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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銬被暫時解開,所有人都盯著我。
張子豪媽媽冷笑:“你還想狡辯?指紋都出來了!”
我冇有理她,而是死死盯著那份鑒定書上的一個細節——采樣日期。
“你們看,”我把鑒定書翻過來,指著底部一行小字,“這份指紋采樣,是在案發前三天進行的。也就是說,有人提前拿到了我的指紋,故意把它印在了張子豪的衣服上。”
警察接過鑒定書,眉頭緊鎖。
“還有。”我繼續說,“你們不覺得奇怪嗎?如果我真的殺了人,為什麼還會留下這麼明顯的指紋?我既然能夢到殺人過程,難道不會夢到戴手套?”
林甜甜媽媽喊道:
“那你怎麼解釋你女兒的畫?她畫出了我們家的窗戶和甜甜的睡衣!那些細節隻有凶手才知道!”
我深吸一口氣:
“我不知道。但正因為我不知道,所以凶手另有其人。如果是我做的,我不會讓自己陷入這種無法解釋的境地。”
年長的警官看了我一眼,對同事低聲說了幾句,然後轉向我:
“陸佳佳媽媽,請你跟我們回警局做詳細筆錄。暫時不拘留。”
我點了點頭。
臨走前,我回頭看了一眼女兒。她被丈夫抱在懷裡,眼神裡滿是恐懼。
“佳佳不怕,媽媽很快就回來。”
我對她笑了笑。
她冇說話,隻是緊緊抓著爸爸的衣領。
警局的詢問室裡,燈光白得刺眼。
我坐在椅子上,麵前是一杯涼透的水。
對麵的警官姓陳,四十多歲,眼神很銳利。
“你說你知道真凶是誰?”他翻開筆記本。
“我不知道具體是誰,但我發現了一個矛盾。”我說,“張子豪衣服上的指紋,如果是推人留下的,應該在背後或者胸口。但鑒定書上寫的是領口內側——有人從身後勒住他的衣領,把他提了起來。一個五歲的孩子,能被誰像提小雞一樣提起來?隻有成年人。而且,這個成年人一定是他熟悉的、不設防的人。”
陳警官點點頭:“繼續說。”
“另外,我女兒的畫畫能力。她今年五歲,雖然喜歡畫畫,但從來冇畫過那麼精細的場景。粉色窗戶、藍色睡衣——這些細節她不可能憑空想象出來。除非有人給她看過照片,或者她親眼見過。”
“你覺得是誰?”
“我不知道。”我誠實地說,“但這個人一定同時接觸過我女兒、張子豪和林甜甜。而且,他對我的睡眠習慣、夢境內容都很瞭解。”
陳警官沉默了一會兒,突然問:
“你丈夫知道你做噩夢嗎?”
我愣了一下:
“知道。有時候我半夜尖叫,他會醒來安慰我。”
“你女兒畫畫的事,他知道嗎?”
“知道。他和我一起看過那些畫。”
我的心猛地一沉。陳警官的意思很明顯,我老公有嫌疑。
“不可能。”我脫口而出,“他不可能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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