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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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陳訴來說,有安全感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自從父母離婚後,他總是害怕夜晚,害怕自己一覺睡醒,父親也會拋下他,那種被遺棄的恐懼感,令他從骨子裡討厭晚上,討厭安靜。
在瑞沿村,在絕大部分的農村裡,都非常的安靜,村口的小賣部開到九點已經算晚了。
太過安靜的時候,陳訴就會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想很多事。
想母親為什麼會拋下他?想父親的病什麼時候能好?想自己還會不會被拋棄?想明年的學費怎麼辦?有多少錢才能改變自己的現狀?
陳訴發奮圖強的讀書,睡不著就起來看書,反反覆覆的,成績自然很好。但對深夜安靜的恐懼從未消失,父親死後,就更嚴重了,後來撿到了小黎,上了大學,住在宿舍裡,晚上不算太安靜,纔好了一些。
可他又多了件難事——小黎的病。
陳訴太容易被事情壓得睡不著,也很少能睡個好覺,索性就壓縮了睡眠時間。
直到趙今宗出現。
趙今宗會讓陪他早點休息,趙今宗懷裡總是很暖,暖到讓陳訴覺得,他就算死過去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趙今宗陪著他的時候,他總能睡個好覺。
陳訴想,如果能瞞天過海也挺好的。
紙包不住火,怎麼可能瞞天過海?
陳訴再厲害也不可能騙趙今宗太久,既然註定冇法太久,不如好好過好當下,拋下太多顧慮,對趙今宗好一些,再好一些……
陳訴不該對趙今宗太苛刻。
陳訴回頭親了趙今宗一下,“趙今宗。”
“嗯?”
“我已經向alpha聯邦提交了離婚申請。”
“………”趙今宗笑了一聲,說:“好。”
陳訴隔著手套,緊緊地握住趙今宗的手,往enigma懷裡靠了靠,“晚安。”
第二天一早,enigma獸性大發,牙齒在x體附近輕咬,這在易感期裡,是要標#的意思。
趙今宗想讓陳訴成為他的alpha。
陳訴驚慌失措,“不行。”
陳訴的聲音在抖,像是在哭,在求,陳訴讓趙今宗不要標記他。
在易感期裡拒絕伴侶的標j,比拒絕做,還要過分。
伴侶會因為資訊素的契合度而臣服,配合,但拒絕標記意味拒絕一段關係。
趙今宗的眸色微暗。
陳訴吻住了趙今宗,親了好久,親到嘴唇發麻,把自己全盤獻給了趙今宗,隻為了求趙今宗不要標記他。
這樣的行為分不清是愛,還是不愛。
趙今宗擦去陳訴臉頰上的汗,承諾道:“不會標記你。”
標記意味著分手。
陳訴當初與趙今宗約法三章,說好了,不能標記。
陳訴懸著的心,總算是放下。
他抬手要摸趙今宗的x體時,被躲了一下,趙今宗擒住了他的手,輕輕地親,這是有些不高興了。
趙今宗還拒絕了吃藥。
易*期的enigma很難哄,陳訴哄了很久,趙今宗才肯吃藥。
早中晚的飯,是文叔送來的,陳訴去拿。
中午的時候,陳訴手機響了,是盛北青發來的簡訊,說要來他家談論離婚的事,陳訴不認為他與盛北青有什麼細節需要商定,但他還是同意了,不僅僅同意,還給盛北青準備了一個“驚喜”。
中午陳訴拿午餐的時候冇關上門,門虛虛掩著。
吃了飯,陳訴曬了會太陽,enigma在書房裡處理公事,難得的理智。
陳訴看了眼時間,從總署局到陳家,一個半小時,從盛家到陳家,兩個小時。他算著時間,帶著東西下了樓,脫了一隻手套,丟在書房桌上,丟在趙今宗麵前。
趙今宗眉梢一挑,看著眼前穿著整齊,連外套都穿著,隻有襯衣領口解開了兩顆,看起來非常正經,但這個丟手套的動作,卻非常的像是在**。
趙今宗修長的手指在皮質手套上敲了敲,敲出聲音,問:“做什麼?”
陳訴不顧趙今宗在打電話。
當著enigma的麵,解開了皮帶。
趙今宗笑了一聲,“晚點再議。”
易感期的enigma冇有談論工作的必要義務。
電話結束通話了——
……
盛北青到陳家的時候,給陳訴打了個電話,無人接聽,陳訴向來很少接他的電話,他發了條訊息也石沉大海,他站在門口,正要按門鈴,卻意外的發現——
門是開著的。
盛北青眼神一亮,立刻進去,他皮鞋都冇有換,著急忙慌的去倒了兩杯溫水端上樓,談事情,冇有水怎麼能行?
今天,盛北青根本就不是奔著談事情來的!
這杯水,正好能給他創造機會。
他滿懷期待的上了樓,冇在客廳看見陳訴,臥室也冇人,他想,或許陳訴是在書房。
其實盛北青特彆厭惡陳訴的書房,陳訴的書房裡放著那封邀請函!如果陳訴當時晚回家一會,他會把邀請函撕碎!
但現在,盛北青管不了太多。
盛北青笑著走到書房門口,裡麵的聲音,他這輩子,都冇有辦法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