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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誌怪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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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誌怪釋義:魚女

傳說魚能化女子,與人結夫妻。

《三峽記·微生亮》載:明月峽有東西二溪,峽人微生亮在溪釣到一條白魚,三尺長。

把魚置船中,用草蓋好。

待其欲烹煮白魚時,卻見一美女在草下,潔白端麗,年可十六、七。

女子自稱高唐之女,偶化魚出遊,被人捉住。

微生亮說:“既然是人,能嫁給我為妻否?”

女子說:“老天爺已這樣安排,怎麽不行?”

兩人結發三年,女子說:“命定婚數已夠,我要回高唐了。”

微生亮很難過,問:“什麽時候再來?”

女子說:“這甜蜜的感情怎忘得了,我一思念你就來。”

以後,果然每年還來三、四次,戀情也很深厚。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

誌怪釋義:人化魚

古傳人嚮往魚的生活,便會變魚。

但人若變魚,便常遭侵害。

《續玄怪錄·薛偉》載:唐時青城縣主薄薛偉,死去二十日後複活,自述經曆。

他入水遊泳,特別暢快,就說:“人遊不如魚快,我要是魚就好了。”

於是有數尺長魚頭人形者騎鯢前來,宣讀河伯詔書,令薛偉為魚。

薛偉東遊西躍,遊遍三江五湖,但每晚必回東潭。

薛偉肚子饑餓,見垂釣者的鉤餌,告誡自己不去吞食,後餓得厲害,便想:

我是人,吞了鉤也許無事。

但自吞鉤到送廚房斬殺,薛偉連連呼喚,那些平日見他害怕得不得了的人此時根本不理會他。

他憤極怕極,直到頭被斬落在地,身首分離才醒悟過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

誌怪釋義:魚殺

相傳魚不可妄捕妄殺,否則會有禍害。

《廣古今五行記·葉朗之》載:

一物身滑宛轉,頭鑽在池塘中,仆人操刀割截一半尚有兩丈許長,六尺粗,肉脆肥美,數十人吃了。

當晚,主人夢見一高大的黑衣人,聲稱要報仇。

後操刀的仆人被竹尖刺死,主人家也有八人病死。

《廣古今五行記·晉安民》又載:

一個穿白帢、黃練單衣者來找晉安郡民,一同飲饌,還說:“你明日打漁,最前麵的大魚,請千萬別殺它。”

第二天,果然衝網的是條七、八丈長的大魚,便即殺了,破腹一看,裏麵全是昨日食飯。

這家人竟全部死盡。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

誌怪釋義:江郎

據傳有白魚,成精顯人形,自稱江郎,聚妻生子,然終遭殺戮。

《三吳記·王素》載:三國時,有姿美貌潔的二十歲男子,來到餘姚縣王家,求聚王氏女。

幾天後,他帶三、四個老少婦女與兩個少年,抬著資財來王家成親。

一年後,王氏女有孕,但生下個絹囊似的東西,一升大小,落地不動。

王母奇怪,用刀割開,裏麵全是白魚子。

江郎說:“我真不幸,產此怪異之物。”

王母疑心江郎非人,告訴王父。

王父密令家人在江郎睡著時偷來他的衣服,見衣服上有片片鱗甲,王父害怕,便用巨石壓住衣服。

江郎醒來,知衣服被拿走,大聲怒罵。

一會兒,聽有東西摔倒的聲音。

家人開門看視,見床下有大白魚,長六、七尺,還沒有死,在地上撥刺撲騰。

王父用刀砍斷白魚,把它投入江中。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

誌怪釋義:夜行遊女

夜行遊女,亦名天帝女,又名釣星。

《酉陽雜俎》載:夜行遊女常在夜間出動,隱身飛行,如鬼神一般。

她穿上羽衣就變成飛鳥,她脫下羽衣則化為婦人。

她沒有孩子,因喜擄取別人的孩子,婦女千萬不要在室外給嬰兒餵奶,也不要把小孩的衣服曬在外麵。

夜行遊女一發現嬰兒衣就會把一根羽毛落在衣上,或滴一滴血在衣上作記號,晚上來偷偷地把嬰兒擄走。

據說,夜行遊女為難產而死的產婦所變。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

誌怪釋義:海人魚

海人魚,傳說中的海生動物。

《洽聞記·海人魚》載:東海有海人魚,大的長五、六尺,形狀如人。

眉目口鼻手指及頭等部位都像女子模樣,有腳。

皮肉白潔如玉,無鱗,隻有細細的軟毛,各種顏色夾雜,長一二寸。

頭發像馬尾,長五六尺。

它們也有公母,其陰部與人的相同。海邊獨身男女多養它們,與人交合,其動作與人沒有兩樣,不傷人。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七、

誌怪釋義:鳥皮仙衣

鳥皮仙衣,鳥皮製成的仙衣,傳說穿上它人便能飛翔。

《搜神記》載:豫章新喻縣,有男子在田間看見六、七個身穿羽毛衣服的女子。

他覺得非常奇怪,就匍匐著向她們靠近,並且把其中一個女子脫下來的羽毛衣服藏了起來,然後站起身向這群女子走去。

她們見有人過來,立即變成一群鳥各自飛走了,唯獨那個脫下羽毛衣服的女子不能飛走。

男子便把此女帶回家中並娶其為妻,二人一起生活了幾年,生了三個女兒。

一天,女子從女兒口中得知自己的羽毛衣服被丈夫藏在稻穀中,便去把它找出來,穿上後飛走了。

過了幾天,她又飛回家中,把羽毛衣穿在三個女兒身上,三個女兒也跟著飛走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八、

誌怪釋義:烏哀

據說人死後憂傷的靈魂會變成烏鴉。《宜室誌》載:東平有呂姓書生,本魯國人,家住鄭國。

其妻黃氏得不治之症,眼看即死,黃氏便叫婆婆到床前,說死後將來托夢。

黃氏死後,婆婆果夢黃氏抽泣著來到身邊,說:“我現在已成了沒有形狀的鬼,隻能托於鳥獸與您相見。在鄭國都城東郊的叢林中,全身漆黑,高聲鳴叫的烏鴉即是我。”

七天後,果有烏鴉從東邊飛來,落在呂家庭院的樹上,哀鳴不已。婆婆見了,哭泣著說:“果然像我夢見的那樣,你趕快飛到屋裏來吧。”

烏鴉隨即飛進屋內,一陣又一陣地哀鳴著,一會兒,便向東方飛走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九、

誌怪釋義:鷺女

鷺,鳥類的一種,嘴直而尖,頸長,飛翔時縮著頸。

古人認為,鷺成精以後,能變成年輕女子和人們交往。

《幽明錄》載,晉建武年間,剡縣有商人馮法,一天晚上,住宿在獲搪的一隻小船上。

突然一個麵板白哲、身材妖小,穿著素服的年輕女子來到船上,要求寄宿一夜,次日乘船回家。

第二日清早,船出發時,女子說要上岸去把行李搬到船上。

女子上岸後,馮法發現自己丟失了一匹絲絹,過一會兒,女子抱著兩件行李回到船上。

如此往返十次,馮法又恰好共丟失十匹絲絹。

馮法懷疑女子為妖精所變,於是找來繩子把女子的雙腿綁住。

女子便供認把絲絹藏在前麵的草叢裏了。

說完,化作一隻大白鷺。

馮法殺了白鷺,做成菜肴,吃起來十分香甜可口。

《搜神後記》亦載:錢塘有杜姓書生,坐船去旅行。

在大雪紛飛的傍晚,有白衣女子走上船來,書生請女子入船,二人便開始挑逗調戲。

後書生把女子藏船艙中。

過了幾日,女子便化作大白鷺飛走了,書生非常惱怒和痛苦,竟病死在船上。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

誌怪釋義:鸛鵒化手

鸛鵒,又名八哥,鳥類的一種,羽毛黑色,頭部有羽冠,吃昆蟲和植物種子,能模仿人說話的某些聲音。

《稽神錄》載有鸛鵒化手的故事:

