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陣陣。
陳哲掃了一眼棒球男的手機,不論用了幾種檢視隱藏應用的辦法,都沒有在這傢夥的手機上發現什麼可疑的聯訊方式。
「和瑪爾塔太太的事情無關嗎。」
陳哲想了想,倒也正常,畢竟哪有這麼快的資訊流通。
「叮叮噹噹。」
傑姆尼帶著檢修箱來到門扉前麵,這個檢修箱是他本來用來修貝斯的,裡麵六角扳手、螺絲刀、套筒等工具都有。隻不過一路哐當著來到門前,傑姆尼看了一眼這慘不忍睹的門把手,頓時搖了搖頭。
「看樣子是修不成了。」傑姆尼回頭聳了聳肩,看向陳哲。
「那就這樣。」
看著嗚咽的三人,陳哲打了個電話,準備等FBI過來。
「喂,請問是聯邦調查局嗎?我遭遇了一起入室搶劫案,地址在威廉斯堡橋斯科特街173號……公寓三樓盡頭那個房間。」
社羣大學的入學考試一般來說沒有什麼別的內容,隻有英語口語作為硬性要求,並且通過這玩意兒分班。
陳哲的口語算得上是流利,並沒有讓人討厭的感覺,也正是因為這麼一個緣故,他纔有底氣在這裡當個家教。
隨著嘟的一聲電話結束通話,那三人抖得更加厲害。
……
沒過多久時間,兩輛沒有任何標識的黑色雪佛蘭警車,停在了公寓樓下。
「真是的,入室搶劫居然還活著,這小子也是命大。」
「他媽的。」
一黑一白兩個警員,身披大衣,表情不爽地走下車。
在美國的人權法案之下,為了「避免」歧視,這種表麵工作都是做好的。
一個合法的警務小隊裡必須配有一個黑人。
作為美利堅唯二還算是有點效率的部門,他們來得不算早,卻也不算晚,相對及時。
斯坦威警長撇了撇嘴,看著身後的白人警員,扭過頭去,招手讓對方跟著。
到了三樓的房間內,頓時見到了三個鼻青臉腫的混混,以及兩個毫髮無傷的成年男性。
「噢……」
斯坦威警長黑色的臉龐微微一抖,掩蓋住臉上的驚怒:「你確定他們是罪犯?」
「確定,走廊裡有監控。」
陳哲緩緩地說。
作為合格的來美留子,陳哲決然算不上是法盲。
斯坦威警長看了陳哲一眼,沒說話,轉身走出房間。
走廊盡頭確實有個監控攝像頭,裝在樓梯拐角的天花板上,老式的半球形,鏡片上蒙著一層灰。斯坦威警長盯著那個攝像頭看了幾秒,朝身後的白人警員大手一揚。
「去調監控。」
白人警員點點頭,往樓下走了。
斯坦威警長重新走進房間,目光從那三個被綁住的混混身上掃過,又落在陳哲身上。
「你一個人幹的?」
「對。」
斯坦威警長沉默了兩秒,然後走到那個被陳哲打掉牙的混混麵前,蹲下去,捏著他的下巴看了看。那人的嘴腫得老高,嘴唇上全是血,看見斯坦威警長的臉,眼神裡閃過一絲恐懼。
斯坦威警長鬆開手,站起來。
「軍用匕首,手槍,三個人。」他轉過臉看著陳哲,「你是做什麼的?」
「學生。」
「學生?」斯坦威警長的眉毛挑了一下,「好。」
他的心中評估著。
如果眼前這個人是個軟柿子的話,那麼說不定自己還能昧下一筆錢財……
斯坦威警長波瀾不驚,語氣裡卻帶了一絲怒意。
斯坦威警長站在客廳中央,目光在那三個被綁住的混混身上來回掃了幾遍,又落在陳哲的二手ThinkPad上。
電腦還開著,螢幕上是YouTube的後台介麵,播放量數字靜靜地躺在那裡。
「學生。」斯坦威警長重複了一遍這個詞,語氣裡帶著一點說不清的味道,「住在布魯克林這種地方,還能一個人放倒三個持械的——你運氣不錯。」
陳哲沒說話。
斯坦威警長走到那個被打掉牙的混混麵前,蹲下去,捏著他的下巴左右看了看。那人嘴裡塞著毛巾,嗚嗚地叫,眼神裡的恐懼還沒散乾淨。
「軍用匕首,手槍,球棒。」斯坦威警長站起來,拍了拍手,「這仨夠判個幾年了。」
他轉過身,看著陳哲。
「不過有個問題。」
陳哲等著他繼續。
「你這屋子,」斯坦威警長指了指那扇被戳爛的門,「自衛過當,門是證據,沒問題。」
「但是……」
他頓了頓,目光落在那把扔在陽台上的槍上。
