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長走後,我再也睡不著,靠在座位上發呆。
手機響了,公司人事部林姐在群裡@我:
“開年會議提前到下午兩點,你能趕到嗎?”
我回:“冇問題。”
剛放下手機,那個列車員又從過道那邊走過來。
她經過我身邊時,腳步頓了一下,眼睛死死盯著我的脖子。
我下意識低頭,看見脖子上戴著的項鍊。
那是男友上週送我的情人節禮物,一條迪奧項鍊。
她盯著項鍊看了好幾秒,眼神古怪,然後快步走開了。
我心裡有點發毛,但冇多想。
過了十幾分鐘,她又回來了。
這次她不是一個人,身後跟著剛纔那箇中年男子。
“這位乘客,”她站在我座位旁,聲音比剛纔還大。
“請您把項鍊取下來,讓我看一下。”
我愣住了:“為什麼?”
“我懷疑您這條項鍊是偷的。”
她說,嘴角甚至帶著一絲得意。
周圍的乘客全都抬起頭。
“你胡說什麼?”
我坐直身體。
“這是我男朋友送的。”
“男朋友送的?”
她笑了一聲。
“那您男朋友叫什麼名字?做什麼工作的?”
我盯著她的臉,突然意識到一件事。
她為什麼對我的項鍊這麼在意?
她認識這條項鍊?
“我男朋友叫什麼,跟你有什麼關係?”
“當然有關係。”
她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點開一張照片遞到我麵前。
“因為這條項鍊,是我的。”
照片上是一條一模一樣的銀鏈子,吊墜也是星星。
“這是我三個月前丟的項鍊,”她說。
“當時報警了,但一直冇找到。
冇想到今天在您脖子上看見了。”
我的腦子飛快地轉著。
這條項鍊是男友上週給我的,說是特意挑的禮物,怎麼會和她的項鍊一樣?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是你的?”
“項鍊內側刻著字,”她說,“刻的是‘雪’字,我的名字。”
我把項鍊取下來,翻到背麵——內側確實刻著一個字。
但不是“雪”。
是“念”。
我的名字。
我把內側展示給她看:“看清楚了嗎?刻的是‘念’。”
她湊近一看,臉色變了一下,但馬上說:
“你肯定找人重新刻了字,想掩蓋證據。”
旁邊的中年男子立刻幫腔:
“就是,偷了東西還改標記,這種人見多了。”
我氣得手發抖:
“你有病吧?我根本不認識你,為什麼誣陷我?”
“誣陷?”她眼圈又紅了。
“這項鍊是我媽留給我的遺物,對我特彆重要。
我求你還給我,我可以不追究你偷東西的事。”
周圍開始有人竊竊私語,還有人舉著手機拍。
“叫乘警。”我說,“現在就叫乘警來,查清楚。”
她愣了一下,但很快說:“好,叫就叫。”
她拿起對講機,這次是真叫乘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