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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三天,我每天都被派出所叫去問話。
劉桂香請了律師,說要告我“過失致人死亡”,理由是我的貓咬死了她孫子,我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我的律師告訴我,這個官司她打不贏,因為團團有完整的疫苗記錄,我冇有任何過錯。
“但是,”律師在電話裡說,“官司打不贏,不代表她不能折騰你。訴訟週期至少半年,這半年你什麼都乾不了。”
“她知道這一點。”
“對,她的目的就是拖住你。”
結束通話電話,我開啟手機,網上關於我的帖子還在發酵。
有人扒出了我的照片,有人在評論區說要“替天行道”。
還有人組織捐款,說要幫劉桂香請最好的律師。
我看著那些評論,手指冰涼。
團團趴在我腿上,用腦袋蹭我的手。
它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它隻知道媽媽最近不開心,所以要多陪陪媽媽。
第四天,林小桃來我家看團團。
“它恢複得怎麼樣?”
“腿好多了,能走了,就是還有點瘸。”
林小桃抱著團團,摸了摸它的毛:“傅醫生,你有冇有想過搬走?”
我靠在沙發上:“搬去哪?”
“去哪都行,離開這個城市。劉桂香那個人,她不會放過你的。”
我知道她說的是對的。
但我累了。
送走林小桃之後,我坐在陽台上發呆,手機突然響了。
是派出所打來的。
“傅醫生,劉桂香撤訴了。”
“她不告我了?”
“對,她說想通了,告你也換不回她孫子。”
我鬆了一口氣,但心裡總覺得不對勁。
果然,當天晚上,林小桃發來一條訊息。
隻有四個字:團團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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