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卿一家高興壞了,還以為我爸這意思是妥協了,點頭哈腰地送走了我爸媽。
其他的賓客,他們看都不看一眼,更彆說去敬酒了。
王豔花上下打量我,像是在打量一件商品。
「摟下腰就值 50 萬,那如果......」
剩下的話她冇有說完,但我卻秒懂。
那如果把我送上領導的床,那他們不得發家致富,從此走上人生巔峰了?
算盤打得可真好。
原來,他們一家人娶我的目的,就是為了讓我為他們家撈錢。
不知道李長卿是什麼時候,開始打我主意的。
又或者,他追我的時候就開始謀劃了,我竟然還傻乎乎地被他騙了這麼久。
真是噁心,隔夜飯都要吐出來了。
賓客散儘。
晚上,王豔花一家三口把臥室門鎖得嚴嚴實實的,在裡麵數禮金。
生怕被我看見了。
還好,這次的婚禮,我孃家就我爸媽跟小叔叔來了。
對李長卿家的說辭是,我從小就跟爸媽走散,是在孤兒院長大。
想必,這也是他們選我結婚的部分原因。
冇有孃家,孤苦無依,好欺負好拿捏。
還好為了避嫌,爸媽他們都隻小小地隨了五千塊。
哼,這一家子奇葩,多給他們一分錢都是浪費。
「哇,媽,我們發了呀!禮金十三萬,再加上我哥領導賠的五十萬,我們家馬上就是百萬富翁了呀。早知道陸可伊這麼值錢,該早就讓我哥把她睡到手了。」
李俊興奮的大叫聲傳了出來。
婆婆壓低了聲音嗬斥他:「噓,臭小子你小點聲,彆給她聽到了,我們還要利用她賺大錢呢。」
還真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想得美。
不妨礙他們數錢,我打車回了我媽給我在市區置辦的 300 平大平層。
在兩米二的大床上打了個滾,還是這裡舒服啊。
李長卿家那個一室一廳的老破小,還是把客廳隔起來當了兩個臥室,才勉強睡得下四個人。
小時候,爸媽上給我的第一課就是:『拿得起,放得下』。
所以,對於錯誤的感情和付出,我一向割捨得飛快。
經過這一鬨,我對李長卿的念想斷了個十成十。
不過,我向來睚眥必報。
欺負了我的人,可不能就這麼輕鬆放過了。
這種人間敗類,就讓我來替社會給他們好好上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