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章 會跳舞的骷髏(一)------------------------------------------,路垚覺得自己像是被人從水裡撈出來,晾在了岸上。——雖然他確實被管得嚴——而是因為他那間精緻但冷清的公寓,忽然變得像個家了。。,路垚本以為沈清婉會找個旅館住下。畢竟以她的身份——愛新覺羅家的格格、北方軍閥和商界大佬的親妹妹——住法租界最好的旅店都綽綽有餘。但沈清婉跟著他一路走回公寓,上下打量了一圈他的住處,然後說了一句讓路垚後背發涼的話。“你這兒還有空房間嗎?”“冇有。”路垚回答得飛快。“隔壁呢?”“隔壁住著一個賣雪花膏的,半夜三點放周璿的歌,你受得了?”。她走到隔壁門口,敲了敲門。賣雪花膏的商人開了門,看到沈清婉的瞬間,嘴裡的煙掉了。“這間房子我要了。”沈清婉的語氣平靜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你搬走,我給你雙倍房租。”,又看了看她身後虎視眈眈的路垚,再看看自己手裡還在冒煙的菸頭,果斷地點了點頭:“三天之內搬。”。“姐,你——”“我怎麼了?”“你搶人家的房子?”
“我付了雙倍房租,這叫交易,不叫搶。”沈清婉轉過身,看著路垚,“你那客廳,沙發擺的位置不對,書架太亂,窗簾顏色跟牆不搭。我搬過來之後幫你重新歸置一下。”
“我的客廳我自己住著挺好的——”
“你一個人住著是挺好。”沈清婉打斷他,“但兩個人住就不一樣了。”
路垚張了張嘴,發現自己竟然無法反駁。
三天後,賣雪花膏的商人搬走了。又過了兩天,沈清婉的行李到了。
路垚趴在貓眼上,看著走廊裡的陣仗,瞳孔地震了。
領頭的是四個穿著灰色短褂的壯漢,個個膀大腰圓,走路帶風。他們搬著東西上下樓梯,腳步沉穩有力,每一步都踏得整棟樓微微發顫。紅木條案、花梨木箱、青花瓷梅瓶、紫檀屏風,一樣一樣地搬進來,每一樣都價值不菲。
但真正讓路垚瞳孔地震的,不是這些傢俱。
而是那幾個壯漢腰間隱隱約約鼓出來的東西。
路垚在巡捕房混了這麼久,對那個形狀再熟悉不過了——是槍。而且是製式手槍,不是那種黑市上隨便買的地攤貨。
路垚猛地拉開門,指著那幾個壯漢,轉頭看向沈清婉。
“姐!他們——”
“我哥的人。”沈清婉正在指揮壯漢們擺放傢俱,頭也不回地說,“留下來保護我的。”
“保——護——你?”路垚的聲音拔高了八度,“你一個來上海讀書的,需要帶槍保鏢?!”
沈清婉終於抬起頭,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平靜得像一潭死水,但路垚從中讀出了“你覺得呢”三個字。
他張了張嘴,又閉上了。
他想起來了。沈清婉的大哥是手握幾萬人槍的軍閥,二哥是掌控北方經濟命脈的商界大佬。這樣的家庭,怎麼可能讓她一個人孤零零地來上海?
路垚看著那些壯漢,壓低聲音:“他們平時住哪兒?”
“不住這兒。”沈清婉繼續指揮,“他們會住在附近,不影響我的日常生活。平時你基本看不到他們。”
“基本?”
“除非有人來找麻煩。”
路垚嚥了口唾沫。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上個月他在街上跟人起了衝突,對方是幾個混混,他一個人打不過,正打算跑的時候,那幾個混混忽然莫名其妙地跑了。他當時以為是運氣好,現在想來——
“姐,上個月你還冇搬來呢。”
“我冇來,但人可以先來。”
路垚沉默了。
他看著那幾個壯漢把最後一件傢俱搬進來,然後朝他整齊地鞠了一躬,轉身走了。走廊裡重新安靜下來,好像什麼都冇發生過。
“姐,你這些東西加起來,比我整棟樓都貴。”
“所以你要幫我看著點。”沈清婉正在檢查梅瓶擺放的位置,頭也不回地說,“萬一丟了,從你房租裡扣。”
“憑什麼從我房租裡扣?!”
“因為你住隔壁。賊要偷,肯定先偷你。”
路垚張了張嘴,發現自己竟然無法反駁。
“而且——”沈清婉直起身,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似笑非笑地看著他,“你以為我二哥為什麼同意我住在你隔壁?”
路垚愣了一下。
“因為你。”沈清婉說,“彆忘了你的家底。路大哥他們在北洋政府任職,淼淼姐也在軍機處——這樣的人家,不會出歹人。他覺得你是個靠譜的鄰居。”
路垚的嘴角抽了抽:“所以我是你的……安全背書?”
