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兩個月。
秋天了。
手機響了,周明發來一條訊息。
就一句話:
【可欣要和我離婚了。】
我看了半天。
冇回。
林可欣起訴離婚。
要分房子,要撫養費,要小寶。
還提了一個理由——\"男方母親有精神問題,不適合作為監護環境的一部分。\"
精神問題。
在他們嘴裡,我動一動就是腦子有毛病,他們就能名正言順地控製我的錢、我的房子、我的人生。
周明請不起好律師。
急了。
一紙律師函發到我老家,要我出庭做證\"我精神正常\",同時幫他爭取小寶的撫養權。
函裡還寫著一句:如母親願意共同撫養,法院會更傾向於判給父方。
翻譯一下,他又想把我拉回去當免費保姆。
我去鎮上醫院做了一份全麵體檢。
血壓正常,血糖正常,心肺功能正常,精神狀態評估正常。
然後給律師回了一封信,五行字:
\"我身體健康,精神正常。關於撫養權問題,請法院依法判決。我不參與。\"
開庭那天我冇去。
法庭上曝出了很多東西。
周明為了證明\"我媽有錢可以幫我養孩子\",提交了我這些年所有的轉賬記錄。
法官翻看了全部記錄,當庭說了一句話:
\"被告母親的轉賬顯示,退休後幾乎將全部積蓄用於支援被告家庭。而被告夫妻雙方,冇有給被告母親支付過一分錢贍養費。\"
法庭上安靜了幾秒。
周明的臉白了。
不止如此。
法庭上播放了一段錄音,不知道是誰遞交的林可欣之前跟閨蜜的通話。
錄音裡,林可欣的原話:
\"我婆婆就是個提款機,好哄得很。周明說兩句軟話她就乖乖掏錢。以後老了我們扔養老院完事兒了,誰伺候她。\"
據說旁聽席一片嘩然。
周明坐在被告席上,一個字說不出來。
最終判決,
小寶撫養權歸周明。
原因是林可欣冇有穩定收入,林母也明確表態拒絕幫忙帶孩子。
法官幾乎是盯著林可欣說的這句話:\"撫養權的歸屬應當考慮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
林可欣分到了一部分共同財產後,簽字走人。
走之前甩了一句:\"這個家早就是個坑,我受夠了。\"
頭也不回地走了。
判決當天晚上,周明打來電話。
聲音嘶啞得不像他。
\"媽……小寶判給我了。我一個人帶不了……你……你能回來嗎?\"
我沉默了很久。
\"周明,你法庭上提交了我的轉賬記錄,你是想讓法官看到你拿了你親媽多少錢嗎?\"
電話那頭隻有喘氣聲。
我掛了。
放下手機。
院子外麵起風了,柿子樹的葉子沙沙響。
我進廚房,煮了碗麪,吃完洗了碗,躺下睡覺。
一夜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