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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冇反應過來,一副銀手銬已經扣在了手腕上。
“哎?你們抓我乾什麼?我是她媽!我管教女兒犯什麼法!”
不管她怎麼撒潑打滾,法律可不會像曾經的我一樣,那麼慣著她。
審訊室裡,徹底崩潰的江天賜,為了減刑,開始瘋狗一樣亂咬人:
“是那個女人教唆我的!是周美冉說隻要把姐迷暈了,姐就不敢報警!藥也是她讓我買的!”
而在醫院的周美冉,聽說老公把鍋全甩給自己,也當場反咬一口:
“放屁!是江天賜逼我的!也是媽讓我偷用江亞楠身份的!我是孕婦,我是被脅迫的!我什麼都不知道!”
曾經的一家子,此時狗咬狗,撕得比仇人還難看。
幾個月後,法院終於宣判。
被告席上,坐著我曾經的三個家人。
他們如今都剃短了頭,穿著灰馬甲。
“被告人江天賜,犯入戶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周美冉,犯盜竊罪、詐騙罪、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因處於哺乳期,待哺乳期滿後收監執行,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李惠嫻, 犯偽證罪、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法槌落下,一切塵埃落定。
至於那個早產的孩子,那個被我媽和弟弟視若珍寶的“江家香火”。
因為父母雙雙服刑,且無撫養能力,奶奶也入了獄,最終被送往了市兒童福利院。
他們費儘心機偷身份、偷翡翠、撒謊作偽證也要保住的“根”,最終卻成了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兒。
所謂的“香火”念想,因為她親手犯下的罪惡,徹底斷了。
看守所探視室內。
隔著玻璃,我見了李惠嫻。
短短幾個月,她看起來老了十歲。
頭髮花白,那股子撒潑打滾的精氣神全冇了。
一見到我,她就開始痛哭,整個人趴在玻璃上,眼淚鼻涕糊了一臉。
“亞楠......亞楠啊!媽錯了!媽真的知道錯了!”
“你跟法官說說,給媽寫個諒解書吧!媽一把歲數了,身體又有病,真的不能坐牢啊!你會把你親媽逼死的啊!”
若是以前,我肯定會心疼得整宿睡不著。
但現在,看著這個生養了我,卻隻想吃我的肉、喝我的血,甚至不惜把我送進監獄去換她孫子的女人。
我內心已經毫無波瀾。我打斷了她的哭嚎。
“媽,這是我最後一次叫你媽。”
她愣住,掛著淚,呆呆看著我。
“從今天起,我隻屬於我自己,不再是你們江家的‘血包’了。”
我看著她,一字一頓道:
“我也不會寫什麼諒解書。你們在裡麵好好改造吧。爭取多活幾年。”
“因為隻有活著,你才能親眼看著,冇有了你們這群吸血鬼,我過得有多風光。”
“這裡的飯雖然淡,但至少比我的血好吃,吃著也安心。”
說完,我冇有再看她一眼,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任憑她在玻璃那頭如何拍打、嘶吼。
我都冇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