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文小說 > 獵影:追緝梅姨十五年 > 第5章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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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尋子父親:老周------------------------------------------:尋子父親:老周。,風裡還帶著冬天的寒意,街道兩旁的梧桐樹光禿禿的,枝丫像乾枯的手指伸向灰濛濛的天空。打拐支隊的辦公室裡,暖氣已經停了,我裹著一件舊棉襖,對著白板上的網路圖發呆。。那枚菸蒂上的DNA比對結果出來後,我們把它錄入了全國在逃人員資料庫,設定了自動比對預警,然後就隻能等——等梅姨再次留下生物痕跡,等資料庫裡跳出那個我們期待已久的紅色提示框。,資料庫安安靜靜,什麼也冇發生。。,她是不是已經死了?病死在某個偏僻的山村裡,或者被人滅口了——畢竟她知道的秘密太多了。但每次這個念頭冒出來,我都會把它壓下去。不是因為我有證據證明她還活著,而是因為——如果她死了,那些失蹤的孩子就永遠冇有下落了,那些等待的家庭就永遠冇有答案了。“不能死”的執念,說起來有些荒謬——一個罪犯,我們卻希望她活著,隻是為了讓她接受審判、交代罪行、找回孩子。但這就是打拐刑警的日常:我們比任何人都希望人販子活著,因為隻有活著的罪犯才能開口說話,隻有開口說話才能告訴我們孩子的下落。,我正在整理近半年來各地上報的疑似梅姨線索,門被輕輕敲了兩下。“請進。”我頭也冇抬。,一個身影走進來,帶著一股外麵的冷風。我抬起頭,看到一個五十歲左右的男人,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軍大衣,揹著一個鼓鼓囊囊的帆布包。他站在門口,冇有往裡走,像是在等什麼許可。“你找誰?”我問。“找……找梁隊長。”他的聲音很低,帶著一種小心翼翼的試探,“梁隊長在嗎?”“梁隊長出去開會了,下午不一定回來。你是來報案的?坐下說。”我指了指對麵的椅子。

他猶豫了一下,慢慢走過來,在椅子上坐下。帆布包放在腳邊,發出“咚”的一聲悶響,裡麵裝的東西不輕。他坐得很規矩,隻坐了椅子的三分之一,腰挺得筆直,雙手放在膝蓋上,像是在某個莊重的場合。

我這才仔細打量他。

他的臉瘦削,顴骨突出,麵板粗糙,是那種長期在戶外風吹日曬纔會有的顏色。頭髮花白,但仔細看,他的年紀應該冇有看起來那麼大——五十歲左右的人,頭髮不應該白成這樣。最讓我注意的是他的眼睛:眼神空洞,像兩口乾涸的井,冇有眼淚,冇有憤怒,冇有悲傷,什麼都冇有。

那種空,比哭泣更讓人心疼。

“你是來報案的?”我重複了一遍。

“不是報案。”他搖頭,“我是來……找孩子的。”

他從軍大衣的內袋裡掏出一張紙,疊得整整齊齊的,雙手遞給我。我接過來展開,是一張尋人啟事。

A4紙,黑白列印,上麵是一個小男孩的照片——四五歲的樣子,圓圓的臉,大眼睛,笑得露出兩顆門牙,手裡抱著一個毛絨玩具熊。照片下麵寫著幾行字:

“周遠,男,2004年出生,2008年10月15日在湖南省郴州市××縣××村失蹤,失蹤時身穿藍色毛衣、黑色褲子,身高約110厘米。有知情者請與家屬聯絡,必有重謝。”

下麵是一個手機號碼和一個座機號碼。

我的手微微抖了一下。

2008年10月,湖南郴州。這個時間和地點,在我們的梅姨案卷宗裡出現過——那是我們懷疑是梅姨所為但尚未確認的幾起案件之一。一個五歲男孩在村口失蹤,目擊者描述嫌疑人是一箇中年女性,短髮,圓臉,和梅姨的畫像高度吻合。

“你兒子叫周遠?”我的聲音儘量平穩。

“對,小名叫遠遠。”男人的喉結滾動了一下,“2008年10月15號丟的,到現在兩年五個月零三天了。”

他說得如此精確,精確到“零三天”——這種精確,隻有在心裡一天一天數過來的人才能做到。

“你貴姓?”

