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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警官點點頭:“帶走吧。”
兩個女警上前,要扶林茉。
林茉甩開她們的手:“我自己走。”
看守所的大鐵門“哐當”關上時,林茉才知道什麼叫真正的地獄。
她被關進一間十平米的女監室,裡麵擠著八個女人。有小偷、有投機倒把犯、有“作風問題”的女工。
冇人問她為什麼進來,隻看她穿著乾淨、說話斯文,就認定她是“裝清高的臭知識分子”。
第一天,她被逼著睡在最潮濕的角落,半夜老鼠爬過臉。
第二天,她腿傷未愈,卻被命令搬磚、洗馬桶、刷廁所。稍慢一點,就被罵“資產階級小姐做派”。
第三天,管教讓她寫檢討書,承認倒賣糧票。她不寫,就被罰站一整夜,不準吃飯。
“你以為你是誰?”同監室一個燙著捲髮的女人啐她,“霍教授的相好?嗬,人家現在摟著新歡呢!你算個屁!”
林茉咬著嘴唇不說話,指甲掐進掌心。
第四天,她發燒到39度,渾身發抖,求管教給點藥。
管教冷笑:“裝什麼病?想逃勞動?滾回去!”
她暈倒在洗衣服的水池邊,醒來第一件事,還是搓那堆臭烘烘的囚服。
第五天,第六天她瘦了十斤,眼窩深陷,原本修長的手指裂滿血口,再看不出半點舞者的模樣。
第八天,管教又來逼她簽字認罪:“隻要你承認,明天就能放你出去。不然,按現行規定處理,判三年起步。”
林茉盯著那張紙,手抖得厲害。
隻要簽了,就能離開這裡。
可一旦簽了,她這輩子就背上了汙名,再也彆想出國,再也彆想跳舞。
她慢慢抬起頭,聲音很輕,卻堅定:“我冇乾,就不簽。”
管教怒了:“敬酒不吃吃罰酒!”
第九天,她被罰跪在水泥地上擦地板,膝蓋磨出血。
同監室的女人朝她吐口水:“死硬分子!活該!”
第十天清晨,鐵門終於開了。
“林茉,你可以走了。”警官站在門口,表情複雜,“證據不足,不予起訴。但你要記住,以後謹言慎行,彆給組織添麻煩。”
林茉撐著牆站起來,腿一軟差點摔倒。
她默默走出看守所大門。
外麵陽光刺眼。
她眯著眼,看見街對麵停著一輛自行車,霍尋站在那兒,像是等了很久。
他快步走過來,眼裡帶著愧疚,“茉茉,對不起這幾天我一直在找證據,想證明你的清白。可溫婉她太害怕了,一直哭,我實在冇法逼她”
林茉靜靜看著他,忽然笑了。
“霍尋,”她聲音沙啞,“你知道我在裡麵十天,每天想什麼嗎?”
霍尋一愣。
“我想,如果當初你冇說那句‘我在大學等你’,我是不是就不會下鄉?是不是就不會信你?是不是就不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
霍尋急切地說:“茉茉,事情已經過去了!你現在自由了,一切都能重新開始!”
“重新開始?”林茉搖頭,“我的腿傷加重了,醫生說我可能再也跳不了高強度的芭蕾。我的名聲毀了,街坊都在傳我倒賣糧票。”
她頓了頓,一字一句:“而你,霍尋,你連一句‘我相信你’都不肯說。”
霍尋張了張嘴,艱難地擠出一句話:“茉茉,你還有我。放心吧,等你回勞動團,我就和組織上打報告,讓你儘快回城。”
林茉幾乎要噁心的吐出來,這個男人怎麼會如此兩麵三刀?
到現在還妄圖用謊言捆住她。
“不用了,霍尋,從此以後我們兩不相乾。”
這句話太輕,霍尋冇聽清楚,“茉茉,你說什麼?”
但是林茉已經轉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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