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公婆付了70萬首付買下婚房,我滿心歡喜地嫁進唐家。
剩餘的房貸,婚後三年一直由我獨自償還。
可誰知,婚後不久婆婆便帶著小姑子一家住了進來。
五口人的日子擠得轉不開身,我終於忍不住委婉問婆婆何時回去。
她當即甩下臉子:
“首付是我們唐家出的,房產證是我兒子的名字,你有什麼資格趕我們走?”
我攥緊拳頭,提起房貸的事。
婆婆冷笑一聲:
“你嫁給我兒子,你的錢就是他的錢!”
“我住在我兒子的房子裡,天經地義,誰也彆想把我趕走!”
我跟老公抱怨這事,他卻反過來指責我:
“我媽說的冇錯啊,彆以為自己還了點房貸就了不起,跟個討債鬼一樣!”
看著老公冷漠的神色,我握緊了拳。
這一家人,結了婚就變了副麵孔。
他看著我的眼神,像是看一個外人。
那一刻,我的心涼透了。
結個婚,這一家人就全變了麵孔。
三年青春,160萬房貸,在他們眼裡不過是一個“討債鬼”的笑話。
我沉默地握緊拳。
說我是討債鬼是吧?
那好,這三年的賬,我一筆一筆,跟你們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