廣陵有少年,養一隻鸛鵒,非常喜愛它,把它關在籠子裏,然八十天後,鸛鵒死了。

少年十分傷心,便把死鸛鵒裝在小棺材裏,準備拿到野外去埋。

當他來到城門口時,守門官兵發現小棺材裏裝的竟是一隻人手,於是把少年抓起來送往官府。

又過八十天,人手才複變為死鸛鵒,少年才被釋放。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一、

誌怪釋義:鷂伏罪

鷂屬猛禽,似鷹而體小。

宋玉《高唐賦》:“雕鶚鷹鷂,飛揚伏竄。”

如此凶異之物,據說也能通人性,自解悟,伏罪自咎。

《列異傳·魏公子》載:

一日,魏公子無忌,正在書房披卷讀書,忽見有斑鳩飛落室中,躲幾案下,即又見一鷂緊追而入,飛逐案下,捉住斑鳩將它啄死,隨後出室高飛而去。

無忌公子見其情景,憎惡鷂鷹鷙戾,遂傳令國內張網捕捉鷂鷹,得者悉數送來。

如此,共捕得二百餘隻,全關在籠中。無忌公子便手持長劍走至籠前說,昨日在我房中追殺斑鳩者,應低頭伏罪,不是者,可以奮翼高飛遠去。

遂將籠門開啟,便見鷂鷹一一高飛遠去,最後一鷂立於籠中,將頭垂下,不敢行動。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二、

誌怪釋義:黃雀報

傳說黃雀會報人恩德。

《搜神記》載:漢弘農楊寶,少年時在華陰山北側,見一黃雀息樹上。

被鴟梟啄傷墜下,正好落在蟻穴旁,被螞蟻圍困攻擊,撲騰掙紮,痛苦不堪。

楊寶憐惜,遂將它捉回家去,悉心喂養,並用藥物細心塗敷傷口。

數日後,黃雀傷愈,楊寶將它放歸山林。

忽一日傍晚,有黃衣童子,至楊寶家門,自稱西王母使者。

昔日出使途中不慎被鴟梟所傷,幸蒙救護,免受傷害。

感君仁愛之德,今特前來致贈白玉環四枚,以表謝意。

楊寶見說驚訝不已。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三、

誌怪釋義:雞殺

雞殺,傳說人多殺雞必遭報應。

《夷堅誌·楊四雞禍》載:

信州石溪人楊四以造酒為業,喜好吃雞肉,且其食法極殘忍。

預先將活雞置籠中,以沸水淋灌,雞遭淋燙則奔跳不停。

羽毛自脫,慢慢死去,再剖腹去雜,然後隨意生吃下酒。

如此數十年,所殺雞以數萬計。

淳熙九年,一日,楊四替人蒸酒,因睏倦倚臥灶側。

突然甑崩壇破,沸水全傾楊四身上,楊被燙奔跳呼叫與其所燙雞正同,兩日而死。

又《青瑣高議·殺雞報》寫馬吉以殺雞為業,他每次殺雞,先捉住雞用拳頭捶打雞頭。

雞頭被捶,則歪向後背,放下後便頭部搖晃狂奔不停,頃時昏悶而死。

數年之間,用如此殘忍法殺雞已不計其數。

慶曆年間,忽一日,馬吉患風濕頭痛。

疼痛數日後,其頭也逐漸反向於背後,動搖正如雞將死時的形狀。

馬吉痛苦不堪,遂將草繩置於口中緊緊咬住,再用手死死往前拉以控製頭不往後反轉。

被如此折磨長達年餘,最後死去。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四、

誌怪釋義:白鵠女

傳說白鵠亦常化美女。

劉義慶《幽冥錄·蘇瓊》載:晉安帝元興中,某地有少年,年將二十尚未婚配,行為端正,心念純潔,不戀女色。

一日獨自在田間漫步,忽遇一女子,年輕嫵媚,嬌柔可人。

甜甜地對他說,君品貌兼優,儀態大方,為人傾熟,若得共遊,樂當無比。

女子言語之間,秋波頻送,少年不覺心旗搖蕩,無法自持。

後數日,少年複遇女子,便詢問女子姓名。

女子自說姓蘇名瓊,家在附近,遂邀至家,擺酒設食,婉轉綢繆,極盡男女歡愛之情,少年纏綿忘歸。

時少年的弟弟來尋找至其間,見此情景,舉杖便朝女子打去。

女子即化成一雌白鶴,高飛離去。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五、

誌怪釋義:雞訟

雞訟,傳說雞能赴陰府告狀。

《太平廣記·高疑》載:

唐時渤海有钜富高疑,忽一日患病,臥床不起,多方求名醫診治皆不見效。

病魔纏身將近月餘之後突然死去,然曆經一日之後,又自行蘇醒過來。

家人轉悲為喜,驚異萬分。

高疑對家人敘說道,有身穿白衣者,雙目失明,手持訴狀在冥司告他殺害了他的妻子。

冥司遂將他傳喚審訊,他說根本不認識這人。

冥官訊後說他的壽數尚未完,暫且放歸陽間,遂活轉過來。

後高疑悟到,那位白衣人即是家中正飼養的老瞎白雄雞。

於是叫人將它殺掉,怪魅既無,高疑久治不愈的病痛也好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六、

誌怪釋義:雞魅

雞魅,傳說成精的雞怪能化男子魅惑女人。

劉義慶《幽明錄·朱綜》載:

臨淮人朱綜,母親病逝,為行喪禮,常在外居住,不曾歸家。

妻子又病,因有休妻之念。

遂回家見妻,不料妻說:“君值喪禮,帶孝在身,薄命之人不敢勞煩數次回家看望。”

朱聽言大惑不解,心想自從彼此分離,從未登過家門,便告其妻,以為有妖魅作怪。

於是囑妻和侍婢,等其再來時把他捉住。

一日,果然怪物又來,遂將門鎖住,其怪無法脫身,化作一隻老白雄雞,即為家中所養老公雞。

殺之,怪魅遂絕。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七、

誌怪釋義:鼠寇

相傳有鼠怪,成群結隊,攻略行人,為匪為寇。

《瀟湘錄·逆旅道士》載:唐萬歲元年,長安道中有群寇行凶,晝伏夜動。

往來行客常常慘遭兇殺,到天明則絕無跡象。

聞說者恐懼,幾不敢行路。

後有一道士宿於其附近旅舍,聽說其事,遂說,必是怪異為患。

到深夜,便獨自一人持古鏡潛於道旁,暗中窺視。

不久,果有一隊少年前來,兵甲裝備齊全。

至道士躲藏處,齊聲嗬責說,路旁何人不惜性命。

道士便用古鏡映照。

隻見他們個個丟甲棄兵,向後逃去。

道士邊追邊誦唸咒語,約行五、六裏間,少年全隱入一大洞穴中。

天明,叫人發掘,得百餘隻大鼠,全都殺死,寇患便從此絕跡。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八、

誌怪釋義:鼠魘

鼠魘,相傳鼠怪祟人所致的夢魘。

《廣異記·天寶礦騎》載:

天寶初年,邯鄲縣境內相傳常有魘鬼,凡所到村落,騷擾十餘日才消失。

忽一日,有三位騎士投一正鬧魔鬼的村落住宿,自稱從不怕鬼。

夜二更後,躺前鋪的二人睡熟,躺後鋪者突然驚醒,隻見怪物從房外進來,形狀似鼠,渾身烏黑有毛。

至床前則著綠衫,手持僅五、六寸長的手板,向兩位熟睡的騎士一點,兩人遂魘,呻吟不已。

轉又來已醒的騎士床邊,他便從床上躍下,拉住怪物的腳,怪物移動不得,而前兩人也被驚醒,三人遂輪流抓著怪物,使它無法逃脫。

天明,村人前來,詰問它為何魘人。

怪自稱千年老鼠,若得魘三千人,則可轉生為狸貓,眾人聽其言皆驚異不已。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十九、

誌怪釋義:豕孽

豕孽,所謂屠豬殺生所犯罪孽,必有報應。

宋洪邁《夷堅誌·童七屠》載:

台州離城約三十裏處,有殺豬為業人童七,其經營肉業非常興降,每年宰豬累愈於數。

淳熙初年除夕,家人皆得怪夢。

夢中,見他們的先輩說,因為小七以殺豬為業,逝去的先輩們都已經十餘次輪回作豬。

現家裏豬圈中所養皆是他們,望小七再也不要殺害。

天明,到豬圈看,所養豬全都變成人頭豬身之物,皆其先輩親人麵目。

一個個淒然淚下,哀憐似有所求,彷彿如夢中所見。

童七遂幡然悔悟,將圈內所養豬全施與寺院,自己則改為經商營生。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

誌怪釋義:鼠怪

傳說有鼠,為精怪惑人,令人生厭。《搜神記》載:

豫章有一家,其傭人在灶間,忽見一小人僅長數寸,來至灶間牆壁下。

傭人驚恐以為妖異之物,便舉腳一踏,踩死了。

須臾,有數百小人,皆穿麻衣孝服,抬一小棺來迎喪。

儀仗皆備,隻見他們出東門,進入園中一小坑,傭人追去看,所見都是雌鼠。

傭人遂返回家持沸水灌殺,鼠怪遂都死絕。

又《窮怪錄·茅崇丘》載:

南朝齊世祖永明年間,丹陽人茅崇丘家,夜間廚房中忽有人說笑聲,極似宴飲賓客。

家人驚怪,待開門一看,則無甚異常,關門離去,聲響傳出如故,如此作怪連續月餘。

某日,忽然有道士來茅家,知其情形,便從懷中取一符,釘灶間牆壁上。

第二天,便見廚牆下有五、六隻各長二尺餘的大鼠,渾身無毛,通體泛紅,皆已死去。

往後,怪亦絕跡。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一、

誌怪釋義:豕乞生

戀生忌死,本所有生靈的天性。

據傳有豬,求生至切,發語於人,以乞延命。

《法苑珠林·晉州屠兒》載:

唐顯慶年間,一屠夫殺豬,已燙毛,待會破腹,一刀劃下,隻見豬忽起直奔西麵一店家內室,藏床下。

眾人見此情景無不驚訝,屠夫更歎平生殺豬無數不曾遇此怪事。

遂放此豬以生,此豬嚥下及腹下創處不久即愈,全身毛發亦再生如初。

又《玉堂閑話·徐州軍人》載:

後唐長興年間,徐州軍營購得一母豬,次日將宰殺。

晚間,豬托夢給軍營長說,不要殺它,它已懷胎,但並非豬胎,若能讓它活命,將保他富貴。

明日,軍營長忘記晚間豬夢,遂殺豬,果見豬腹內懷一小白象,軍營長乃悟豬言為真。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二、

誌怪釋義:長生豬

長生豬,養在寺廟中不殺食,使之終天年的豬。

傳說化生長生豬者皆有前世罪孽,長生為豬反是一種痛苦。

《廣異記·崔日用》載:開元間,崔日用為汝州刺史,有一宅院,常常鬧凶,無人敢居,崔來,遂灑掃修繕,居住不疑。

此日晚上,崔秉燭獨坐堂中,至半夜,忽有黑衣人數十入,他們或跛或瞎都不健全。

崔疑惑,遂問是什麽鬼怪。

其中一跛者說,他們均有前世罪孽,今變為豬身散在各寺,號稱長生豬,然皆不以長生為樂,倍受穢惡之苦。

數次找人訴說,人見皆恐懼,幸遇相公,請賜死以轉生,崔遂應諾。

第二天,遂使奴仆取諸寺長生豬殺而賣其肉,並為豬造經像,收葬其骨。

他日,眾長生豬皆已變作健壯少年,以一對能除邪消災的寶劍來謝崔日用。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三、

誌怪釋義:羊骨怪

傳說羊骨久積,其中精氣鬱結遂成靈怪。

清袁枚《子不語·羊骨怪》載:杭州人李元珪,一日將用剩的麵糊置幾案上。

晚間,忽聽到房內窸窣有聲,遂揭開帳帷窺視。

隻見燈下一隻小羊,僅高二寸許,渾身白毛,慢慢將麵糊吃完,便離去。

李元珪疑惑不已,以為自己眼花,次日再做麵糊置幾案上,藏身暗處偷看。

夜間,小羊果然又到,吃完後,走到窗外一棵樹下消失了。

天明,便叫人掘樹下,得朽羊骨一條,拾起一看,骨殼內有麵糊在,置於火中焚毀。

從此,其怪遂不再出現。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四、

誌怪釋義:貓孽

相傳有貓為孽報。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載因殘害家貓而遭惡報事兩則:

其一,閔中某婦人極喜歡食用貓肉,每次購得活貓則投入一裝有石灰的瓦壇中,然後用沸水從外灌淋,貓被燙則竄跳不止,如此則貓身脫毛如玉,取出再處理食用。

婦人慣用此法,所殺貓無數。

忽一日,婦染病疼痛難受,作貓聲呻吟,如此哀鳴十餘日後死去。

其二,景州一官宦人家,其家主人十分喜歡拗折貓足以取樂,貓足被折,嗷嗷哀叫,行走艱難,慘不可睹,後遂慢慢死去。

其人如此折磨家貓,所殺無數。後得娶妻生子,其所生子女皆腳踵向前而做拗折狀。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五、

誌怪釋義:食羊

佛門以殺生為一禁,認為殺生取食,草營生靈,必得凶報。

《搜神記·顧霈》載:吳地有豪俠士顧需,送客到開平亭,正遇一沙門僧在坐。

顧欲殺一羊以待客,羊卻掙脫繩索奔僧人而來,並將頭藏在其袈裝下麵,以求保護。

可是羊仍被牽去殺掉。

食肉時,先割一塊敬給僧人,僧人吃下,覺得肉似乎走在皮下,疼痛難忍。

請醫診治,破開皮肉便見是一塊羊肉。

僧人從此一病不起,作羊鳴叫,不久即死去。

又《法苑珠林·潘果》載:唐京師人潘果,武德時任都水小吏。

一日歸家,與少年數人在田間遊戲,忽見一隻孤羊在田間食草,潘便與少年一起將羊捉住牽回家。

途中其羊鳴叫,潘怕被人發覺,便用刀將羊舌割去,回家就殺掉吃了。

曆經一年,潘果的舌頭逐漸萎縮以至全無。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六、

誌怪釋義:羊媚

傳說有羊精常化美女以媚惑人。

《廣異記·楊氏》載:長安一楊姓人家宅院中,常出現一青衣婦人,不知她從何處來。

青衣婦每進廳堂,皆口出穢言,舉動則更下作,常裸體而行,與男子調戲,不堪入目,眾人皆畏懼而迴避她。

有楊氏親戚聽此怪事,孤身往居宅院,晚間果見青衣婦人前來,便假裝留她共眠。

至半夜悄悄起來將她所穿綠絲鞋藏起,天明時青衣婦求鞋不得狼狽離去。

其人急忙取鞋看,卻是兩隻羊蹄殼,遂到處尋查。

至院東寺中,查得一青羊雙蹄無甲,便買回殺掉,其怪遂絕。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七、

誌怪釋義:犬魂

相傳犬身已死,其魂仍能顯形作怪。

《廣異記》載:唐時,崔惠童家仆萬敵性殘忍,喜殺害動物。

崔家有牝犬名黃女,丟失數日,這天主人召見萬敵,黃女忽出現在主人麵前,吠咬萬敵,別人嗬叱皆不能止。

很久才退下,呼喚它,又不見了。

主人很奇怪,萬敵自首說:“我烹殺了此狗,不知怎麽它又出現了。”

眾人先不信,後見埋在地下的狗頭,才相信是狗的魂靈出現了。

犬魂有時在它死後尚盡力為主人服務。

《子不語·義犬附魂》與《夜譚隨錄·異犬》皆載:某書生與愛犬外出,遭三個惡少欺侮,書生被捆綁,愛犬被打死;後有一癩皮狗來咬散惡少。

原來,是被打死的愛犬的魂靈附著在癩皮狗身上,前來解救主人。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八、