“姓周,周德明。村裡人都叫我老周。”

“老周,你坐一會兒,我去拿一下資料。”我站起來,走到檔案櫃前,翻出2008年湖南郴州那起案件的卷宗。薄薄的一遝,因為一直冇有突破性進展,材料不多。我翻到受害家庭資訊那一頁——是的,報案人叫周德明,家住郴州市××縣××村,失蹤兒童周遠,男,2004年1月出生。

我把卷宗拿過來,在老周對麵坐下。

“老周,你兒子的案子,我們一直在跟進。”我翻開卷宗,指著上麵的記錄,“你看,這是你們當年報案的筆錄。”

老周湊過來看了一眼,點了點頭,冇有說話。他的目光在卷宗上停留了很久,像是在辨認什麼,又像是在確認——確認他的兒子真的存在過,不是一場夢。

“梁隊長跟我說過,這個案子和一個叫梅姨的人販子有關。”他忽然開口,“他說這個案子很難,讓我有耐心。”

“你見過梁隊長?”

“見過。去年冬天來隊裡報過一次案,是梁隊長接待的我。他跟我說了很多,讓我回去等訊息。”他頓了頓,“我等了一年多了,冇有訊息。”

“所以你今天來……”

“我不鬨。”他忽然說,聲音提高了半度,然後又迅速壓低,像是怕嚇到誰,“我知道你們難,案子多,人手少,梅姨又一直抓不到。我不鬨,我就一個要求——”

他抬起頭,那雙空洞的眼睛裡忽然有了一點光——不是希望,是祈求。

“有一點訊息,告訴我。不管多小的訊息,哪怕是不好的訊息,也告訴我。我還能走,我還能找。”

他說“我還能走,我還能找”的時候,聲音很平靜,平靜得像在說一件再普通不過的事。但我聽出來了——這七個字裡麵,裝著兩年五個月零三天的路,裝著他走過的每一個城市、每一條街道、每一扇門。

我沉默了很久。

“老周,”我斟酌著措辭,“你住在哪裡?在省城有地方住嗎?”

“有。”他點頭,“我在火車站旁邊的小旅館住,一晚上十五塊錢。不貴。”

“你……一直在找?”

“對。”他從帆布包裡掏出一疊東西,放在桌上。那是一遝尋人啟事,少說有兩三百張,疊得整整齊齊,邊角有些磨損,顯然被翻過很多次。每張尋人啟事上都是同一張照片——那個抱著玩具熊的小男孩,笑得天真無邪。

“這兩年多,我跑了湖南、江西、廣東、福建四個省,每個縣都去貼。”他的手指在尋人啟事上輕輕摩挲,“有人說在火車站見過像遠遠的小孩,我就去火車站蹲著;有人說在哪個村見過,我就去那個村貼啟事。有一次有人打電話說在福建一個鎮上看到了,我連夜坐火車過去,到了之後發現不是。”

他停頓了一下,嘴角微微抽動:“那個孩子也是被拐的,但不是遠遠。我報了警,那個孩子後來被警察救出來了,送回了家。他的父母抱著他哭,我在旁邊看著……”

他冇有說下去。

我理解他冇有說出來的那半句話——“我在旁邊看著,心裡在想,什麼時候能輪到我家遠遠?”

“老周,”我儘量讓聲音聽起來溫和一些,“你把聯絡方式再留一下,有任何訊息,我們第一時間通知你。另外,你把尋人啟事留一些在我們這裡,我們會在協查通報裡附上,讓各地的同行幫忙留意。”

“好。”他從帆布包裡又掏出一疊尋人啟事,大概五六十張,放在桌上。然後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本子,翻到第一頁,遞給我看。

本子上密密麻麻地記著字,是他去過的地方、打過電話的號碼、收到的每一條線索。字跡歪歪扭扭的,有些地方被水浸過模糊了——不是水,是汗,是淚。

我在本子上找到了我們的電話,旁邊標註著“梁隊長,好人”。

我在下麵寫上了我的名字和手機號:“我叫陸崢,以後你也可以找我。”

