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的一個雨夜,濱海市發生了一起離奇的失蹤案。
失蹤者叫陳誌遠,男,34歲,某網際網路公司的程式設計師。那天晚上他在公司加班到11點半,叫了一輛網約車回家。他的妻子在家等到淩晨1點,他還沒有到家,打電話關機,發微信不回。她報了警。
警方調取了陳誌遠公司樓下的監控錄影。錄影顯示,23:32,陳誌遠走出大樓,站在路邊等車。23:35,一輛計程車停在他麵前——不是網約車,是一輛計程車。老式的,紅白相間的車身,頂燈亮著,看起來像是正規的計程車。陳誌遠上了車,計程車駛離,消失在雨夜中。
問題在於:那輛計程車的車牌號,在監控畫麵中模糊不清。警方用了各種技術手段增強影象,隻能辨認出前兩個數字——濱海市的計程車車牌都是以“滬B·T”開頭,後麵是四位數字。監控中能看出前兩位是“3”和“7”,但後麵兩位完全無法辨認。
更奇怪的是,那輛計程車的車型——紅白相間的桑塔納——在濱海市的計程車車隊中,早在2018年就已經全部淘汰了。也就是說,陳誌遠上的那輛車,是一輛三年前就應該已經報廢的舊車。
警方開始排查全市的計程車公司,尋找符合特征的車輛。他們找到了一個令人不安的線索——2017年,濱海市確實有一輛牌照為“滬B·T 37xx”的桑塔納計程車,但該車在2017年12月發生了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車輛報廢,司機當場死亡。
事故報告顯示:2017年12月14日淩晨2點17分,一輛牌照為“滬B·T 3729”的計程車在濱海大道上失控,撞上了路邊的隔離墩。車輛起火燃燒,司機被困在駕駛室內,未能逃生。乘客——一名30歲左右的女性——在撞擊中被甩出車外,重傷昏迷,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調查結論是:司機疲勞駕駛,操作失誤,導致車輛失控。但事故現場有一個細節讓調查人員感到困惑——計程車的行車記錄儀在撞擊前最後一秒錄到了一個畫麵。畫麵中,前方的道路上站著一個人。不是行人,不是路人,而是直直地站在路中央,麵朝著計程車,一動不動。但撞擊之後,現場沒有發現任何人的蹤跡——沒有被撞的痕跡,沒有血跡,什麽都沒有。那個畫麵中的人,像是憑空消失了一樣。
行車記錄儀在撞擊中損壞了,那個畫麵成為了最後一段錄影。調查人員反複看了那段錄影,發現了一件更詭異的事——畫麵中那個人,沒有臉。不是模糊不清,不是背對鏡頭,而是那個人的臉部位置,是一片光滑的、沒有五官的空白,像是有人用橡皮擦把臉擦掉了。
這個細節沒有被公開。事故報告被歸檔,報廢的計程車被拖到了報廢車輛處理廠,司機的家屬得到了賠償。一切按照程式處理了。
但四年後,陳誌遠上了一輛一模一樣的計程車。
警方調取了陳誌遠的手機訊號資料。他的手機在23:35之後就沒有任何活動了——沒有通話,沒有網路連線,GPS訊號也消失了。但基站的訊號記錄顯示,他的手機在23:40到00:20之間,沿著濱海大道由北向南移動,速度約為60公裏/小時——和計程車的正常行駛速度一致。00:20之後,訊號徹底消失。消失的位置,和2017年事故地點的GPS坐標完全重合。
警方在那段路上進行了搜尋。濱海大道沿著海岸線修建,一邊是公路,另一邊是海。搜尋隊在事故地點附近的海麵上發現了一些漂浮物——一個破損的手機,一個錢包,一隻鞋子。經過辨認,手機是陳誌遠的,錢包裏有他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鞋子也是他的。
但陳誌遠的屍體沒有找到。海警在附近海域進行了連續三天的搜尋,一無所獲。
這件事在濱海市引起了不小的恐慌。很多人開始在網上分享自己乘坐計程車的詭異經曆。其中有一個帖子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發帖人是一個叫“小魚兒”的使用者,她說她在2019年的一個雨夜,也遇到過一輛類似的計程車。
“那天晚上下很大的雨,我在路邊等網約車,等了快半小時都沒有車接單。然後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麵前,紅白相間的,很舊。司機搖下車窗問我‘走不走’。我猶豫了一下,因為那輛車看起來太舊了,而且車身上有很多刮痕,像是出過事故。但雨太大了,我還是上了車。”
