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個人------------------------------------------,鄰居夜夜見燈光人影,卻以為是鬼魂作祟。,屋內蠅蛆滿地,三具屍體**各異。,死亡時間比李家三口晚了三個月。,他手中緊握的,正是殺害李家的凶器。。,是那盞燈。對麵李家廚房的燈,亮了。,隔著二十年冇換的薄窗簾,那團昏黃的光暈在眼縫裡晃動。老周閉著眼數了三秒,再睜開,燈滅了。,有個黑影,一晃,就不見了。,蓋住下巴。六十七了,他在這棟樓住了三十四年,什麼冇見過?李家那兩口子脾氣暴,兒子李放也不是省油的燈,前些年還進過局子。但那是半年前的事了——半年前開始,他家就再冇傳出過吵架聲。,太安靜了。除了這燈。,深更半夜,李家的燈會亮。有時是廚房,有時是客廳,有時是次臥。亮了就滅,滅了再亮,像有人在屋裡走來走去,找什麼東西。。老趙叼著煙,眯著眼看他半天:“周哥,你是老糊塗了吧?李家那門,我從過年到現在就冇見開過。他家那個味兒你冇聞著?”。樓道裡時不時飄過一陣,說不上來是什麼味兒,有點像誰家燉肉燉糊了,又有點像菜市場賣魚的那股腥臭。但老周鼻子不好,聞不太真切。,是那燈。,下午三點多,老趙的兒媳小吳來敲門。這姑娘平時不愛搭理老周,那天臉色白得像紙,嘴唇直哆嗦。
“周叔,您、您有李家的電話嗎?”
老周搖頭:“怎麼了?”
小吳攥著手機,聲音打顫:“物業說欠了半年水電費,要斷電斷水,讓我上來通知一聲。我敲半天門,冇人應,就趴門縫聞了聞……”
她冇說完,突然捂著嘴衝下樓,老周聽見她在樓道裡吐了。
當天傍晚,警察來了。
防盜門被撬開的那一瞬間,站在五米開外的老周往後踉蹌了兩步。
那味道。
不是普通的臭,是一種厚重的、黏膩的、能鑽進人骨頭縫裡的**。像有人把死老鼠、爛肉、糞水攪在一起,熬了三個月,然後當頭澆下來。
年輕的警察戴著口罩衝進去,不到一分鐘就衝出來了,蹲在樓道拐角,把下午飯吐了個乾淨。
領隊的老刑警姓陳,五十出頭,臉黑得像鍋底,眉心有道很深的豎紋。他戴了兩層口罩,又在外麵捂了一條濕毛巾,第一個踏進了那扇門。
老周站在門口,往裡看了一眼。
就一眼。
客廳的燈開著,不知開了多久,燈泡上爬滿了蒼蠅,密密麻麻的,像結了一層會蠕動的黑膜。地上鋪著一層東西,老週一開始以為是黑地毯,仔細看,是蠅蛆。成千上萬條蠅蛆,在地板上蠕動、堆積,織成一張活的、翻滾的地毯。
沙發的位置,躺著一個人。
不對,是趴著。李父趴在地板上,臉埋在蛆蟲堆裡,後頸上纏著一根電線,電線的另一頭係在茶幾腿上。他被勒著脖子往前爬過,手指摳進地板縫裡,指甲全翻起來了,露出白森森的指骨。
陳警官蹲下去看了一眼他的背。李父穿著冬天的棉毛衫,早就被血浸透了,乾涸後變成黑褐色,和腐爛的皮肉粘在一起。法醫後來扒開那層棉毛衫,發現他胸口有個洞——被刀捅的,捅完才勒的脖子。
主臥的門開著。
李母死在床上,準確地說,是死在床上那攤發黑的血泊裡。她身上捱了十幾刀,手臂上全是格擋傷,有些傷口已經爛成黑洞,露出發黃的脂肪和筋膜。她的眼睛冇閉,眼球早就癟了,像兩顆被曬乾的葡萄,蒙著一層灰白色的黴。
兒子的屍體在衛生間門口。李放,三十一歲,身高一米七八,躺在瓷磚上,身體脹得像吹起來的皮筏。他肚子上有個窟窿,腸子從裡麵流出來,和蛆混在一起。脖子上同樣勒著電線,和殺他爸那根一模一樣。
三個人,死在同一套屋子裡,死在同一個晚上,死在冬天。
現在是七月。他們躺在這裡,躺了半年。
陳警官從主臥退出來,站在客廳中央,腳下的蠅蛆被踩得噗嗤作響。他掃了一眼周圍:茶幾上扔著三個冇洗的碗,碗裡的殘渣長滿綠毛;陽台上晾著冬天的棉襖,一直冇收;牆上噴濺的血跡已經變成深褐色,像一幅詭異的抽象畫。
時間是凝固的。凶手走了,把這家人的時間永遠定格在那個冬夜。
“陳隊,”一個年輕警察捂著口罩跑過來,聲音悶在口罩裡,直哆嗦,“次臥、次臥有個木箱子。”
木箱子放在次臥牆角,老式的那種,樟木的,蓋上落滿灰。
陳警官走過去,用手電照了照箱蓋。箱蓋邊緣壓著一圈乾涸的黑印,是血。血已經滲進木頭紋理裡,擦不掉。
他示意兩個年輕警察把箱子撬開。
撬棍插進去,一撬。哢的一聲,箱蓋掀開一道縫。
那股味。
陳警官乾這行二十多年,什麼場麵冇見過?但那一刻,他往後退了一步。不是臭,是一種死透了的、發酵過的、熟透了的腐臭,比外麵那三具加起來還要衝。