老周看著我寫下號碼,點了點頭,把本子小心地收好。

“陸警官,”他站起來,“謝謝你們。我不打擾了,你們忙。”

他背起帆布包,朝門口走去。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忽然停下來,轉過身。

“陸警官,”他的聲音有些啞,“我兒子……他丟的時候才四歲半,現在應該七歲了。他可能已經不記得我了,不記得他媽了,不記得自己叫周遠了。但我還是想找到他。不是要他認我,就是想看看他過得好不好……”

他的聲音斷了,喉結劇烈地滾動了幾下,眼眶紅了,但冇有掉眼淚。

“我走了。有訊息打電話給我,我手機二十四小時開機。”

他走了。

門關上,腳步聲在走廊裡漸漸遠去。我坐在椅子上,看著桌上那疊尋人啟事,看著照片上那個抱著玩具熊的小男孩,心裡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四歲半。

和樂樂差不多大。

老梁回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我把老周來過的事告訴他,他沉默了很久,然後從抽屜裡翻出一箇舊檔案夾,開啟,裡麵是老周的報案材料。

“去年冬天他第一次來的時候,我跟他談了三個小時。”老梁點了一根菸,聲音沙啞,“這個人,不容易。”

“怎麼個不容易法?”

“他是建築工人,在工地上搬磚、扛水泥,一天掙七八十塊錢。兒子被拐後,他把攢了半輩子的積蓄都拿出來找孩子,花了七八萬,一分錢線索費都冇報過——我們說要給他報銷路費,他不要,說‘你們辦案也要花錢,彆浪費在我身上’。”

老梁吐出一口煙,煙霧在燈光下緩緩上升。

“他老婆在兒子被拐後第二年跟他離了婚。不是因為感情不好,是因為她受不了——每天對著兒子的照片哭,哭到眼睛快瞎了,精神也出了問題。老周把她送到孃家,自己一個人出來找孩子。”

“他說‘我還能走,我還能找’的時候,”我低聲說,“我心裡特彆難受。”

“難受就對了。”老梁把菸頭在菸灰缸裡撚滅,“陸崢,你要記住這種感覺。我們抓梅姨,不隻是完成任務,不隻是破案。我們背後,站著幾百個老周。他們的人生,押在我們身上。”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推開窗戶。夜風吹進來,帶著城市喧囂的聲音。

“我做打拐這麼多年,見過太多老周這樣的人。有的找了一年放棄了,有的找了五年還在找,有的找了一輩子到死都冇找到。他們的人生,從孩子失蹤的那一天起,就停止了。後麵的每一天,都隻是在重複那一天——在等一個電話,等一條訊息,等一個奇蹟。”

“但我們不能讓他們隻等奇蹟。”我站起來,聲音比我自己預想的要硬,“奇蹟是概率問題,但我們不是。我們是警察,我們的工作是把概率變成必然。”

老梁轉過身,看著我,目光裡有一種複雜的東西——像是欣慰,又像是擔憂。

“說得好。”他說,“但要記住,說和做是兩回事。把概率變成必然,需要的是時間、耐心、資源和運氣。而運氣這東西,有時候比什麼都重要。”

“我不信運氣。”我說。

“我也不信。”老梁笑了一下,笑容裡有一種說不清的苦澀,“但我信命。有些案子,就是命裡註定要磨你。梅姨這個案子,就是我們的命。”

那天晚上,我加班到很晚。

我把老周留下的尋人啟事釘在白板上,就在梅姨畫像的旁邊。照片上的周遠笑得天真無邪,而梅姨的畫像模糊而冷漠。這兩個形象並排在一起,形成了一種刺眼的對比——一個是受害者,一個是施害者;一個消失在黑暗中,一個藏在陰影裡。

我在筆記本上寫下:

“周遠,2004年生,2008年10月15日失蹤,湖南郴州。疑似梅姨作案。家屬:父親周德明,母親李秀英(已離異,精神狀況不佳)。”

然後在下麵寫了一段話:

“每一個失蹤孩子的背後,都有一個破碎的家庭。每一個破碎家庭的背後,都站著一個人販子。我們抓人販子,不是為了懲罰,是為了修複——修複那些被撕裂的人生,修複那些被打碎的家庭。哪怕隻能修複一部分,哪怕隻能讓老周這樣的人得到一個答案——‘你的兒子在哪裡’——我們的工作就有意義。”

寫完這段話,我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腦子裡全是老周的臉。

那張瘦削的、過早蒼老的、眼神空洞的臉。

他說“我還能走,我還能找”的時候,聲音是平靜的。但那種平靜不是釋然,是絕望到了極點之後的麻木——就像一根繃得太久的弦,終於斷了,反而安靜了。

我睜開眼睛,看了看牆上的鐘,晚上十一點。

老周住在火車站旁邊的小旅館裡,一晚上十五塊錢。那種旅館我見過——地下室改造的,冇有窗戶,床單不知道多久換一次,走廊裡瀰漫著黴味和煙味。他住在那種地方,每天揹著幾十斤重的尋人啟事,走街串巷,風吹日曬。

而我坐在這裡,吹著暖氣,喝著茶,對著白板畫網路圖。

我不是在自責——我知道我的工作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但那種無力感,那種“我做的事情遠不如他做的事情直接”的感覺,像一根刺,紮在心裡。

我拿起手機,給老周發了一條簡訊:

“老周,我是陸崢。今天謝謝你提供的材料。有任何訊息,我會第一時間通知你。保重身體。”

幾秒鐘後,手機震動了一下。

“謝謝陸警官。我冇事,還能走。晚安。”

還能走。

又是這三個字。

我把手機放在桌上,關掉辦公室的燈,走進夜色裡。城市的夜晚很安靜,遠處的火車站方向傳來火車進站的汽笛聲,悠長而孤獨。

老周可能正坐在那個冇有窗戶的小旅館裡,聽著同樣的汽笛聲,在心裡數著日子——兒子失蹤的第幾天,第幾個月,第幾年。

兩年五個月零三天。

明天就是兩年五個月零四天了。

從那天起,老周幾乎住在我們單位附近。

不是真的住在單位裡——他住不起更好的旅館,也捨不得花更多的錢。他在附近找了一個更便宜的地方,一個老舊小區的自行車棚改成的出租屋,月租兩百塊,冇有暖氣,冇有熱水,隻有一張單人床和一個燈泡。

每天早上,他會在單位門口放一疊新的尋人啟事——不是舊的,是新的。他會根據季節變化更新照片——夏天的時候放周遠穿短袖的照片,冬天的時候放周遠穿棉襖的照片。他會在啟事上加上新的線索——哪怕是一條冇有證實的目擊資訊,他也會加上去,然後在旁邊標註“待覈實”。

每天晚上,他會來隊裡問一句:“有訊息嗎?”

就這一句,不問多,不糾纏。如果我們在忙,他就站在門口等,等我們忙完了再問。如果我們說“冇有”,他就點點頭,說“好的,明天再來”,然後轉身離開。

不問“為什麼冇有”,不問“什麼時候能有”,不問“你們是不是不夠努力”。

他隻是來,問,然後走。

安靜得讓人心疼。

有時候我加班到深夜,走出辦公樓,會看到老周坐在門口的台階上,背靠著牆,閉著眼睛,像是在打盹。他的帆布包放在身邊,鼓鼓囊囊的,裡麵永遠是那些尋人啟事。

“老周?”我蹲下來,“你怎麼不回去睡?”

他睜開眼睛,看到是我,笑了一下——那種笑很淡,淡到幾乎看不出來,但確實是在笑。

“睡不著。”他說,“在床上躺著也是躺著,不如來這裡坐著。這裡離你們近,有訊息的話能第一時間知道。”

“有訊息我們會打電話給你的。”

“我知道。但萬一電話打不通呢?萬一我睡著了冇聽到呢?”他頓了頓,“還是在這裡等著踏實。”

我冇有再勸。我知道勸不動。一個找了兩年五個月零三天的父親,你冇法用“回去等電話”這種話來安慰他。電話太遠了,太虛了,太不可靠了。他要的是近——離線索近一點,離希望近一點,離兒子近一點。

哪怕隻是離警察局近一點。

“老周,”我在他旁邊坐下來,“你吃飯了嗎?”

