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感謝你的招待!但我不能在你這裡停留,你隻需要告訴我去鎮子上最短的路線就行!我想去那裡找一份零工!」
「行,等你換完衣服以後,我帶你去。」
「另外,我有一件事情想問問你——我想把你經歷過的這些事情寫成一本小說,我最近迷上了寫作,很迫切地需要一個好的故事。」
約翰微微點了點頭,並沒有太大的反應。
李斯特把曾經的老友送到鎮上,又給他十美元的生活費,隨後就一頭調轉朝威廉士的莊園騎去。
因為有了上一次的見麵,這裡的衛兵並沒有太多阻攔,就放他進了莊園,李斯特走入莊園以後順理成章的在管家的指引下來到馬克·吐溫麵前。
馬克·吐溫正在看書,是一本關於英國時期的書,內容講述的是萊斯勒起義,1685年查理二世去世,詹姆斯成為國王。
李斯特沒有打擾他。
挑了一個角落,也翻出一本書。 (由於快取原因,請使用者直接瀏覽器訪問 追書神器,.超方便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片刻後,馬克·吐溫收下書本,從歷史的風雲當中收回目光落到了李斯特身上。
「李斯特先生,沒想到你也在這?我這兩天除了更改那本小說以外,我還在研究萊斯勒起義,我在想,國王們和總督們似乎從不從歷史中學教訓,但平民們也一樣。」
「你看,詹姆斯二世愚蠢地試圖擴大王權,無視議會的存在,就像用力去壓一個彈簧,而蒙克總督在紐約的統治,同樣是橫徵暴斂,視殖民地為私產。」
李斯特儘管沒有讀過這段歷史也知道要聊這段歷史講的核心。
集權!這玩意他熟的很,自古以來,很多優秀的文學作品都在講集權,例如《1984》、還有諾獎得主的作品《蠅王》。
他們或許用抽象的方式,或許用直接的敘事手法表達的都是一樣的。
李斯特簡單發表自己對於這個事件的看法,就跳轉到他最近剛準備的這部作品。
李斯特先從在草原上遇到他,然後再從約翰的口中講起。
最後再加上那一頓飯,在講述這個故事的時候,李斯特還不忘把原版也講了一遍,當然在講述的時候,李斯特抹去曾經自己當過黑幫的經歷。
「妙極了!李斯特我認為你的朋友簡直就是一個天生的故事模板,我搞不明白,你是怎麼能夠想得出來這麼精彩的故事的,我抓破腦袋也想不出來。」
「一個曾經在黑幫生活的精明商人,想靠著犯罪進監獄討口飯吃卻被無視,然後寫到這裡,再結合上當他真心想要改過的時候,命運卻又毫不留情地把他丟入牢籠。」
「你要是在借用一些現實裡麵存在的黑幫元素就更好了,比如說狼牙幫,那個以前曾經在西部叱吒風雲的幫派!」
狼牙幫李斯特記得這個名字,當初,狼牙幫百人圍攻李斯特所在的幫派,李斯特硬生生的和老大從狼牙幫的包圍當中殺出一條血路。
沒想到他們現在也進入了歷史的墳墓!