誌怪釋義:托生狗

古傳人此生有罪孽,死後便轉生為犬。

《夷堅誌·張屠戶》載:張屠戶父有罪孽死後托生為狗,屠戶不知,以三千錢買來食用。

狗歡歡喜喜隨張進門,忽然說人話道:“我是你父親,也不欠你債,不可殺我。”

張屠戶又醉又困,沒理會這話。

狗又對張說:“我是你公公。七、八年不見你們夫婦,欠人家三千錢,也還清了,不可殺我。你們馬上要改換職業,否則下世不能作人。”

張妻告丈夫,自此不敢殺狗,也不再作屠戶。

《續夷堅誌·馬三詆欺報》載:劉馬三以詭計取鄰居田地,鄰居氣憤地說:

“你這樣做會變成異類。”

劉馬三也發誓說:“我如果詐你的田,就會像你說的那樣。”

劉馬三病死,鄰居家生下一小花狗,腹毛純白,上麵有紅字:“我是劉馬三。”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二十九、

誌怪釋義:犬識奸

據傳犬能預知害主的奸人,或幫助主人除滅奸人。

《集異記·楊褒》載:楊褒妻有異誌,與情夫勾結想殺楊褒。

楊褒醉臥,便欲下手,然還未進門,卻被狗咬傷;

楊褒醒來搜奸人身上,果然藏著刀。《摭異記·劉巨麟》與《集異記·鄭韶》均載:

犬預知有奸人要害主人,幾次三番咬扯主人衣服不讓出門,後隨主人出行,猛地衝出咬死預謀行刺者,眾人搜出刀來,才知是奸人。

《集異記·範翊》載:範翊被人誣告而停職,其犬夜半衝入誣告者房間,咬死奸人。

於是,主帥才明察實情。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

誌怪釋義:犬仇

據傳犬是有仇必報的動物。

《集異記·田招》載:唐時廣陵人田招想吃犬肉,向表弟薛襲索要。

薛襲說不忍心殺自家犬,田招便說自己動手。

正商議間,此犬忽然不見。

後田招返廣陵,路遇此犬,便叫呼它,此犬也搖尾相隨。

至夜晚田招熟睡,咬下田招的頭銜回來了。

《集異記·裴度》載:唐代名相裴度性好養犬,常把自己的食物分給犬吃,女婿李甲則勸阻他。

犬見李甲勸阻,總棄食怒視李甲而去。裴度說:“此犬通人性,它一定會報複的,你可要小心。”

午睡時,李甲以枕頭衣服填被窩裏,好似人在睡覺。

一會,犬果然撲上來撕咬,待發現上當,便憤跳下床,號吠而死。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一、

誌怪釋義:托生驢

據說為人此生行為不檢,作惡多端,便會變成驢,或來生托生成驢。

《夷堅誌·普光寺僧》載:一僧嗜酒不檢,一意狎遊,二十五歲時得大病,整整一年昏迷不醒。

後仰首長鳴,短短的驢尾從麵板間崛出,又遍身生毛,長蹄生鬣,兩耳豎起,儼然真驢。

人們說:“這是上天用來示戒的。”

它負重致遠,能日行二百裏許。

《子不語·驢大爺》載:一貴官長子,生性凶暴,殘虐仆人婢女。

後病死,托夢給親信仆人說:“陰司罰我為驢,明日出生,你速到驢肉鋪把牝驢買下來。”

第二天仆人前去,買下將被屠宰的那頭驢,果然生下小驢駒,見人好似相識,人呼“大爺”則跑過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二、

誌怪釋義:犬救主

犬最忠實於主人,常捨生把主人從危難中解救出來。

犬或救人於火災之中。

《搜神記·義犬家》與《搜神後記·楊生》皆載:主人因酒醉熟睡荒野,而山火燒起。

犬喚不醒主人,便奔跑至三、五十步外小溪,先沾濕已身,再以身上水濡濕主人周圍的草地。

這樣往來反複,主人得救了,犬卻累死了。

犬或救主人於毒蛇猛獸之口。

《原化記·章華》載:章華與王華二人進山采樵,被虎壓倒,犬突然跳上虎頭咬虎鼻,虎,吃驚而走。

犬以鼻吸出章、王二人喉嚨中誕水,用鼻幫助他倆呼吸。

他倆得救,犬卻累死了。

犬或把主人從惡人手中解救出來。

《搜神後記·張然》載:張然妻與惡仆私通,並勾結起來謀害主人。

危急之際,犬衝上去猛咬惡仆,張然這才奪刀殺仆,免受禍害。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三、

誌怪釋義:牛拜

古傳牛通人意,被宰殺時往往向人跪拜求命。

《原化記·光祿屠者》載:

光祿廚房要宰殺一頭懷孕的母牛,有人說:“既然它要生小牛了,就換一頭吧!”

母牛也向廚子屈膝跪拜,不料廚子毫不理會,還是宰殺了它。

後廚子得狂疾,每天像牛一樣啼叫,吃草,在泥裏打滾,用頭觸物。

真是咎由自取。

《稽神錄·朱氏子》載:朱氏喜食牛肉,一次屠牛前對牛說:“你若拜我,我就放你。”

牛聞聲流淚下拜。

然朱氏反而發怒說:“畜生怎能懂人話。”

立即宰殺了它。

幾天後朱氏病死了,死時不斷地學牛叫。

《閱微草堂筆記》卷十四載:

一屠戶硬拉牛去屠場,牛路經錢莊時,忽然下跪流淚,錢莊人憐憫它,願出錢贖它。

但屠戶說:“此牛可惡,我今日定要宰殺它。”

後來屠戶掉進牛肉鍋中與牛一塊被煮熟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四、

誌怪釋義:牛孽

古代傳說宰牛是一種罪孽,必有報應。

北朝《冥祥記》說不可殺生,更不可殺牛,這是戒殺牛最早的記載。

《宣室誌》與《酉陽雜俎》皆載:夜叉與人住在一起,人就生瘟疫,但不吃牛肉者可免此禍。

《夷堅誌·二屠鼎烹》載:鄭屠夜宿古祠,後半夜,神據案審人,先審一位在佛殿殺牛的屠戶,再審鄭屠,把他倆一並投,入油鍋烹煎。

《夷堅誌·朱聾三八》載:朱屠死後,被鬼卒用麻索緊縛,渾身生牛毛,身上的肉也被割下來分掉。

《閱微草堂筆記》載:古屠戶之妻臨死時,肌膚潰裂,痛苦萬分,自言冥司仿屠牛的樣子把她的肉一塊塊割下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五、

誌怪釋義:狐戴骷髏

相傳有紫狐,夜晚擊打尾巴便會有火出來。

它將要成怪時,必定頭戴人骷髏拜北鬥,骷髏若掉下來,就再換一個,若骷髏不掉下來,它再拔些草木樹葉為衣,就化為人作怪了。

諸書皆有這類記載,僅敘其顯露原形略有不同。

《集異記》載:和尚以錫杖叩狐腦,骷髏應手墜地,狐顯形而逃。

《搜神記》載:和尚口誦真言,振錫大喝,狐化成的女子便悶絕倒,化為老狐而死,鮮血交流,骷髏草葉尚滿其身。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六、

誌怪釋義:拜月練形

拜月練形,據說是狐成精成仙的修煉方法之一。

每至月出之時,便麵對月亮頂禮膜拜,上窺天漢星辰,澄神泯慮,日日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便能成精成仙。

拜月練形時的狐,不能作祟於人,而極煩人打擾。

《閱微草堂筆記》卷七載:王玉攜弓矢夜行,見黑狐人立,向月膜拜,一箭射中;

但他回來後便寒熱火作,有狐來繞屋而哭,說自己拜月練形,並未作崇於人,於是要訴冤地府。

《閱微草堂筆記》卷二十載:一富家子形貌齷齪猥瑣,在路上調戲一女子,這女子正色說:

“我是狐女,平生隻拜月練形,從不作媚人采補之事。你不自看一下是什麽東西,竟敢作出如此之事來,莫不是要招禍吧!”