“吃了。在路口買的饅頭,一塊錢四個,夠吃一天了。”

“你就吃饅頭?”

“饅頭好,耐餓。”他從帆布包裡掏出一個塑料袋,裡麵裝著兩個已經涼了的饅頭,“你要不要來一個?”

“不用了,謝謝。”我看著那兩個乾巴巴的饅頭,心裡堵得慌,“老周,你這樣下去身體會垮的。你要找兒子,首先得自己活著,得身體健康。你垮了,誰來找?”

“我知道。”他把饅頭收好,目光看向遠處黑暗的街道,“但我吃不下彆的。一吃東西就想遠遠——他最喜歡吃我做的蛋炒飯,每次都要吃兩大碗。現在我一做飯,就做多,做多了冇人吃,倒掉又心疼……”

他的聲音越來越低,最後消失在夜風裡。

我們沉默了很久。遠處的火車站傳來汽笛聲,一輛火車進站了,轟隆隆的聲響在夜空中迴盪。

“老周,你恨梅姨嗎?”我忽然問。

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恨。但恨有什麼用?恨不能把遠遠找回來。我有時候想,如果遠遠能回來,我可以不恨任何人,可以不追究任何事,可以讓梅姨繼續逍遙法外。我隻想要遠遠回來。”

他轉過頭看著我,那雙空洞的眼睛裡忽然有了淚光——不是哭,是淚,是那種忍了太久終於忍不住的、無聲的淚。

“陸警官,你說,遠遠還能回來嗎?”

這個問題,我回答不了。

作為警察,我應該給他希望,應該說“一定能回來的”。但作為一個人,我不忍心騙他。找回被拐多年兒童的概率,老梁說過了——不到三成。而且隨著時間推移,這個概率隻會越來越低。孩子越小,被拐後忘記親生父母的可能性越大;時間越長,線索越少,追查難度越大。

“老周,”我斟酌了很久,“我不能給你保證。但我可以保證一件事——隻要這個案子還有一線希望,我們就不會放棄。我會一直追下去,直到找到遠遠,或者直到找到確切的、無可爭議的下落。”

“哪怕是不好的下落?”

“哪怕是……不好的下落。”

他點了點頭,冇有追問“不好的下落”是什麼意思。他知道。每一個找孩子的父母都知道——不好的下落,意味著什麼。

“謝謝你,陸警官。”他站起來,背起帆布包,“我回去了,明天再來。”

“老周,”我叫住他,“明天彆來了。有訊息我打電話給你。”

他搖了搖頭,冇有回頭,走進了夜色裡。

他的背影在路燈下越來越小,軍大衣的衣襬被風吹得飄起來,帆布包在背上一顛一顛的。那個背影瘦削、佝僂、疲憊,但還在走。

還在走。

隻要還能走,就冇有放棄。

第二天早上,老周果然又來了。

門口的石階上,放著一疊新的尋人啟事,用一塊石頭壓著,防止被風吹走。啟事上的照片是周遠穿新衣服的——那件藍色毛衣,在失蹤那天的描述裡提到過。

老周不在。他已經走了,去下一個地方貼啟事了。

我拿起那疊啟事,走進辦公樓。路過老梁辦公室的時候,門開著,老梁正坐在桌前看材料。他看到我手裡的啟事,點了點頭。

“老周來過了?”

“來過了。放了啟事就走了。”

“這個人,倔。”老梁放下材料,揉了揉太陽穴,“我跟他談過好幾次,讓他先回去,有訊息通知他。他不聽,非要在這裡守著。”

“他覺得離我們近一點,就離希望近一點。”

老梁沉默了一下,然後說:“陸崢,你知道我為什麼對梅姨這個案子這麼執著嗎?”

“因為案子大,影響惡劣?”

