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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腦子格外混亂。
忍著生理性反胃和齊鬆平擦肩而過時。
我確認他冇有看到我。
五年了。
這個人,就算化成灰我也能認出來。
那天晚上過後,我進了醫院,整整七天食不下嚥。
他的父母,帶著他到病房來給我道歉。
我反手抄起桌邊的茶杯朝他砸去。
然後哭著喊著,讓爸爸媽媽把他趕出去。
他滾了。
我腦中又開始浮現那場噩夢,止不住渾身痙攣。
最痛苦的時候,我抓著媽媽的手腕。
幾乎流出血淚:“媽,讓他死好不好?”
“我要讓他死!”
其實清醒過來我就明白,他不可能判死刑的。
所以我唯一的訴求,就是不和解。
讓他坐牢。
遺憾的是,我因為身體原因無法前往庭審現場。
是爸爸媽媽代我出席。
並且最終贏得勝訴,餵了齊鬆平七年牢飯。
七年後他出來,已經將近三十歲了。
同樣是葬送了大好的年華。
但他失去的和我相比,又算什麼呢?
畢業那年,我是全學院最有前途的學生。
我考上了編劇專業的研究生,還是最有含金量的京傳大學。
今年,我本該成為一名在大城市落腳的專業編劇。
或許,我創作的電視劇早早就上映過,甚至還可以小火一番!
但這些場景,每次都在我夢醒之後破碎。
隨即讓我陷入更深的低穀。
我花了五年的時間,才讓自己慢慢爬上來。
現在又告訴我,凶手如今不僅不在監獄裡,還坐著飛機悠哉遊哉到處旅行?
那一刻,我把後槽牙咬得咯吱響。
某種複雜的念頭,也從心底升騰。
我拍下了他的幾張照片。
又在網上搜尋他的名字。
這些年,我不敢麵對現實,更不想想起這個人的臉。
竟然從來都冇有想過親眼看到他的判決結果。
不過,相關網頁一片空白。
這樣性質的案件,大抵不會公開結果。
想了想,我懷著僥倖心理,把他的照片發給許久不聯絡的大學同學。
同學的父親是一名警察,恰好和齊鬆平在一個城市。
等待同學回覆的過程中,心跳止不住加快。
就在這時,我收到了我媽發來的訊息。
“緣緣,我們不逼你相親了。”
“你想工作,你爸在老家給你找了個好去處,一個月八千塊,還很清閒。”
“滬市那地方競爭大,我們真怕你身體吃不消啊!”
我微微地歎了口氣,讓她放心的訊息還冇發出去。
就收到了,大學同學的回覆。
看清內容後。
我整個人如墜冰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