“上車之後,我覺得有點不對勁。車裏很冷,冷得像冰庫一樣。空調明明是關著的,但就是冷。我看了看司機,他穿著一件灰色的夾克,戴著帽子,看不清臉。我問了他一句‘師傅,這車空調是不是壞了,怎麽這麽冷’。他沒有回答。我以為他沒聽見,又問了一遍。他還是沒有回答。我有點害怕了,就拿出手機準備拍一下他的車牌號。但我低頭看手機的時候,發現螢幕上有一層水霧,像是從手機內部滲出來的水汽。我擦了一下,水汽又出現了。螢幕上開始出現一些奇怪的字——不,不是字,是一串數字:20171214。”
“我愣了一下,不知道這是什麽意思。然後我想起來了——2017年12月14日,就是那場事故的日期。我是在新聞上看到的。我嚇壞了,抬頭看司機——後視鏡裏,他的臉是模糊的。不是那種沒看清的模糊,而是真的模糊——像是有人在他的臉上打了一層馬賽克。我隻能看到大概的輪廓,但五官完全看不清。”
“我對司機說‘我要下車’。他還是沒有回答。我伸手去開車門,車門鎖著,打不開。我用力拍打車窗,外麵是漆黑的,什麽都看不見。我看了看手機,訊號沒有了,連緊急呼叫的圖示都消失了。我開始尖叫,拚命地踹車門。然後司機終於說話了。他的聲音很奇怪,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過來的,又像是從收音機裏放出來的,帶著沙沙的雜音。”
“他說:‘別怕。我不會傷害你。我隻是……找不到路了。’”
“我問他:‘你要去哪裏?’他說:‘我要去海邊。我答應了要送她去看海。但我沒有送到。我一直在開,開了兩年了,還是沒有開到。你能幫我指路嗎?’”
“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麽,但我拚命地點頭。我說:‘好,我幫你指路,你先停車,讓我看看路。’他停下來了。車門鎖開了。我推開門就往外跑。跑了大概幾十米,回頭看——什麽都沒有。沒有車,沒有人,隻有雨和黑暗。”
“我報了警。警察說可能是惡作劇,沒有立案。但我手上一直有一件事——我下車的時候,手裏攥著一樣東西。不知道什麽時候攥住的,可能是從車門把手上帶下來的。是一小塊碎片,金屬的,上麵有漆——紅白色的漆。和那輛計程車一樣的顏色。碎片的背麵有一行很小的字,像是用針刻上去的:‘滬B·T 3729’。”
這個帖子下麵有幾百條回複,其中很多人都說自己在雨夜遇到過類似的計程車——舊款的桑塔納,紅白相間,車裏很冷,司機不說話,後視鏡裏看不清臉。但這些經曆都有一個共同點:所有遇到這輛車的人,都沒有上車。他們要麽是在上車之前發現了異常,要麽是在上車後很快就找藉口下了車。
陳誌遠是唯一一個上了車之後,再也沒有下來的人。
警方重新調查了2017年的事故。他們找到了事故中死亡的那個司機的家屬——他的妻子和兒子。司機的妻子姓劉,她告訴警方,她的丈夫叫趙德明,開計程車已經十五年了。出事那天晚上,他本來不應該出車的——他已經連續開了十幾個小時,很累了,但家裏急著用錢,他想多掙一點。
“他走之前跟我說了一句話,”劉女士說,“他說:‘有個姑娘在路邊等車,下這麽大的雨,怪可憐的,我送她一程。’然後他就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警方問劉女士,趙德明有沒有說過那個姑娘要去哪裏。
“說了。他說那個姑娘要去海邊。說是從外地來的,從來沒看過海,想去看一眼。我丈夫還說,那個姑娘看起來心事重重的,一路上都沒說話,就看著窗外。他想著開慢一點,讓她多看一會兒。然後……”
劉女士沒有說下去。
警方調取了趙德明的手機記錄。在事故發生的當天下午,他收到了一條簡訊,是一個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的內容很短:
“趙師傅,謝謝你願意送我去海邊。我知道你很累,但你是我見過的最好的司機。我會記住你的。”
簡訊的傳送時間是17:32。事故發生在淩晨2:17。中間相隔將近九個小時。
警方查詢了那個陌生號碼的註冊資訊。號碼的主人是一個叫蘇小晚的年輕女性,戶籍在外省。警方聯係了蘇小晚的家屬,得知蘇小晚在2017年12月14日——也就是事故發生的當天——確實在濱海市。她是從老家坐火車來的,說是想看看海。
蘇小晚的家人說,她那天之後就沒有再聯係過家裏。電話打不通,微信也不回。家人報了警,但一直沒有訊息。
警方意識到了一件事——2017年的事故中,那個重傷後死亡的女性乘客,不是蘇小晚。事故報告裏的乘客身份是誤認。那個乘客是另一個女人,一個當晚也在濱海大道上的女人。而蘇小晚——那個發簡訊給趙德明的蘇小晚——她上了那輛車嗎?她在車上嗎?她在事故中怎麽樣了?