箱子蓋徹底掀開。
裡麵蜷著一個人,側躺,膝蓋抵著下巴,像嬰兒在子宮裡的姿勢。男性,二十多歲,穿著淺灰色的衛衣,衛衣上全是發黑的血跡。
他的臉朝外,眼睛半睜著,眼珠子早就塌了,眼眶裡積著一層黑色的液體。麵板髮青發紫,但不是外麵那三具那種腫脹**,是乾癟的、皺縮的,像風乾了的臘肉。
死亡時間比那三口人要晚——至少晚三個月。
法醫後來推斷,這人是被活活掐死的。他的喉結碎了,甲狀軟骨斷裂,脖子上的手指印直到腐爛都冇消失。
他的右手攥著一樣東西,攥得很緊,指骨都折斷了,還死死握著。
是一把刀。
廚房用的那種,二十公分長,刀刃上全是乾涸的血。李父胸口的洞,李母身上十幾刀,李放肚子上的窟窿,全是這把刀捅的。
他就是凶手之一。
但他在行凶之後,還活了三個月。
這三個月裡,他藏在次臥的木箱裡,被活活掐死,然後和那三具屍體一起,繼續腐爛。
而樓下的老周,在這三個月裡,每週兩三次,看見李家的燈亮起來。
鞋印的故事,是勘查完現場後才拚出來的。
技術科的人在屋裡提取了十幾組鞋印,有李家人的,有鄰居的,但有三組鞋印不屬於任何人。
第一組,42碼,運動鞋,品牌是安踏,鞋底花紋磨損嚴重——出現在客廳、主臥、次臥,覆蓋在所有血跡上麵。這是凶手的鞋印。
第二組,43碼,皮鞋,後跟磨損——出現在門口和客廳,和第一組鞋印重疊。另一個凶手。
第三組,39碼,布鞋——隻出現在次臥,而且是踩在灰塵上的,這意味著它留下的時間最晚。踩出這組鞋印的人,是在案發後三個月,第四具屍體死亡前後,走進這間屋子的。
他是什麼人?為什麼要回來?回來做什麼?
陳警官站在次臥門口,盯著那組39碼的鞋印。它從門口延伸到木箱邊,然後在木箱前停住了,站了很久,鞋印的後跟部分比前掌深,說明那人當時一直站著,看著木箱裡的屍體。
然後鞋印退後兩步,又往前,最後消失在門口。
冇有搏鬥痕跡,冇有第二組鞋印。隻有他一個人,沉默地走進來,沉默地站著,沉默地離開。
老周被叫來問話那天,天氣悶熱,他坐在警車裡,渾身發抖。
“你半夜看見李家亮燈,都是什麼時候?”
老周想了很久,嘴唇翕動著:“三月份,三四月份那陣子多,後來也有。上週……上週三我還看見過。”
陳警官盯著他:“你確定冇看錯?”
老周急了:“我六十多了是不假,可我眼睛好使!那燈,確實是李家廚房的燈,亮了,又滅了,還有人影在窗戶那兒晃……”
他頓了頓,聲音突然低下去:“警官,你說,是不是他們一家,死了也不知道自己死了,還在屋裡走呢?”
陳警官冇回答。
他想起那組39碼的鞋印。案發三個月後,四月份,正好是老周頻繁看見亮燈的時候。
四月。第四具屍體被掐死在木箱裡的時候。
掐死他的人,是那組39碼鞋印的主人。
也是那個在深夜裡一次次亮起燈、在窗前走來走去的人。
兩個月後,案子有了突破。有盜竊前科的程進落網,警察在他家裡搜出大量現金——李家失竊的。他是開鎖高手,李家的門鎖冇有破壞痕跡,他乾的。
但程進隻承認偷東西,不承認殺人。
“我去的時候,他們已經死了。”程進說,臉上冇有表情,“滿屋都是血,三個人躺在地上,死了至少倆月了。我嚇傻了,隨便翻了翻抽屜,拿了錢就跑。”
“那木箱裡的人呢?”
“什麼木箱?什麼人?”程進瞪大眼睛,“我不知道什麼木箱!”
審訊持續了三天,程進翻來覆去就那幾句話。測謊過了,指紋比對過了,凶器上冇有他的痕跡,腳印也對不上——他是42碼的鞋。
他不是掐死第四個人的凶手。
那第四個人,是誰殺的?
殺他的人,為什麼要在三個月後回到現場,把他塞進木箱,然後一次次點亮屋裡的燈?
老周後來再冇半夜起來看過那扇窗。
但有時候,淩晨兩三點,他睡得迷迷糊糊,還是會下意識往對麵瞟一眼。
有一次,他真的又看見了。
李家的廚房燈,亮了。
窗戶後麵,有個人影,靜靜地站著,朝他這邊看。
老周冇敢動,連呼吸都停了。
然後燈滅了。
那人影消失在黑暗裡。
第二天一早,老周下樓,迎麵撞上老趙。
“周哥,昨晚又看見鬼了?”
老周冇說話,慢慢往樓上走。
走到李家的門口時,他停住了腳。
門上的封條完好無損,物業貼的欠費通知單還粘在門框上。門縫裡,隱隱約約,飄出一股若有若無的味道。
不是臭味。
是香。
燒紙的那種香。
老周站在那兒,站了很久。
樓道裡的聲控燈滅了又亮,亮了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