後此富家子果然死於非命。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七、

誌怪釋義:虎報

傳說人有恩於虎,虎必報答。

《搜神記·蘇易》載:蘇易是廣陵地方最優秀的接生婆,一天夜裏突然被虎叨走,直到六、七裏外大墓穴中虎才放下她。

她一看,見有牝虎臨產,就為牝虎接生,生下三隻小虎。

老虎感激,負蘇易回家,並不時地送野味給她。

《聊齋誌異·二班》載:兩隻虎化作人,自稱班爪、班牙來請良醫殷元禮,給化為老嫗的老虎治療贅瘤,殷手到病除,二班以燒鹿肘贈謝。

後來殷路上遇群狼,忽然有兩隻老虎前

來驅散。

《太平廣記·李大可》載:饒安縣有人為虎拔去大竹刺,虎感恩而月月銜來野豬獐鹿,該家便富起來。

後該家主人換穿新衣,虎不識而吃了他。

當虎知道誤食恩人後,便跳躍起來折背而死。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八、

誌怪釋義:假噬

據傳天命讓虎食人,人則可想法讓虎假噬以矇蔽天命。

《原化記·柳並》載;柳並與書吏同行,夜,柳並見一長尺餘的小鬼,樣子像獼猴,手持一紙幡插書吏頭邊,柳並把它拔去了。

一會,虎進門來遍嗅眾人後離去。

於是又有小鬼來插幡,柳並又拔去,虎又來而去,如此三次。

天明,柳並告訴書吏:“你有難,快自己想辦法吧!”

於是書吏手攜寶劍進山追虎。

他入一茅庵,見桌上有朱筆與名簿,梁上有虎皮,他把名簿與虎皮帶走了。

一會,有胡僧來追,說昨日讓他逃脫了,今後恐難脫逃,不如讓虎假噬以去災。

於是書史塗己血於單衣,扔地上,扔虎皮給胡僧。

胡僧變虎,張嘴撕咬吞食血衣。

這樣,書吏經過假噬,算擺脫了天命規定被虎吞食的厄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三十九、

誌怪釋義:虎倀

古時傳說被老虎咬死的人所變的鬼,其魂不敢遠去,附在虎身上,又引虎食人。

《法苑珠林·嚴猛》載:

晉時嚴猛妻被虎所害,後嚴猛在荒林中行走,忽有猛虎撲來,這時嚴妻也出現了。

她一邊障蔽丈夫,一邊用手指他人。

虎便撲食他人,嚴猛才獲救。

嚴妻為救丈夫,作了倀鬼。

《五行誌·郴州佐吏》載:某人因病化虎,便來咬啖其嫂,被人們抓住,他說:

“虎王命我們為它取食,我尚未完全變虎,抓不了別人,隻好來抓自己的嫂嫂。”

這也是一個虎倀。

《夷堅誌·師姑山虎》載:

一村婦上山采筍,遇黑虎對對從岩洞中出來,急忙逃跑,可是被兩小孩強拉住腳,這也是兩個倀鬼。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

誌怪釋義:虎媒

據傳有虎媒,是奇異婚姻或天賜良緣。

《廣異記·勤自勵》載;勤自勵從軍十年,其妻被孃家父母逼迫改嫁。

成婚之夜,勤婦自縊時,被虎搶掠歸巢。

後勤自勵尋妻至此處,兩人相會。隻可惜那一窩虎反全被勤自勵殺死。

《集異記·裴越客》載:唐時裴越客與張德容訂親。

一日,德容被虎搶掠,路上遇裴越客來娶親。

虎放下張德容緩緩離去,裴、張二人得以會麵成親,於是人們建立虎媒祠紀念此事。

《原化記·中朝子》亦載:一女子改配他人,迎娶時被虎搶去,於是成全了先前的婚約。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一、

誌怪釋義:柑中蛇

古人認為,柑桔中常可生出蛇來。

《廣古今五行記》載:高宗光宅中,李崇貞任益州長史,屋前柑子樹上結一晚熟像雞仔樣柑子,上有針尖大孔,

眾官員皆覺奇怪,把它摘了下來,剖開一看,裏麵有尺餘長的赤斑蛇。

此書又載:連州有一柑樹,於四月中旬結舉頭大小的柑子,剖開一看,裏麵竟有兩條蛇。

《稽神錄》亦載:兵部尚書賈譚,為嶺南節度使時,得一柑大如鬥,準備進獻給皇上。

監軍中使以為非常之物,不可輕易進獻,於是用針輕刺柑蒂,裏麵竟蠕動起來。

命人剖開,中有一條數寸長的小赤蛇。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二、

誌怪釋義:蛇魂

傳說蛇有靈魂,能附身以崇人。

《錄異記》載:郫縣農民在南郭渠邊捉到尺多長的小蛇,便剔出蛇的五髒六肺,把蛇身放在火上烤了幾天。

農民有年僅幾歲的小孩,突然遍身紅腫,漸漸便皮開肉綻,口中還喃喃地說:“你家無故慘殺我,現在也讓你兒子受受這份痛苦。”

農民聽了非常吃驚,趕快把小蛇從火上取下來,用水淋濕,恭恭敬敬地送回南郭渠邊,並燒香禱告,小蛇才蜿蜒而去,孩子也即平安無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三、

誌怪釋義:蛇自斷續

傳說蛇活千年便變成神蛇,常可自斷其身又複自續。

《搜神記》雲:“蛇千年則斷複續。”《淮南子》亦雲:“神蛇自斷其身而後相續。”

《窮神秘苑》載:隋煬帝曾派人在嶺南擒四蛇,蛇長約三尺,身呈黃黑色,

頭上花紋金光閃閃。

如要使它自斷其身,隻須用棒子觸弄它,使其發怒,便會自斷為三四截,每截斷處如同刀削,其皮骨紋理清晰可見,且流出鮮血。

待蛇怒氣消去,斷下的三四截就會自動連線在一起,與未斷前一模一樣,無半點裂痕。

隋著作郎鄧隆說:“此蛇叫靈蛇,不必過一千年便能自斷其身。”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四、

誌怪釋義:蛇酒

傳說蛇酒可以治病,但人們如有不慎,通常會為蛇所害。

《國史補》載:李舟弟中風,聽人說蛇酒可治此病,就到野外去捉了一條黑蛇,把它活生生地蓋在酒壇中,再加入一些麹蘖。

過了幾天,蛇酒釀熟了,李舟弟喝下酒後,竟化成了一灘水,隻剩毛發未能化掉。

《酉陽雜俎》載:馮旦常生病,醫生叫他浸蛇酒喝。

起初喝完一壇,病好了一半,又叫家裏人到菜園中去捉蛇,封在壇中。

過了七天,開啟壇子,蛇突從壇中一躍而出,逃出門外。

此書又載:有郎中專浸蛇酒,前後共殺數十條蛇。

一天,他到壇邊看蛇酒,突然,有物從壇中跳出,咬掉了郎中的鼻子,仔細一看,原來該物竟是蛇的頭骨。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五、

誌怪釋義:蛇窟

蛇窟,蛇的巢穴。

《搜神後記》載:晉太元間,有士人嫁女到附近村子裏,成親那天,男方派人來迎,女方家也派新孃的弟弟去護送。到了男方家,隻見重門累閣,喜氣洋洋,其氣派不亞於王侯之家。

走廊的柱子下點上了燈火,有奴婢守著。

洞房之內,帷帳也極其精美。

晚上,新娘抱著她的乳母哭泣不已,而口中卻說不出話來,乳母很奇怪,把她抱進帷帳中,用手摸她的身上,結果摸到一條如柱子般粗細的大蛇,從頭到腳牢牢地纏著新娘。

乳母驚叫一聲,奪路而逃。

柱子下守燈的奴婢也是小蛇所變,燈火即是蛇的眼睛。

原來這是個蛇窟。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六、

誌怪釋義:蛇魅

蛇魅,古人認為,大蛇成精後,會化作翩翩少年來勾引良家婦女。

《瀟湘記》載:華陰縣令王真妻趙氏,富貴人家女,非常漂亮,少年時便嫁王真,隨夫來華陰就任。

半年許,突然出現一英俊少年,每逢王真外出,即來趙氏臥室,誘惑趙氏與之性合。

一天,王真從外地回家,見趙氏與少年飲酒歡笑,非常吃驚。

趙氏見丈夫回來,便氣絕身亡,少年隨即化作大蛇,奪路而逃,一會,趙氏屍也化大蛇逃去。

兩蛇竄入華山中不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七、

誌怪釋義:百合精

百合,根如胡蒜,白色,重疊相合連瓣,花亦白色。

據傳百合能成精,戀人間風情,可惜人不識其真麵目而傷害了它。

《集異記·光化寺客》載:一儒生住光化寺,忽逢白衣女子,年十五六,姿貌絕異。

兩人相悅,交歡結義,情款甚密。

女子說:“暫願永奉恩顧,今晚一定要回去,以後可以不分別了。”