警方重新檢查了事故現場的物證。在計程車的殘骸中,他們發現了一件之前被忽略的東西——一個手機。手機已經被燒得麵目全非了,但技術部門恢複了儲存晶片中的資料。手機裏有一條沒有傳送出去的簡訊,草稿箱裏儲存著,收件人是趙德明的號碼:
“趙師傅,車怎麽停了?外麵好黑。我看不到你了。你在哪裏?你說要帶我去看海的。你說過的。你不要走。”
簡訊的編輯時間是02:18。也就是事故發生的下一秒。
但這條簡訊沒有傳送出去。因為訊號在那一刻中斷了。
技術部門還恢複了手機中的其他資料。他們發現了一張照片——拍攝時間是02:15,也就是事故發生前兩分鍾。照片是在車內拍攝的,透過擋風玻璃,拍的是前方的道路。道路上站著一個人。一個沒有臉的人。和行車記錄儀拍到的畫麵一模一樣。
但照片中還多了一樣東西——在副駕駛的位置上,有一個模糊的影子。影子的形狀像是一個女人,蜷縮在座椅上,頭靠著車窗,看著外麵。影子是半透明的,透過它可以看到座椅的輪廓。
那個女人,就是蘇小晚。
她現在在哪裏?
警方對濱海大道沿線的海域進行了更深入的搜尋。他們動用了聲呐和潛水員,在事故地點附近的海底進行探測。在海底大約15米深的位置,聲呐發現了一個異常物體——一個長方形的、金屬材質的物體,大小和形狀與一輛汽車相似。
潛水員下潛檢視。他們發現了一輛汽車——一輛紅白相間的桑塔納計程車,車牌號“滬B·T 3729”。車輛倒扣在海底,車身被海藻和貝殼覆蓋,駕駛室的窗戶破碎,裏麵空無一人。但副駕駛的位置上,有一個東西——一個布包,粉紅色的,已經褪色了。潛水員把布包帶上了岸。
布包裏有一張火車票,一張身份證,和一封信。火車票是從外省到濱海的,日期是2017年12月14日。身份證上的名字是蘇小晚。信是用圓珠筆寫在筆記本紙上的,字跡有些模糊了,但還能辨認:
“親愛的趙師傅: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了。你不要難過,這不是你的錯。我來濱海是為了看海,我從小就夢想著看海。但我沒有錢,也沒有朋友,一個人在這個城市,很害怕。那天晚上你在路邊停下來載我的時候,是我來到濱海之後第一次有人對我笑。你問我為什麽要去海邊,我說我想看海。你說你開了十五年計程車,從來沒有好好看過海。你說等送完我這單,你也要去海邊坐坐。”
“然後事故就發生了。我什麽都不記得了。等我醒來的時候,我發現自己還在車裏,但車在海裏。我出不去了。我試著推門,門打不開。水一直在灌進來。我很害怕,但我想到你還在駕駛座上,我就沒有那麽害怕了。我知道你也在這裏。我們在一起。”
“我不知道過了多久。可能是幾天,可能是幾年。在這個海底,時間是沒有意義的。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看著窗外。窗外是海。藍色的、深不見底的海。我終於看到海了。趙師傅,謝謝你。”
“但我知道你不能一直在這裏。你還有家人,有妻子,有兒子。你應該回去。我已經決定留在這裏了。我喜歡這裏。安靜,沒有人,隻有海水和魚。我會在這裏等你,等你來看我。但你要先回去,先回家,先好好活著。等你老了,走不動了,不想再開車了,你就來海邊坐坐。我會在水裏看著你。”
“車你開走吧。我知道你能開走。你是我見過的最好的司機,沒有什麽路是你開不了的。”
信的最後一句話被海水泡得幾乎看不清了,但還能勉強辨認:
“趙師傅,如果你看到這封信,能不能幫我把那天的車費結了?你說打表,但我不知道錶停了沒有。應該是……17.5公裏,起步價14塊,每公裏2.4塊……你算算多少錢。不用找零了。”
警方的潛水員在計程車周圍進行了更仔細的搜尋。在副駕駛一側的海底泥沙中,他們發現了一具骨骼。骨骼儲存得相對完整,呈蜷縮的姿勢,雙手抱膝,像是在睡覺。骨骼的旁邊有一串鑰匙,一隻鞋,和一個已經損壞的錄音機。
錄音機是防水的——那種老式的磁帶隨身聽。技術部門修複了錄音機中的磁帶,裏麵有一段錄音。錄音是一個女孩子的聲音,很年輕,很輕,像是在自言自語:
“今天是第幾天了?我不記得了。在這裏沒有白天和黑夜。但我學會了一件事——我可以在水裏呼吸。不是用肺,是用麵板。水從我的毛孔裏滲進來,在我的身體裏流動,然後從另一個毛孔出去。我覺得我變成了一條魚。”
“我今天看到了一隻水母。透明的,會發光。它在我麵前遊了很久,像是在跟我說話。它說:你不要怕,這裏很美。我說:我知道,我不怕。”
“趙師傅的車還在我旁邊。他已經不在了。他把車留給了我,讓我有個地方住。我每天都會擦車窗,雖然外麵隻有水和泥沙。但我喜歡看窗外。窗外就是海。我終於看到海了。”
“如果有來生,我不想做人。我想做一隻水母。透明的,沒有重量,沒有煩惱,在海裏飄來飄去。但我不想忘記趙師傅。我要把‘趙德明’這三個字刻在我的骨頭上,這樣就算我變成了水母,我也會記得,曾經有一個人,在雨夜的路邊停下來,載了我一程。”
錄音到這裏就結束了。
警方把蘇小晚的骨骼從海底打撈上來,交給了她的家人。那輛計程車也被打撈上來了,但打撈的過程中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當車輛被吊出水麵的時候,車內的儀表盤上,計價器還亮著。數字顯示的是:17.5公裏,42.00元。
計價器上還有一行小字,是那種老式的熱敏列印紙,上麵列印著日期和時間:2017年12月14日 02:17。
那是事故發生的精確時間。
陳誌遠的失蹤案最終沒有偵破。他的家人請了律師,起訴了網約車平台和計程車公司,但都沒有結果。陳誌遠的妻子在一年後注銷了他的手機號,賣掉了他們的房子,搬到了另一個城市。
但她搬家的時候,在她的行李箱裏發現了一樣東西——一張計程車發票。發票是那種老式的捲筒紙列印的,上麵印著:
濱海市出租汽車專用發票
車號:滬B·T 3729
日期:2021年7月15日
上車時間:23:35
下車時間:00:20
裏程:17.5公裏
金額:42.00元
備注:感謝您乘坐本次計程車。祝您旅途愉快。一路平安。
發票的背麵有一行手寫的字,字跡歪歪斜斜的,像是在顛簸的車裏寫的:
“陳先生,謝謝你陪我。我會把你送到海邊的。不要怕。這裏很美。”
陳誌遠的妻子把這張發票收了起來。她不知道該怎麽理解這件事。她隻知道一件事——她的丈夫,在失蹤的那個雨夜,坐上了一輛不該存在的計程車,去了一個不該去的地方。但他不是一個人去的。有一個人陪著他——一個開了十五年計程車、在四年前就已經死了的司機,和一個住在海底、變成了一隻水母的女孩。
他們一起,開著一輛沉在海底四年的車,在某個她看不見的、不屬於這個世界的濱海大道上,永遠地行駛著。計價器在跳,收音機在響,窗外的雨在下。
他們在送一個客人去海邊。
一個永遠到不了的海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