“不止。”他站起來,走到窗前,“因為我在這個案子裡,看到了太多老周這樣的人。他們不是罪犯,不是證人,不是線人——他們隻是普通人,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但他們的痛苦,比任何案件都沉重。”

他轉過身,看著我:“殺人案,受害者已經死了,家屬的痛苦是確定的、有邊界的——人死不能複生,家屬最終會接受這個事實,慢慢走出來。但拐賣案不一樣。孩子是失蹤了,不是死了。隻要冇有找到屍體,家屬就永遠抱有希望——同時也永遠活在恐懼中。他們不知道孩子是死是活,不知道孩子在誰手裡,不知道孩子過得好不好。這種‘不知道’,是最折磨人的。”

“所以,”他的聲音沉了下來,“我們打拐刑警的責任,不僅僅是破案。是給這些‘不知道’一個答案。不管是好的答案還是壞的答案,都比‘不知道’強。”

我點了點頭。

那天下午,我做了兩件事。

第一件,我把周遠的照片和資訊錄入到全國打拐DNA資料庫裡,確認比對狀態是“活躍”的。這個資料庫是全國聯網的,所有被拐兒童父母的DNA都在裡麵,所有解救的被拐兒童的DNA也會錄入比對。隻要周遠的DNA和任何一個被解救兒童的DNA比對上,係統就會自動報警。

但前提是——周遠得先被解救。或者,他得主動去采血錄入資料庫。一個七歲的孩子,如果不知道自己是被拐的,怎麼可能主動去采血?

所以,DNA資料庫不是萬能的。它隻能幫你比對已經被解救的孩子,不能幫你找到還在買家手裡的孩子。

第二件,我給湖南郴州、江西贛州、福建龍岩、廣東韶關這四個重點地區的打拐辦發了一封協查函,附上了周遠的照片和資訊,請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排查。這個方法的效率很低——相當於在大海裡撒網,指望魚自己撞進來——但這是我們目前能做的所有事了。

做完這兩件事,我給老周發了一條簡訊:

“老周,周遠的資訊已經錄入全國打拐DNA資料庫,協查函也發到了四個省的重點地區。有訊息會第一時間通知你。”

回覆很快來了:

“收到。謝謝陸警官。我今天去了城南的勞務市場,貼了五十張啟事。有人說明天幫我轉發到網上去。”

我盯著這條簡訊看了很久。

五十張啟事。勞務市場。網上轉發。

他在做所有他能做的事,用最笨的辦法,最原始的方式,最執著的態度。而我們,坐在辦公室裡,吹著暖氣,喝著茶,畫著網路圖,等著一份不知道什麼時候纔會來的DNA比對結果。

誰更努力?

誰更想找到那個孩子?

答案不言自明。

那天晚上,我加班到很晚。離開辦公樓的時候,已經快十二點了。我走到門口,習慣性地看了一眼台階——老周不在。

我鬆了口氣,心想他終於回去休息了。

但走了幾步,我在路邊的花壇旁看到了他。

他坐在花壇的水泥沿上,背靠著花壇的矮牆,帆布包放在腳邊。他睡著了,頭歪向一邊,嘴巴微微張著,呼吸很輕。軍大衣裹得嚴嚴實實的,但還是能看出來他在發抖——三月的夜晚,溫度還在零度左右。

我站在那裡,看了他很久。

路燈的光照在他臉上,那張瘦削的、過早蒼老的、在睡夢中依然緊皺著眉頭的臉。他的雙手交疊放在膝蓋上,手指粗糙,指甲縫裡嵌著洗不掉的灰泥——那是建築工人的手。

他腳邊的帆布包口敞著,露出一角尋人啟事。照片上的周遠笑著,抱著玩具熊,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正睡在冰冷的花壇上,在夢裡找他。

我脫下自己的外套,輕輕地蓋在他身上。

然後我坐在他旁邊,背靠著花壇,仰頭看著夜空。城市的燈光太亮,看不到星星,隻有一輪模糊的月亮,掛在樓房的縫隙裡。

“老周,”我在心裡默默地說,“我向你保證,我會找到梅姨。不是為了破案率,不是為了升職,不是為了任何人的表揚。是為了你,為了遠遠,為了所有和你一樣的人。”

“你說你還能走,還能找。我也是。我還能查,還能追。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總有一天,我們的路會交彙在一起,在那個交彙點上——我們會找到遠遠。”

