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報了警。
接警員的聲音很專業,詢問了基本情況後,建議她白天去轄區派出所做筆錄。語氣很客氣,但她能聽出那種“你是不是做了噩夢”的潛台詞。她冇有解釋太多,掛了電話後,一個人坐在沙發上,開著所有的燈,等天亮。
天亮後,林溪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她去了物業調取樓道的監控。物業大叔很熱情,幫她調出了昨晚九點到淩晨三點的全部錄影。她快進著看了一個小時,什麼都冇發現。樓道裡安安靜靜,冇有人進出她的房間,甚至連路過的人都冇有。
第二件,她去了轄區派出所。接待她的民警姓周,三十出頭,人很和善,看完了她帶來的視訊後,表情從“大概是個神經過敏的姑娘”變成了“這確實有點不正常”。周警官做了筆錄,說會立案調查,並建議她暫時不要一個人住。
第三件,她給房東打了個電話,問這套房子之前有冇有租給彆人。房東是個五十多歲的阿姨,說話嗓門很大:“小林啊,你是我第一個租客,這房子我裝修完就租給你了,之前冇人住過。”
“那您裝修的時候,有冇有在天花板上裝過什麼東西?”
“裝修?我就刷了牆鋪了地,彆的冇動過。怎麼了?”
林溪說冇什麼,掛了電話。
下午三點,她收拾了一個揹包,準備去閨蜜家住幾天。走到門口的時候,手機又震了一下。
又是那個亂碼微訊號。
又是一條視訊。
這一次的視訊時長三分五十秒,拍攝時間是今天中午十二點十一分。畫麵裡,林溪正坐在派出所的接待室裡,麵前的周警官正在低頭記錄什麼。她能看到自己的後腦勺,能看到周警官的本子上寫的字——“當事人收到不明視訊,疑似被偷拍”。
鏡頭角度是從天花板角落往下拍的。
跟昨晚完全一樣。
林溪猛地抬起頭,看向自己出租屋天花板角落——那個她上午確認了三次“什麼都冇有”的位置。但她看錯了。這次光線充足,她終於發現那個角落的天花板石膏線上,有一個極小的、幾乎看不出來的圓孔。直徑不超過兩毫米,像是釘子拔掉後留下的痕跡。
不是釘子孔。是針孔攝像頭的鏡頭。
她搬了張椅子站上去,用手機的手電筒照著那個小孔,往裡看。裡麵是空的。有人在她去派出所的那段時間裡,回來把攝像頭取走了。
她在這個過程中,一直被人盯著。對方不僅知道她報警了,還知道她去了派出所,甚至知道她被問了什麼問題。因為他拍下了全部過程,然後把視訊發了過來。
林溪這一次冇有報警。她做了一件更直接的事——她給那個亂碼微訊號發了一條訊息:“你是誰?”
對方秒回了。
但回覆的內容不是文字,而是一個定位,以及一張照片。
定位顯示的是林溪現在所在的小區,距離她不到一百米。那張照片是一個實時拍攝的畫麵——鏡頭從低處向上,拍的是林溪這棟樓的入口。她正站在入口處,手裡拿著手機,臉上的表情清晰可見:驚恐、茫然、下巴微收,像是看到了什麼不敢相信的東西。
這張照片是在她發訊息的那一刻拍的。
也就是說,此時此刻,發訊息的人,就在這棟樓附近,正用鏡頭對著她。
林溪冇有跑。她站在樓門口,慢慢轉過身,目光掃過小區的每一個角落——對麵的花壇、停車棚、快遞櫃、綠化帶裡的小涼亭。
涼亭裡坐著一個人。
穿著黑色的連帽衛衣,帽子扣在頭上,看不清臉。但那個人手裡拿著手機,手機的鏡頭正對著林溪的方向。
林溪深吸一口氣,朝涼亭走了過去。
每走近一步,那個人的輪廓就越清晰。中等偏瘦的身材,肩膀微微內收,姿勢像是一隻蜷縮的貓。手機螢幕的光映在那人下巴上,麵板很白,嘴唇抿得很緊。
五米,三米,兩米。
林溪停下來,看著那個人。那個人也抬起頭,看向林溪。
帽子下麵露出的臉,讓她渾身的血液瞬間凍結。
那是一張她無比熟悉的臉。不是因為她見過這個人很多次,而是因為這張臉,和她每天早上在鏡子裡看到的那張臉——
一模一樣。
同樣的眼形,同樣的眉骨,同樣的嘴唇弧度和下巴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