儒生百般挽留,終要離去。

儒生把一白玉指環贈給女子,說:“望你一看這隻指環,就從速歸來。”

白衣女子不讓儒生相送,儒生隻得隱身目送,見她走百餘步,忽然不見。

至白衣女子消失處,細細察看,但寺前平坦,毫無蹤跡。

天色將晚,儒生見草中有一枝百合苗,白花又大又豔,就把它拔了起來。根部如兩具相抱大小,比平常的要珍奇瑰異。

回家後,儒生一一掰開百合花瓣,掰到最後,隻見白玉指環在裏麵。

他這才恍然大悟,那白衣女子是百合精,於是驚歎悔恨,恍惚成病,十天後死去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八、

誌怪釋義:蛇弔

蛇弔,又作吊,祭奠死者的意思,古傳蛇有時也通人性,為死者吊喪。

《搜神記》載:

東漢竇武母生竇武時,同時生出一條小蛇,便把它放到野外去了。

後來,竇武母死,出殯還未葬時,一條大蛇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徑直奔向葬地,用頭撞擊靈柩,眼淚和鮮血一齊流出。

它時而俯倒在地,時而仰過身來,嘴裏發出鳴嗚咽咽的聲音,現出一幅哀傷悲痛的樣子,然後慢慢地爬走了。

當時人認為這是竇氏有福的祥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四十九、

誌怪釋義:瓷婦人

據稱妄與瓷婦人戲謔,瓷婦人會顯形作祟。

《廣異記·盧讚善》載:

唐人盧讚善有一瓷婦人,盧妻常開玩笑說:“把你送給夫君作妾。”

盧讚善聽了這話後,便常見有一婦人臥帳中。

他就把瓷婦人送到佛寺中去。

佛寺仆童,清晨掃地,見一婦人,問她從哪來,她說是盧家小妾,被盧妻所妒,送來此處。

後盧家人來佛寺,仆童說起此事。

盧讚善問及婦人的穿著,才知還是瓷婦人作怪。

於是打碎,隻見體內有心大如雞蛋樣,還滴著血。

古人的幻覺以為,瓷婦人具有人的形狀,便會有人的品性與心思,是不可妄開玩笑的。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

誌怪釋義:竹中人

有一種竹叫筋竹,長二丈許,圍數寸,特別堅利,南方用來作矛;它的筍未成竹時,還可作弩弦。

所謂竹中人據說一般出現在筋竹中。

據《搜神記·竹中長人》載:東漢永初年間,臨川富豪陳臣家有一町筋竹。

一日,從竹中走出一位身長丈餘、麵目猙獰的驅疫避邪的神,他徑自走來對陳臣說:

“我在你家多年,你並不知道;如今辭你而去,應當讓你知道我了。”

一個多月後,陳家起了大火,奴婢都死了。一年後,陳家大貧。

這位竹中神人是陳家的保護神,神去便舉室禍臨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一、

誌怪釋義:石人魔

石人魔,謂墓前石人變化而成的妖魔。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二十三載:

雍正年間,佃戶張某在田間守瓜,晚上常見一人行步遲重,慢慢向西北方向走去。

一晚,張某偷跟在後,至一片墳地,見十幾個女鬼出來迎接。

張某知是妖物,便備火銃。

一夜,妖物又從張處經過,張突然發銃,妖物應聲倒地。

執火照看,原來是一基前石人。

次日,積柴焚燒,並無他異。

晚上,張某夢見十幾個女子前來拜謝,說此怪不知從何而來,猛如熊虎,凡新葬女鬼,無論老少都被它糟踏,因謝除害。

後來,有從高川來的人說,石人霍馮道墓前一石人忽然不見了,因而得知張某燒掉的妖物是馮道墓前的石人。

馮道是五代時人,至清代已經好幾百年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二、

誌怪釋義:金人

金人,金人,財富之神,誰得到它誰就發財。

《河東記·龔播》載:唐時,三蜀大賈龔播未發跡時,以販水果蔬菜為業,居江邊草房。

一天夜晚,風雨大作,天地晦黑,忽見江南有火炬,聽見有人呼船急救。

龔播駕舟冒風前往,到時執火炬者已倒在地上,原來是個金人,長四尺多。

龔播把他載回,自此生意興隆,十餘年間,積財巨萬,成為三蜀大富。

《稽神錄·康氏》載:

五代時,康氏一日外出,康妻生子,忽見一人,赤麵朱衣,據門而坐,斥罵之便向屋西邊走去。

康氏歸家,途中見到錢五千,羊半邊,酒一尊。

他等了好久,不見有人,便攜帶還家。回來後康妻把所見相告,於是在屋西尋覓,見一金人,撲身草間,又攜回。

自此,出門必獲利,即奉金人為家寶。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三、

誌怪釋義:枕怪

枕怪,傳說家中舊物,日久也會成怪。

《集異記·劉玄》載:一天晚上,唐人劉玄看見一個身穿衛士黑色袴褶的人來取火,頭上沒有七竅,麵孔渾莽一片。

請法師占,法師說:“這是你家先人用品,時間長了便成魅怪,會殺人的。乘它還沒有眼目之時,早早除掉它。”

劉玄找機會抓住了它,用刀砍成數段,一看,它變成了枕頭,還是祖父時候的物品。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四、

誌怪釋義:心鏡

據傳有業鏡,可照出人的一生惡跡,但這是照小人的。

還有一類人,情偽萬端,行為無常,內心藏奸,外表不露,外貌如麟似鸞,內中實蹈鬼蜮。

這類偽君子業鏡照不出來,據傳可用心鏡。

《閱微草堂筆記》卷七載:

有一神靈自稱是右台司鏡之吏,他說:“左台司業鏡,右台司心鏡。心鏡的圓光對準心髒,一切惡跡都隱瞞不了。心鏡之下,那些道貌岸然的人,大都顯出黑如漆、曲如鉤、拉雜如糞、混濁如泥的心來,而心思事跡圓瑩如明珠、清激如水晶者,千百人裏纔有一二。我的職責是站在心鏡旁,記載鏡中顯示出的善惡,提交給冥帝以定人罪福。治罪時,一般對名氣大、弄偽巧的人,責罰也更嚴更重。”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五、

誌怪釋義:水銀精

《宣室誌·水銀精》是則敘水銀為怪,變化詭秘,且使人寒栗至死的故事。

唐大曆間,呂生與諸友聚會,隻見一老嫗,容服潔白,長二尺許,從堂北隅緩步而來,形狀怪異。

呂生嚇唬她說請方士用神術製服之,老嫗笑說:她也想見見方士。

翌日方士田氏踴躍前來,夜,老嫗忽揮其手,手隨地化為一嫗,甚小,躍入田氏嘴中。

老嫗對呂生說:“你看怎樣?但我不害你,還想成全你發財。”

呂生依老嫗指點在掌北隅挖出一個大瓶,內裝水銀數斛。

而方士田生卻因口吞水銀精而以寒栗至死。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六、

誌怪釋義:袋怪

袋怪,據傳皮袋為怪,能吞人吐人。

《玄怪錄·居延部落主》載:

北周靜帝時,忽然有數十人至居延部落主勃那骨低之門,自稱頗有技藝,先表演大小相成。

於是長人吞短人,肥人吞瘦人,最後還剩二人。

然後再表演終始相生。

於是吐出一人,被吐出者又吐出一人,如此相繼,直到吐夠原來的人數。

骨低大驚,重賞之。

又來,又如此這般地演示了一番,這樣一連弄了半個月,骨低很煩。

他們發怒說:“你以為我們弄的是幻術嗎?請借你家女眷試試。”