“差不多。”沈清婉走到他麵前,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姿勢像在拍一隻聽話的狗,“好好表現,彆讓我二哥失望。”
路垚:“…………”
他忽然覺得,自己從一個“被姐姐管著的弟弟”,升級成了一個“被姐姐和她背後的軍閥 商界大佬 持槍保鏢們一起管著的弟弟”。
這種感覺,怎麼說呢——很有安全感,但也很有壓力。
沈清婉搬進來之後,路垚的生活發生了微妙的變化。
其實路垚本身是個講究人。
康橋畢業,留洋歸來,見慣了英國的紳士風度和法國的精緻生活。他的西裝是從倫敦薩維爾街定做的,襯衫是純棉的,領帶是按顏色分類掛好的,皮鞋每週上一次油。一個人住的時候,他把公寓收拾得乾乾淨淨——書架上的書按高矮排列,餐具按用途分門彆類,連茶具都是整套的。
但講究歸講究,冷清歸冷清。
他做的西餐擺盤精緻,牛排煎得恰到好處,意麪的醬汁是自己熬的,甜點能做出七八種花樣。他一個人坐在窗邊,配著紅酒,聽著留聲機裡的古典樂,覺得生活還算體麵。
但體麵歸體麵,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沈清婉搬來的第二天,就占用了他的廚房。
路垚靠在廚房門框上,看著她繫上圍裙、挽起袖子、動作利落地和麪、剁餡、擀皮,忍不住說了一句:“姐,你其實不用做飯。我做西餐——”
“你做的西餐我嘗過。”沈清婉頭也不抬,“八歲那年你做了一盤沙拉,我吃完拉了一整天。”
“那是意外!而且那時候我才八歲!”
“那昨天呢?你昨天做的那塊牛排——”
“那塊牛排怎麼了?那是我精心挑選的澳洲和牛!煎了整整三分鐘!火候恰到好處!”
“外麵焦了裡麵還是生的。”
“那是……那是三分熟!”
“路垚。”沈清婉終於抬起頭,看了他一眼,“你閉嘴。”
路垚閉上了嘴。
一個小時後,一碗熱氣騰騰的炸醬麪端到了他麵前。麪條是手擀的,筋道得能在嘴裡彈起來;炸醬是用乾黃醬炒的,肉丁切得大顆大顆的;黃瓜絲切得細細的,拌在麵裡,脆生生的。
路垚吃了第一口,手裡的筷子停了一下。
不是因為好吃——雖然確實很好吃。而是因為這個味道,和他在北平小時候吃的炸醬麪一模一樣。那時候他母親還冇過世,家裡的廚房每到冬天都會飄出這種鹹香的、濃鬱的、帶著北方特有乾燥氣息的味道。
“怎麼了?”沈清婉坐在對麵,端著茶,看著他。
“冇什麼。”路垚低頭扒了一大口麵,含含糊糊地說,“太燙了。”
沈清婉冇有拆穿他。她隻是端起茶杯,輕輕吹了吹,嘴角帶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
從那天起,路垚的廚房就多了煙火氣。
沈清婉每天變著花樣做北方菜——炸醬麪、餃子、醋溜白菜、紅燒獅子頭、燉羊肉、蔥花餅。路垚吃得整個人都圓潤了一圈,白幼寧來蹭了兩頓飯之後,悄悄跟路垚說:“你姐要是開飯館,法租界其他飯館都得關門。”
路垚咬著獅子頭,含含糊糊地說:“她要是開飯館,我第一個去當跑堂的。”
“你就這點出息。”白幼寧翻了個白眼。
沈清婉坐在旁邊喝茶,聞言微微一笑,冇說話。
不過路垚也不是光吃不做的。他偶爾會“反擊”一下——在某天晚上突然宣佈“今晚我做飯”,然後鑽進廚房,繫上圍裙,煎牛排、調醬汁、擺盤,動作行雲流水,像一場小型表演。
沈清婉嚐了一口他做的牛排,點了點頭:“還行。”
“還行?!”路垚跳了起來,“我這是正經的英式做法!醬汁熬了兩個小時!你知道這瓶紅酒多少錢嗎?”
“我說還行就是還行。”沈清婉切下一小塊牛排,慢慢嚼著,“比八歲那年的沙拉強多了。”
路垚氣鼓鼓地坐下來,把自己那盤牛排推到一邊,然後默默地把沈清婉做的醋溜白菜端過來,扒了兩口米飯。
沈清婉看著他,嘴角彎了一下。
“路垚。”
“嗯?”
“你喜歡吃我做的飯?”
“廢話。”路垚頭也不抬。
“那你以後天天都有。”
路垚的筷子停了一下。他冇有抬頭,但耳朵尖紅了。
“知道了。”他說,聲音比平時低了一點。
其實路垚自己也說不清楚,沈清婉的到來到底改變了什麼。
他的公寓還是那麼精緻——不,比以前更精緻了。沈清婉把窗簾換成了更搭牆色的,在窗台加了一盆綠蘿,在茶幾上放了一束鮮花,整個空間忽然就活了起來。他的衣服還是熨得平平整整——隻不過以前是他自己熨,現在是沈清婉順手幫他熨了。他的生活還是那麼講究——但以前是一個人講究,現在是兩個人一起講究。
區彆在於,以前他回家的時候,公寓裡是安靜的。現在他回家的時候,有時候能聞到廚房裡飄出來的香味,有時候能看到沈清婉坐在沙發上看書,有時候能聽到留聲機裡放的曲子——她不喜歡周璿,喜歡梅蘭芳。
區彆在於,以前他一個人吃晚飯,精緻的擺盤配著紅酒,吃完一個人洗碗。現在兩個人吃晚飯,有時候是西餐,有時候是中餐,有時候中西合璧——他煎牛排,她做冷盤。吃完兩個人一起洗碗,一個衝一個擦,偶爾鬥兩句嘴。
區彆在於,以前他覺得“家”就是一個睡覺的地方。現在他覺得,家是有溫度的。
這樣的日子過了冇幾天,案子就找上門來了。
那天傍晚,路垚正窩在客廳的沙發上看一本英文偵探小說。沙發被沈清婉挪了一個角度,現在正對著窗戶,光線剛好。旁邊多了那盞落地燈和那盆綠蘿,整個角落舒服得讓人不想動彈。沈清婉坐在對麵的椅子上翻她的法律課本,書頁上密密麻麻地做著筆記。房間裡很安靜,隻有留聲機裡梅蘭芳的唱腔在轉——
門鈴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