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勝利的手指停止了敲擊,他目光深沉,彷彿在咀嚼著每一個細節。
片刻後,他抬起頭,銳利的目光重新聚焦在梁群峰身上,聲音聽不出喜怒:
「梁群峰,這個事情,你準備怎麼處理?」
梁群峰下意識地將腰板挺得更直,幾乎能聽到脊椎骨節發出的細微聲響。
他迎向祁勝利審視的目光,語氣堅定,如同宣讀一份不容更改的命令:
「報告司令!目前案件已由我處接手。
關鍵環節在於傷情鑒定。
我們保衛組法醫科的同事正在加緊工作,結論尚未最終出具。」
他頓了頓,每一個字都清晰無比,
「如果最終鑒定結果為重傷,那麼依據軍管條例、有關政策和京州以往的司法辦案慣例,此案性質將發生根本變化!
涉案人員,必須依法移送至我們京州公法軍管會審判組,接受審判並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這一點,沒有任何迴旋餘地!」
他略微放緩了語速,補充道:
「目前傷者仍在醫院接受治療,我們保衛一科已安排專人二十四小時輪班值守,
一方麵保障傷者安全,防止任何可能的後續衝突;
另一方麵,嚴密監控其傷情變化,確保節附註:當時刑法典還沒有出台,審判實踐中除了少數的犯罪行為,有懲治反革命條例》《懲治貪汙條例》和《妨害國家貨幣治罪暫行條例》等單行刑法作為依據之外,大部分的犯罪行為並沒有可以適用的法律,主要靠一些上級和本地政策、本地的審判慣例、甚至是審判人員的自由心證來進行定罪量刑。1973年的京州市,本地的慣例是隻要不是重傷,故意傷害行為就不一定非要定罪。和1997年刑法規定的致人輕傷就要定罪,有著很大的區彆。所以梁群峰說重傷了就拉去審判,實際上表明其嚴格依法辦案的態度的。
另外,有些人可能對梁群峰當年揭發自己大伯的行為感到不理解甚至是不齒,而且儒家傳統的觀點也是「親親得相匿」,即在古代親屬間可以相互隱瞞罪行而不負刑事責任。但是作者認為,小事可以相互隱瞞,大是大非麵前還是要拎得清,如果每個人都能像梁群峰一樣一根筋,怕是現在也不會有這麼多的潛規則、灰色地帶了,社會風氣不知道會多麼的風清氣正,實際上這樣的風氣纔是惠及每一個人的。不管是否現實,作者很欣賞梁群峰的這種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