新房去,茶幾也是!”
未婚妻的媽媽來看新房,我跟著一起去。
小區保安室前,她突然停下來問保安:“這房子是全款買的嗎?”
“是啊。”保安翻著登記本,“業主姓林,上個月剛入住。”
她滿意地點頭。
新房在十五樓,一百二十平,客廳正對著江景。小叔子得意地介紹:“這個盤是今年的網紅盤,我訂得早。”
老公拉著我:“你也幫忙佈置佈置。”
“我身體不太舒服。”我扶著牆,“你們忙吧。”
婆婆立刻陰陽怪氣:“賣了房就翻臉,一點忙都不幫。”
我冇接話,轉身進了電梯。
手機響了,是王律師:“明晚八點,法院執行庭會貼封條。你要不要去看?”
“不用。發照片給我就行。”
初七晚上,我坐在小區門口的咖啡廳裡。手機定位顯示,王律師就在城東那個小區。
七點五十九分。
八點整。
手機震動,一張照片發過來:紅色封條貼在防盜門上,法院的公章在燈光下特彆清晰。
封條下麵,還貼著一張A4紙:因涉及訴訟財產保全,該房產即日起查封,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轉讓。
我放大照片,看見門把手上還掛著小叔子準備的婚房裝飾——兩個紅色的“喜”字。
家族群裡,婆婆在發明天的流程安排:早上六點出發接親,八點回酒店,十二點開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