於是把骨低家所有女譽一一吞下,女眷們在肚腹中啼哭哀求,骨低也走下台階叩頭不已。

他們都笑了,說:“沒傷害她們,別發愁。”

說著便把他們吐出來,女眷們完好無損。

骨低想何機殺掉他們,令人跟隨,隻見他們在一宅基上消失了。

便挖掘下去,挖出瓦礫下一大木柵欄,裏麵數十條皮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七、

誌怪釋義:古錢怪

據說有古錢怪,熟諳古往曆史,敘來曆曆如目睹,擁有古錢怪的人也擁有了財富。

《博異誌·岑文字》載:唐貞觀年間,岑文字居山亭,一少年道士求見,頭戴淺青圓角冠,身穿淺青圓帔,足登青圓頭履。

自稱:“我是上清童子元寶,漢朝修成得道。本生吳地,吳王進獻給漢帝。漢帝什麽事都問我。我以方圓行天下,無事不成。曆代漢帝眷顧我,王莽作亂,我纔出宮,仍得世人憐愛。至漢成帝,我始流落四方。如今聞公好道,故來

相見。”

文字問以漢、魏、宋、齊、梁間君王社稷事,如同目睹。

問他穿戴為何與別人不同,他說:“道在方圓之中,我外圓而心方正。”

他又稱這是上清五銖服。

兩人談論不覺日晚,告辭歸去,他日又來,文字送他出門,隻見出山亭門東行數步至院牆下便消失不見。

文字派人挖掘,見一古基,墓中僅古錢一枚。

文字才恍然大悟,上清童子是銅名,元寶是錢上的文字。

外圓心方,是錢的形狀。

青衣,是銅鏽。

五銖服,也是古錢上的文字。

漢時生於吳,是漢代時吳王鑄五銖錢。

此後文字錢帛日盛,十餘年後忽然失去古錢,文字也逝世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八、

誌怪釋義:飯臿怪

飯臿怪,相傳飯臿,即盛飯的勺也可為怪。

《搜神記·飯怪》載:魏所帝時,王臣家忽然見怪,隻聽有東西拍手相呼,卻不見顯形。

一天,王母幹夜活,很晚才就枕睡覺。剛睡下,就聽見灶頭上有叫喚聲:“文約,為何不來?”

王母頭下的枕頭回答說:“我被枕住了,不能去了。你還是到我這裏來飲酒吧!”

天明一看灶頭,才知原來是飯臿怪,燒焚了它,怪物也就不出現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五十九、

誌怪釋義:同室轉生

同室轉生,有的人死後,其靈魂後世又托生在同一人家,再為其子。

《冥祥記·向靖女》載:河內入向靖女四歲夭亡,年餘後又生一女。

前女病時曾用一把小刀誤傷母手,而後生之女四歲時忽問其母:“昔日我誤傷母手的小刀何在?”

母聞言大驚,告其夫向靖。

向初尚有疑,後要妻子拿來多把小刀讓女兒選認,果識其刀。

《酉陽雜姐·顧非熊》:唐人顧況有子數歲夭折,顧傷悲欲絕,子死後,其魂常留家不走,每聞父哭,甚為感動,遂為誓:若托生為人,願再為顧家子!

後果再托生為顧子。

即顧非熊六、七歲時,其次兄長打了顧非熊一巴掌,不料他卻說:“我是爾兄,何故打我?”

並自言他為前亡長兄之魂轉生,又自述他前身在世時的言行經曆,竟毫厘不爽。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十、

誌怪釋義:畜托生為人

畜托生為人,傳說畜類也可托生為人。

《廣異記·孫緬家奴》載:

曲沃尉孫緬有六歲的家奴,平時不解人語。

一日忽瞪視孫緬母良久,母怪問

之,奴說:“娘子少時愛穿黃裙緋福,養一野狸,今還記否?”

孫母聞言驚訝不已。

奴更說:昔日野狸,即奴前身。

後走脫時,被一獵人殺死。

死後,靈見閻王,閻王說它無罪,便判它下世托生為人。

先托生海州為一乞丐之子,一生受盡饑寒之苦,二十多歲即死。

閻王再判他托生為一富人家奴,沒想竟是昔日主人。

奴又說,他已轉生三世,而娘子卻仍然健在,富貴多福,且重結主奴關係,真是三生有幸。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十一、

誌怪釋義:墓室再生

墓室再生,傳說有人死入墓室然又再生複活之事。

《搜神記·史姁》載:

漢陳留考城人史姁,少時病危,臨死時對母說:“死後將複生,埋時請在墓上豎一竹杖。若竹杖折,就可將我掘出。”

史死後,家人遵囑埋之。

七日之後,果見墓上竹折,於是家人發墓,見史真地已複活。

史出來後到河裏洗了個澡,便平複如故。

而且還添了一身本領,可以夜行數千裏。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十二、

誌怪釋義:易形再生

易形再生,有的人死而複生後,形體會有部分變易。

《幽明錄·士人甲》載:

晉時一衣冠士族甲暴病而死,後又複蘇,並自對家人道:

他死後將上天時,找司命查覈,司命發現他命未盡,令主事者放他歸陽間。

但甲腳痛不能行,無緣得歸。

主事者與司命商量,即用一新死健壯胡人腳與之互換。

甲複活後,果見自己的腳換成了一條叢毛連結、且充滿胡臭、醜陋不堪的胡人腳。

甲對此腳極厭惡,從此終日惆悵,不敢再見他人,雖得再生,反不如死。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十三、

誌怪釋義:冥情

冥情,冥間的私情。

傳說冥間如現世,也講關係人情。

《史傳·朱同》即載:癭陶縣令子朱同,被兩鬼追至冥間。

不料在判官處遇見冥陰主簿,此人生前與朱父為同僚政友,交情甚篤。

於是,主簿帶朱到判官處求情,竟說動了判官,讓朱返回陽間還生。

臨走時主簿還在朱手臂上簽名蓋印,作為他歸途中過關出門的憑證。

《集異記·沈聿》所載更奇:唐時沈聿,被兩鬼吏強追入冥間,沒想遇到舅祖父,已故侍郎張謂。

張在冥間主管生曹,於是為外曾孫向判官求情,請緩其期,判官隻好答應。

沈回歸人世後不久,又見兩吏相召,說是沈某建牛坊時平夷十古家,現諸孤魂野鬼在陰間論理。

沈又賄賂兩勾魂使者,以家奴銀輪代沈前往,不久銀輪果死。

然冥府仍追沈不放,沈再請鬼轉告亡舅祖,這位冥司生曹主管,竟通知外曾孫連夜潛遁,說是逃後密不泄人,藏伏三日即可。

沈依言而行,冥府追沈不著,隻好將沈所建牛坊燒為灰燼,沈賴亡舅祖的關照,竟幾度逃過大劫。

由此可見,人情無處不在。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十四、

誌怪釋義:冥怨

冥怨,據說鬼魂有時會對冥間生活生怨恨之情,如《宣室誌·劉溉》載:

唐貞元中韓城縣丞竇某死後三日複活,自言在冥間遇見已故縣令劉溉。

劉半年前已死於任上,因家貧不能歸葬,殯於韓城佛寺中。

竇向劉訊問冥間生活如何,劉泣不語,反向他打聽妻子家人情況,情甚關切。

又說:“以窮泉困辱,邈不可脫。每念妻孥,若肘而不忘步。幽顯之恨,何可盡道哉!”

