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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曉梅滿眼淚水,她想起了自己的妹妹,然後擦掉淚水看著張建國:
“我妹妹已經死了,所以我不會替我妹妹原諒你。”
是啊,無論是懺悔還是愧疚,對於真正的受害者而言,已經冇有價值了。
因為他們已經消失了。
最後法官宣佈了最終判決:
方曉梅因綁架罪、偽造證據罪、非法使用催眠術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張建國因為當年的行為,被警方重新調查。
雖然已過追訴期,但他還是受到了輿論的譴責。他帶著張子豪搬了家,從此消失在所有人的視線裡。
隻是在離開前,張子豪找到了我:
“阿姨,我能見見佳佳嗎?我想為從前的事找佳佳道個歉。”
他的眼神裡一片真誠,想必方老師的最後一堂課已經教會了他一些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讓佳佳從房間出來了。
張子豪給佳佳鞠了一躬道:
“佳佳,對不起,我以前不該欺負你。”
佳佳冇有計較,兩人聊了幾句,就對從前的事釋懷了。
張子豪走後,林甜甜的媽媽也帶著自己的女兒來了。
或許是方老師的故事讓她感觸很多。
她一改從前潑辣的性子,對我說:
“佳佳媽媽,對不起,之前因為孩子的事我還打了你,現在想起來,真是慚愧。”
“無論是我這個做媽媽的還是我女兒,都非常對不起你們母女,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得到你們的原諒。”
林甜甜將一束鮮花塞到我懷裡道:
“阿姨,對不起。我知道之前自己錯了。”
一年後。
女兒已經上了大班,幼兒園換了新的老師。孩子們不再提起那件事,彷彿它從未發生過。
我站在幼兒園門口,等女兒放學。
陽光很好,風吹過梧桐樹,葉子沙沙作響。
“媽媽!”女兒跑出來,手裡拿著一幅畫,“你看,我畫的!”
畫上是一個穿著消防服的男人,抱著一個小女孩,從火裡跑出來。
我的眼眶濕了。
“這是誰呀?”我蹲下來問她。
“這是外公呀。”女兒歪著頭,“外公是一個救火英雄,對不對?”
“對。”我抱住她,“你外公是救火英雄。”
回家的路上,女兒拉著我的手,蹦蹦跳跳。
“媽媽,我今天午睡的時候夢到方老師了?”
“嗯?”
“我夢到她去了很遠的地方,那裡有大一片草原,她的身後跟著很多很多學生。”
“他們又黑又瘦,穿的衣服破破的,但他們好開心,好開心”
與此同時我收到了一條簡訊。
竟然是方老師發來的:
【佳佳媽媽,謝謝你,我在監獄裡想了很多,也逐漸放下了好多。】
【因為我在監獄良好,所以被提前釋放了,我想我還是會繼續當老師,但我想去更遠的地方,想去大草原,看看鄉村裡支教。】
女兒看到是方老師的簡訊,驚訝地問道:
“媽媽,是方老師,她要走了嗎?”
我點點頭:
“對,她去了一個需要她的地方,那裡也有人需要她。”
“就像外公一樣?”
“對,就像外公一樣。”
夕陽把我們的影子拉得很長。
我知道,有些傷疤永遠不會完全癒合,但我們可以帶著它繼續生活。
因為活著的人,要替死去的人好好活著。
這是爸爸教我的最後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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