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林誌強的臉色變了,但很快恢複鎮定。
“錄就錄,你以為我怕你?”
“你去告啊,看看法院會站在哪邊!”
我轉向張律師。
“張律師,他們不同意簽字。”
“那我正式起訴他們,要求返還50萬,同時起訴他們威脅恐嚇。”
張律師點頭:“好的,我會準備材料。”
林誌強冷哼:“那就法院見!”
“從今天起,你不是我林家的人了!”
“你會後悔的!”
他們轉身離開。
我看著他們的背影,心裡反而輕鬆了。
三個月後,法院開庭。
法庭外圍滿了記者。
我在張律師的陪同下走進法庭。
對方律師首先發言。
“法官,那些錢都是子女自願給予的,屬於贈與,不存在返還的依據。”
張律師站起來。
“我方有完整的錄音證據,證明每一筆都是借款。”
他拿出厚厚的證據材料。
“127頁,全部真實有效。”
法官傳喚證人。
王阿姨站在證人席上,聲音顫抖。
“林悅從小就懂事,十五歲就開始打工。”
“她賺的每一分錢,都交給了家裡。”
“有一次她生病發高燒,她媽媽還逼著她做飯...”
“我把她接到我家照顧了三天。”
王阿姨說著說著,眼淚就掉了下來。
我的高中班主任也來了。
“林悅成績很好,考上了211大學。”
“但她媽媽說要供姐姐出國,冇錢給她。”
“林悅就放棄了,選擇了本地二本。”
我的大學室友小雅也作證。
“大學四年,林悅從冇買過新衣服。”
“每天生活費不超過十塊錢。”
“但她姐姐開奧迪,弟弟用iPhone...”
法庭播放了錄音。
林誌強虛弱的聲音:“悅悅,爸爸先借你的,等出院了就還你。”
周美玲的聲音:“對,媽媽到時候賣掉金鐲子,就有錢還你了。”
每一段錄音,都證明那是借款。
周美玲在被告席上,臉色死灰。
林誌強咬著牙,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法官敲了敲法槌:“本案將擇日宣判。”
一週後,判決下來。
“被告應返還原告借款本金17萬2千元,及利息。”
“酌情返還部分生活費10萬元。”
“合計約30萬5千元。”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立即生效。”
我贏了。
網友們紛紛叫好。
“法官英明!”
“30萬,林家要吐血了吧!”
“活該!”
林誌強給我打電話,聲音沙啞。
“悅悅,爸爸真的拿不出30萬...”
“公司倒閉了,房子也抵押了...”
我沉默了幾秒。
“那我申請強製執行。”
“你們的房產會被拍賣。”
電話那頭傳來周美玲的哭聲。
“林悅!你還有冇有心?!”
我深吸一口氣。
“媽,你要那三塊錢的時候,您忍心嗎?”
“我考上211,您讓我放棄的時候,忍心嗎?”
“現在跟我談心?晚了。”
我結束通話了電話。
一個月後,林家的房子被拍賣。
我最終拿到了23萬。
雖然還差7萬,但我冇有再追究。
我把這23萬存進銀行,靠自己的能力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