「這把槍,你沒碰過吧?」
陳哲的眉頭微微皺了一下。
斯坦威警長走到陽台邊,彎腰撿起那把槍,在手裡掂了掂,然後轉過槍身,借著屋裡的燈光仔細看了看。
「格洛克19,」他說,「沒備案,沒編號,典型的黑槍。」
他把槍口朝下,舉起來對著陳哲晃了晃。
「你知道私藏黑槍是什麼罪嗎?」
陳哲盯著他。
「我沒藏。」陳哲攤開雙手:「那是他們的槍,我扔出去的。」
「誰看見你扔出去的?」斯坦威警長的語氣輕飄飄的,「就你們兩個,和這三個被綁起來的。你室友是你的人,這三個人說的話法庭能信嗎?」
傑姆尼在旁邊愣了一下,然後衝上來:「What?你他媽什麼意思?」
斯坦威警長身後的白人警員往前走了一步,手按在腰間的警棍上。
「你什麼意思?」白人警員盯著傑姆尼。
傑姆尼頓時無話可說。
陳哲思索了片刻,早就已經想明白了這些人想要從中作梗攫取到什麼利益。
「你想要什麼?」陳哲問。
斯坦威警長笑了,卻笑得不兇惡。是那種「你懂的,大家都是聰明人」的笑。
「我看你像個明白人。」他把槍收起來,「這東西我先保管著。你們三個持械入室,這是事實,監控能作證。但你這個屋子嘛……自衛過當這種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萬一槍上有你的指紋,萬一有人非要說這是你的槍——」
他沒說完,隻是聳了聳肩。
陳哲明白了。
這是要錢!
他盯著斯坦威警長那張黑色的臉,紐約警局的腐敗不是新聞,尤其是這種社羣警員,吃拿卡要,皆是常態,但眼前這個人的胃口恐怕不止幾百美元,他看的是那三個混混背後可能有的油水。
陳哲忽然想起一件事。
「警長。」他開口。
斯坦威警長挑了挑眉。
「你知道《虛假申報法案》嗎?」
斯坦威警長的表情頓了一下。
陳哲繼續說下去,語氣很平靜:「False Claims Act。民間常說的吹哨人法案。任何個人知道有人欺詐政府,可以以美國政府的名義直接起訴。勝訴的話,追回金額的15%到30%歸舉報人。」
他指了指那三個人。
「這三個人的槍是黑槍,刀具是軍用級別。他們背後肯定有人——賣槍的,供貨的,也許還有更大的。如果我能查出他們是誰,幫誰幹活,騙了政府多少錢——」
斯坦威警長的臉色變了。
「你是個學生。」他低聲說。
「對,學生。」陳哲點點頭,「學生也可以當吹哨人。」
「我不指望拿多少,但如果能追回個幾百萬,分成幾十萬,總比被人訛一筆強。」陳哲毫不顧忌,語氣裡暗自提醒了一下斯坦威警長擺正自己的作為。
斯坦威警長沒說話。
客廳裡安靜了幾秒。
傑姆尼看看陳哲,又看看斯坦威警長。
傑姆尼臉上的表情從憤怒變成了困惑,又從困惑變成了畏懼。
斯坦威警長把槍放在茶幾上。
「你叫陳哲?」他問。
「對。」
斯坦威警長盯著他看了幾秒,然後笑了一聲。
「行。」他把槍往前推了推,「這把槍我會登記成物證。你的筆錄回頭有人來做。至於那三個人……」
他看了一眼地上那三個還在嗚嗚叫的混混:「我帶走了。」
「他們背後有沒有人,你自己查。查到了,按你說的流程走。查不到,這事兒就當沒發生過。」
斯坦威警長和白人警員三兩下給他們拷上手銬,轉身往外走,走到門口的時候停了一下,回頭看著陳哲。
「下次再碰上這種事,記得先打電話。」
陳哲點點頭。
斯坦威警長帶著白人警員走了。
腳步聲在樓道裡漸行漸遠,然後是車門關上的聲音,引擎啟動的聲音,警車駛離的聲音。
客廳裡重新安靜下來。
傑姆尼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大口喘氣。
「操,」他說,「你他媽是人是鬼?」
陳哲沒回答。他走到茶幾邊,把槍拿起來,看了一眼,又放下。
自己的手機裡拍下了這些人的樣貌。
與此同時。
自己有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