夜風很冷,但我不覺得冷。

心裡有一團火,燒得很旺。

後來的日子裡,老周成了我們辦公樓門口的“固定風景”。

每天早上,石階上會準時出現一疊新的尋人啟事。每天晚上,他會準時出現在門口,問一句“有訊息嗎”,得到“冇有”的回答後,點點頭離開。偶爾他會多待一會兒,坐在台階上,和我們值夜班的同事聊幾句。他從來不抱怨,不訴苦,不說“你們怎麼還抓不到梅姨”之類的話。他聊的都是些瑣事——今天去了哪個市場,貼了多少張啟事,有人給他指了哪條路,有人在網上轉發了他的尋人資訊。

他把每一次微小的善意都記得清清楚楚,像在黑暗裡收集螢火蟲的光。

有一次,他興沖沖地跑進來,手裡舉著手機:“陸警官!有人給我打電話了!說在江西贛州看到一個小孩,長得像遠遠!”

我接過手機,看了來電號碼,是外省的。我讓老周先彆急,然後用座機回撥過去。對方是一箇中年男人,說話吞吞吐吐的,說他是在一個工地上看到的,那個小孩跟著一箇中年男人,看起來不像親生的。

我記錄下資訊,然後聯絡了贛州當地的派出所,請他們去覈實。

三天後,結果出來了:那個孩子是一個工友的兒子,親生的,有出生證明,有戶口,DNA比對也確認了父子關係。

我把結果告訴老周的時候,他沉默了很久。

“又白跑了。”他低聲說。

“老周,這種線索,十個裡麵有九個是假的。有的是看錯了,有的是好意但記不清了,有的……”我猶豫了一下,“有的是騙子。”

“我知道。”他點頭,“但萬一是真的呢?萬一是真的,我冇去覈實,不就錯過了嗎?”

我無言以對。

他說的冇錯。在找孩子的路上,“萬分之一”不是一個概率,是一種信仰。你相信萬分之一的可能性存在,你纔會繼續走下去。如果你連萬分之一都不信了,你就真的走不動了。

“老周,”我斟酌著說,“以後再有這種線索,你先彆急著跑過去。先打電話給我們,我們幫你覈實。你一個人跑,太辛苦了,也太危險了。萬一遇到騙子……”

“我知道。”他打斷了我,“但我坐不住。一坐下來就想遠遠,想他現在在乾什麼,有冇有吃飽飯,有冇有人打他……我坐不住。”

他的聲音又斷了,喉結滾動了幾下,眼眶紅了。

“我坐不住。”他重複了一遍。

那天晚上,老梁請老周在單位食堂吃了一頓飯。兩個菜一個湯,饅頭管夠。老周吃了很多,看得出來他很久冇有好好吃過一頓飯了。

吃完飯,老梁給他倒了杯茶,兩個人坐在食堂的角落裡,聊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們聊了什麼,但我看到老周走的時候,眼眶是紅的,但嘴角有一點笑意——那種很淡的、幾乎看不出來的笑意。

老梁送他到門口,拍了拍他的肩膀。

“老周,”老梁說,“你兒子的事,我記著呢。你放心,隻要我還在這個位置上一天,這個案子就不會放。”

老周點了點頭,背起帆布包,走進了夜色裡。

他的背影還是那麼瘦削,那麼佝僂,那麼疲憊。

但那天晚上,他的步伐好像輕快了一點點。

隻是一點點。

但夠了。

那天深夜,我在筆記本上寫下了這樣一段話:

“今天,我重新理解了什麼叫‘警服的分量’。警服不是製服,不是權力,不是身份。警服是一個承諾——對每一個老周的承諾。承諾我們會儘一切努力,找到他們的孩子,抓到傷害他們的人,還他們一個公道。”

“這個承諾很重。重到需要用一生去履行。”

“但我願意。”

“因為我是警察。”

窗外,城市的燈火漸漸熄滅。遠處有火車的汽笛聲,悠長而孤獨。

我關掉檯燈,躺在辦公室的行軍床上,閉上眼睛。

腦海裡浮現出老周的臉——瘦削的、過早蒼老的、在睡夢中依然緊皺眉頭的臉。

還有周遠的臉——圓圓的、笑著的、抱著玩具熊的臉。

兩張臉重疊在一起,漸漸模糊,沉入黑暗。

我在黑暗中,繼續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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