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盼兒。”媽媽從隨身攜帶的帆布包裡拿出一摞檔案,都是些檢查報告單和繳費證明。
“最近你不在家,你爸爸足足打了我三十二次,醫藥費共計五萬六,繳費單子都在這兒,你把錢轉我一下。”
“哦!對了。”她又拿出一摞單子,“我是坐火車來的,來回交通費,住宿費,還有,我打算在這兒旅遊半個月,一起大概需要二十萬。”
說著,她拿出手機點開收款碼,“我也不要你太多,你轉我二十六萬就行。”
我搶過媽媽的手機,用力丟在桌子上,問:“我憑什麼要出這些錢?”
“我護著你時,你幫著爸爸打我,我不護著你,你叫舅舅打我。”
“現在,我遠離你,你還他爹的千裡迢迢跑來找我要錢。”
“你還是媽媽嗎?你還是人嗎?”
因為憤怒和委屈,我越說聲音越大,最後一句話幾乎是嘶吼出生,引得餐廳不少人朝我這邊看來。
這是家高檔餐廳,人均消費三千元,是媽媽選的,像是要榨乾我的血,兩個人,她足足點了數十道菜。
我說話時,她拿著筷子一直在吃,等我說完,她才眨巴著無辜的大眼與我對視。
“盼兒,我是你親媽,你給我花錢天經地義。”
“我之所以幫你爸,是因為我愛你爸,你可以用任何方式護我,唯獨不能用打你爸的方式,你傷害了我的愛人,我當然得打你啊!”
“你爸打我,作為女兒,你應該幫我擋著點,你不擋屬於不孝,我肯定得叫你舅舅他們教訓你呀!”
麵對媽媽理所當然的態度,我自知說什麼話都冇用,乾脆保持沉默。
見我遲遲不語,媽媽嘴角微勾,拿出手機點開一段視訊給我看,是她拍的vlog。
記錄著她從家出發來找我的過程,一路上她都在把我塑造成一個冇孝心的小偷和白眼狼。
視訊應該有做特意推流,無論是點讚、轉發還是評論都數以萬計。
“盼兒,你現在可是全網公認的不孝女,我現在給你兩個選擇。”
“一,給我錢,並且跟我回家,我把視訊刪掉,並出一則澄清說明。”
“二,如果你不答應我的要求,那麼不好意思,我隻能把你形象塑造的更差一點了。”
怕我不相信,媽媽推開椅子站起身,這是她打滾賣慘的準備動作,我熟悉不已。
“寧盼兒,我倒數五個數,如果你不能給我個滿意答案,我就讓網友來幫我討公道。”
媽媽拿起手機,準備隨時進入錄影模式。
我輕笑,“媽,你與其發視訊,還不如直播,就像我這樣。”
我拿出偷偷放在紙巾盒裡的手機,將直播介麵舉到媽媽麵前,線上觀看人數一萬加,彈幕走動速度飛快。
媽媽見網友都在罵她,臉色煞白,“寧盼兒!你怎麼可以這樣?”
我聳聳肩,“因為學你的啊!”
媽媽徹底破防,她尖叫著想來搶我手機,卻被我用力按在椅子上坐好。
“媽,造謠犯法,根據司法解釋,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被瀏覽次數達五千次以上,或被轉發次數達五百次以上,即可認定為情節嚴重,構成誹謗罪。”
我直直地注視著她,“雖然你是我媽,但我一定會告你。”
話落,我頭也不回地轉身離開。
臨走時,我隻交了自己點的那份牛排錢,至於,剩下的六千八百元餐費,那就是我媽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