李斯特說道:
「我會參考一些元素。」
馬克·吐溫笑了笑:「約翰的故事讓我想到了我們之前聊的那場起義,起義也好,詹姆斯二世的專製也罷,本質上都是資產階級對個人的碾壓。約翰想利用資產階級求得庇護,資產階級不理他。」
「當他放棄資產階級,想靠自己重新做人時,資產階級反而可能主動找上他。」
「這種荒誕,不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寫照嗎?」
「這可比原先那種隻充滿歐·亨利風格的味道有意思多,他畢竟是名家,你隻是普通作者,要是不寫出自己的特色,想要推廣出去很難。」
李斯特點了點頭,對馬克·吐溫的說法表示贊同。
這本書的定位是一本商業小說,他沒有好用的筆名,隻能通過在這本小說上新增一個這個年代人們都喜聞樂見的標籤。
李斯特一想到這裡他的腦海裡麵早就已經充滿了靈感,當即就借用馬克·吐溫的打字機開始創作作品,而馬克·吐溫則是用起了威廉士的那一台打字機。
李斯特考慮到短篇的精悍性隻新增了極少的內容來描述主人公約翰的黑幫身份,主要新增在開頭過後的100詞內容左右。
【約翰在麥狄遜廣場的長凳上翻來覆去,冷得根本睡不著。二十年了,他總想起在黑幫裡風光的時候。那時他手裡有錢,大把的錢。】
【要不是後來被一個裝瞎的騙子騙了個精光,他現在也不至於在這挨凍。真他媽諷刺,他靠放貸過了大半輩子,從沒心軟過,就那一次想當回好人,結果落得這個下場。】
一小時過後,李斯特才寫到200詞。
對於這個開頭李斯特很用心反反覆覆的斟酌。
儘可能讓故事變得更加精彩,更加符合這個時代的背景,他曾經想過用《百年孤獨》式的寫法勾起這段回憶,但是他最後還是放棄,《百年孤獨》那種轟動文壇的句式適合放在大長篇裡,他對《警察與讚美詩》的期望沒有那麼高。
李斯特也就隻打算在開頭新增一個人設,《警察與讚美詩》的剩下內容就隻用微調就行,到那個時候創作速度就能加快。
這時,門外傳來敲門聲。
李斯特把門開啟,來的人是管家,他見到李斯特先是鞠了個躬,用誠懇的態度說道:
「李斯特先生,馬克·吐溫先生,威廉士先生想要請你們共進晚餐,不知道二位可否願意賞臉。」
「榮幸之至。」
「威廉士先生既然邀請我,那我自然得去。」
他們跟隨管家穿過鋪著波斯地毯的長廊,餐廳的門緩緩開啟,水晶吊燈的光芒傾瀉而下。
長桌中央擺放著銀質燭台,燭光在精緻的瓷器和銀器間跳躍。
威廉士站在窗邊,手中端著一杯紅酒,見他們進來便迎上前來:「啊,我們的大作家和小作家!」
「聽說你們二位都在我的農場寫作,真是讓我感到榮幸,我威廉士隻是一個粗人,何德何能能讓二位作家在我的農場寫作。」
「威廉士先生過獎,在這個畜牧小鎮可沒有比你的府上更適合創作的地方,要不是你提供這樣的環境,我們恐怕還在和一望無際的土豆田搏鬥呢。」
威廉士顯然很受用這番得體的回應,臉上的笑容加深幾分。
他示意侍者為大家斟酒,紅色的液體在晶瑩的酒杯中輕輕晃動。
「說到創作。我聽馬克·吐溫先生說,李斯特先生前幾天又創作了一本佳作,叫做《賢者的禮物》。」
「寫的正是你們鎮上的故事,簡短的文字平鋪的敘事結局卻出乎意料,雖然沒有看到那段文字,但我認為李斯特先生的寫作水平對比《變形記》進步了不少。」
這些萬惡的農場主都一個樣。
威廉士欣賞文人。
可他的眼光終究是有侷限性。
一直到現在他都還對當初利蘭教授的那一段解說耿耿於懷。
他的身份就註定了他不可能看得起像《變形記》這樣的作品。
《賢者的禮物》雖然也有抨擊,但是相對溫和許多。
威廉士頓了頓:
「因此對於李斯特先生的進步,我打算給予一點讚助。」
「投資李斯特先生的兒子,讀我們縣裡的私立小學,在畢業之前您的兒子都可以免費讀書,費用威廉士先生。」
什麼免學費!讀私立!
這對於一個沒什麼錢的父親來說,誘惑力不要太強。
要知道線上的私立小學每一年的學費可是到達96美元還必須要有關係才能進。
威廉士一句話讓湯姆讀到畢業,這就是一本《變形記》的稿費。
李斯特聽到這裡已經打算收回之前說的那句話。
什麼萬惡的農場主?
什麼時代的侷限性?
威廉士先生的投資明明是一整個愛達荷州最有遠見的行為。
是一整個美利堅的燈塔。
也沒有比這更加準確的投資,這一投資無疑是遠超時代的!
寫商業小說好啊!
他就愛寫商業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