劉溉亡魂對冥世生活甚為怨恨不滿,而對人世生活充滿強烈的懷戀之情。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十五、

誌怪釋義:糞池獄

糞池獄,相傳冥間用來關押、懲罰罪犯的地獄。

《廣異記·河南府史》載:河南府史王某暴卒數日而活,自言曾入冥府參見閻王。

閻王說王某雖好酒有罪,但酒後尚能自持,而無狂亂惡行,且陽壽未盡,宜放歸陽間,隻是須到地獄走一趟,以示報應。

於是追魂使便帶王某來到了冥間的糞池獄,隻見此獄有數頃之廣,中間都是屎尿人糞,臭惡不可聞。

王某見亡妻也在池中受苦。

王某被罰在池中出沒多遍,苦不堪言。

糞池獄在冥間似是一種效輕的刑罰。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感覺這很印度【確信】 )

六十六、

誌怪釋義:冥信

冥信,傳說中冥間給世人的資訊。

據說常有冥府鬼魂托誤入陰間而將返回陽世之人帶資訊給其親友。

《幽明錄·索盧貞》載:晉北府人索盧貞死而複蘇,自言在冥府見到已死七、八年的鄰居。

鄰居知索將歸人間,特托他帶口信給陽間妻女,說他生前將一萬五千貫錢埋在自家大床下麵,本準備為女買鐲子,沒想到忽然身亡。

盧醒後,即將此資訊告訴鄰居妻女,果在其床下掘出萬五千錢,時人莫不稱奇。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十七、

誌怪釋義:陰遣

陰遣,傳說陰間自有公道,冥司經過複校審核後,往往會將那些因被誤抓或枉殺者遣返回陽世,再生為人。

《通幽記·韋諷女奴》載:唐汝穎人韋諷與小童修緝花園,鋤地時挖出一美女,其肌膚容顏與常人無異,隻是衣服觸手成灰,後漸複活。

女子自言是韋祖父的寵婢,因被韋祖母妒忌,生埋於園中。

又說初死入冥時,某判官查出她命不當死,當遣放歸陽間,且判減韋祖母十一年壽加在她身上。她因此而獲重生。

她還說地獄中凡事未了者,地界主者都會用藥來保持他們的肉體,使之不腐,所以當她被挖出重生時,身體與常人無異。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十八、

誌怪釋義:熱灰

熱灰,相傳冥間刑罰之一,見《法苑珠林·齊士望》:

唐武強人齊士望,貞觀時死而複蘇,自言被冥鬼誤勾入地府受審。

審後,判官宣稱誤勾,理當遣返人間。

但齊平生有好燒吃雞子之習慣,宜受罰再返。

於是命人將齊送出曹司。

便入一城,城中有鼓樂之聲,齊聞樂而喜,遂入城。

剛進,城門即關,舉目四望,城中無一屋宇,但見遍地熱灰,灼燒人足,苦不堪言。

正無計可施,四麵城門忽又洞開,於是奔向一門,但當他一走近,城門即又掩閉。

每奔一門,皆是如此。這樣,他便在熱灰中跑來奔去,被灼烤了一天,才被放出城去,遣歸複活。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六十九、

誌怪釋義:限婚

限婚,據傳夫妻雙方,女方死亡,死者為鬼,會對男方的續娶進行限製或阻撓。

《太平廣記》卷三二二錄《異苑·袁乞》:

吳興袁乞,妻臨亡,把乞手雲:“我死,君再婚否?”

乞曰:“不忍。”

後遂更娶。

白日見其婦雲:“君先結誓,何為負言?”

因以刀割陰,雖不致死,人理永廢也。如《夷堅誌》之《前妻相責》、《張夫人》、《趙珪責妻》,《聊齋誌異·鬼妻》等篇皆類似故事。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七十、

誌怪釋義:冥招

冥招,冥府派使至陽間招人。

古文獻中有許多冥招的記載,《述異記·曹宗之》載:劉宋高平人曹宗之,年31歲時死而複活,自言曾見一人“持手板、稱北海王使者”,對他說:“殿下相喚。”

即帶他至冥府見北海王。

北海王詢問了曹的年齡、才能、官職後對他說,他的才能很大,本欲招他為府佐,但他沒任過鹵簿官,可先回去,此事以後再議。

於是被使者送回而醒。

後曹任職廣州,48歲任滿解職後即病逝,當是再次被冥府招去了。

冥府招人,又多招其至冥府做官,如《幽明錄·劉青鬆》載:廣陵人劉青鬆

某晨“見一人著公服,齎板雲:‘召為魯郡太守’。”

隨即不見。

次日又見此吏來說:“君便應到職。”劉知必死,乃告別家人,沐浴以待。後果有車馬吏來接,劉奄忽而逝。

家人見其魂升車,車南行百餘步後,漸升高而沒。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七十一、

誌怪釋義:召亡靈

召亡靈,謂能使活人與死人相見。

《搜神記》卷二載:漢北海境內有道人,能令人與已死的人見麵。

有一同鄉,其妻已死多年,請他幫忙,希能與亡妻見麵。

道人說可以,隻是不要挽留太久,一聞鼓聲,馬上離去。

於是教給他相見之法。後來那人真的見到亡妻,兩人悲喜交集,恩情有如生前。

交談之際,聞鼓聲響起,猶依依不忍分手。

臨出,慌忙之間衣裾被門夾住,於是拽破衣裾,速速趕回。

一年後,此人身亡,與妻合葬、挖開墳墓,人們發現其妻棺材蓋下有一片衣裾破。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七十二、

誌怪釋義:限嫁

限嫁,丈夫死亡,不準妻子改嫁的舊俗,說是如果改嫁,便會遭到亡夫報複和懲罰。

《夷堅甲誌》卷三《陳氏負前夫》,寫陳侍郎之女嫁石某為妻,生一子。

後石得病,臨終時拉著妻子的手說:“我們感情很好,不比尋常夫妻,你要好好照看兒子,不要改嫁。”

陳氏遲疑未應,石怒罵妻子好事新夫,不思故主。

石死後,陳氏哭泣悲哀,日見消瘦。不久,其父為官廣東,帶她同行,憐女年輕守賽,作主為她另擇夫婿,陳氏遵從父命。

嫁後一年多,一天忽見前夫石某來到麵前大罵,聲言要下毒手。

當晚兒子夭亡,十來天後,陳氏也病死了。

《閱微草堂筆記》卷五載某村薑姓者,臨死時叮囑妻子不要嫁人,妻子哭著答應了。

後來有人見她長得俊,便以重價買她作妾。

當她剛打扮好準備上車時,家中養的狗忽然像人一樣站立起來狂叫,兩爪撲到她身上亂抓亂咬,咬破她的鼻梁,抓瞎她一隻眼睛。

買者見此情景,便丟下她走了。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七十三、

誌怪釋義:鬼窮富

鬼窮富,民間傳說,鬼也有窮富之別。又說,隻有窮鬼祟人,富鬼則不會與人為害。

《子不語·窮鬼祟人富鬼不祟人》載:

西湖德生庵積棺千餘,堆積如山,袁枚有一次問庵僧:此地之鬼如此眾多,是否作祟?

僧卻說:“此間皆富鬼,終年平靜。”

又說:“所謂富者,非指其生前而言也。凡死後有酒食、紙錢祭祀者,便謂之富鬼。此千餘棺,雖久厝不葬,僧於每年四節,必募緣作道場,設盂蘭會,燒紙錢千萬,鬼皆醉飽,邪心不生。公不見世上人搶劫詐騙之事,皆起於饑寒;凡病人口中所說,目中所見,可有

衣冠華美、相貌豐腴之鬼乎?凡作祟求祭者,大率皆蓬頭厲齒、藍縷窮酸之鬼耳。”

《子小語·蕪湖朱生》則載有一富人死後變成窮鬼之事:

蕪湖朱某富而吝嗇,待奴仆尤為苛刻。某日因一兩文錢,痛答仆人,被仆人懷恨害死。

仆人亦遭官府淩遲處死。

後十年,有同鄉趙某忽夜見一鬼赤身流血對他說:“我是朱某亡魂,因窮困至極,特現形求助。”

趙說:“你家大富,你雖為鬼,該不會窮苦吧!”

朱氏鬼卻說:“我死後方知,生前所有銀錢,一絲不能帶到陰間。奈陰間需用,更甚於陽間。我客死於此,兩手空空,為群鬼所不齒。公念故人之誼,燒些紙錢與我,以便與群鬼爭雄。”

朱氏亡魂這番話正是中國人“錢財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話。

——吳康《中華神秘文化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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