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江予川半夜出門陪失戀的青梅喝酒。
我被他患上精神病的小叔壓在床上折磨了整夜。
那之後,隻要聞到江予川身上有酒味,我便瘋了般撕扯他的衣領,衝他從頭到腳潑消毒液。
他自責當年冇鎖好門,每次都耐心的跟我道歉。
但今天,他直到淩晨纔回來。
剛到家門口,濃厚的酒味便撲鼻而來。
我猩紅著眼站起身,衝過去惡狠狠甩了他一巴掌:
“這麼晚回家,是不是又陪你那小青梅買醉去了?”
“上次你半夜出門,我絕望之際給你打電話,你卻在陪她喝酒,一個也冇接!”
無視他手足無措的解釋,我強行將他按倒,在他脖頸處咬下一道道血痕:
“疼不疼?我當年比這還疼一萬倍!”
我再度拽過消毒液潑向他,江予川總算忍無可忍一把推開我,怒吼道:
“滾!你這個不可理喻的瘋女人!我隻是加班陪領導喝了點酒,你至於嗎?”
“身子都臟了,還拿自己當塊寶呢?沈晶晶至少比你乾淨多了!”
“怪不得小叔要趁我走了後羞辱你,許如薇,除了我縱容你,誰會喜歡你這樣管控欲強到窒息的女人?”
我頭撞到牆角門框上,震得大腦嗡嗡響。
聽著他厭煩的聲音,心裡一點點涼了下來。
既然如此,這六年愛恨交織的感情,我也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