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女兒的撫養權官司打到最後,法官例行詢問:“再次確認,原告是否堅持要求撫養權?”
我連忙點頭,卻被旁聽席我媽的話打斷:“我們不要了!”
我難以置信地轉過頭,看見我媽跪在了座位旁,一邊磕頭一邊哭著說:
“法官大人,我們不要撫養權了,我女兒她養不起啊!”
我的律師猛地站起,因為是第二次上訴,我請來了打撫養權官司勝率幾乎百分百的江心律師。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經濟狀況是最基本的要求,這句發言幾乎給我爭奪撫養權判了死刑。
而我媽,依然旁若無人地繼續訴苦。
......
我死死地掐著椅背站了起來,用自己能發出的最大聲音說:
“我堅持要女兒的撫養權!”
我媽和我講過,當初我爸是怎樣爛賭城性,她忍無可忍起訴離婚,卻因為冇有工作,法院把我判給了爸爸。
我在婚禮上才和我媽見麵。
這次撫養權官司,我媽說一定不會讓我再次重複她當年的悲劇,她強烈要求過來幫我。
現在我媽的哭求蓋過了我的聲音:“我女兒從小父母就離婚了,她跟著賭鬼的爸背了一身債,當家庭主婦這些年又冇收入,她過得苦啊!”
我的眼前開始發黑,之前婚禮上我媽哭泣哀求的樣子和眼前的身影重合。
我知道我媽愛訴苦,當初在我的婚禮上她搶過司儀的話筒,開始講她這些年說不完的委屈。
我公公當時就黑了臉,請來的客人紛紛離席。
後來我發現她不隻愛說自己的苦,還愛幫我訴苦。
我離婚被搶了孩子的事,連小區門口的水果店老闆都能問我幾句。
但這裡不一樣,這是法庭,任何一個不利於撫養孩子的條件,都會斷送女兒跟我生活的可能。
我厲聲製止:“媽,彆再說了!有什麼話咱們回家說!”
法官敲下法槌:“肅靜!旁聽席那位,請你起立,說明身份。”
我媽顫顫巍巍地站起來,說:“我姓李,我是原告劉欣的媽媽,我有情況要反映......”
江心看著我,用眼神問我這是什麼情況。
我拚命搖頭,希望她能製止我媽發言。一旦我媽繼續口不擇言,判決結果很可能會受到影響。
“反對,審判長!無關旁聽人員無權當庭發言!”
“我是月兒的親姥姥,我怎麼就成了無關人員了?”
我媽又要落淚,前夫的律師開口:“該人員與本案存在直接關聯,希望您允許她當庭說明情況。”
法官看向我媽:“本庭準許你繼續發言。”
我急得聲音都劈了叉:
“媽,我知道你心疼我,可失去女兒的痛苦你比我更清楚!你說話要注意場合!”
我媽看著我,眼淚又湧出來:
“媽知道你離不開小月,但小月在大勇身邊確實能受到更好的照顧啊!
你冇工作,每天在家就靠我的退休金生活,小月咱們真的養不起啊!”
“我什麼時候靠你的退休金生活了?”我難以置信地看著我媽。
法官皺眉:“李女士你有什麼證據嗎?”
“你們可以去查我女兒的銀行卡,這個月我剛給她轉了兩千塊錢。”
這一刻我忘記了呼吸,我想起來前幾天我媽說打官司費錢,一定要給我轉些錢週轉。
“反對!我的當事人已經表明她是自由職業,也提供了銀行流水證明。劉欣每個月都有不低於一萬的工作收入,單筆轉賬不具有代表性!”
江心的話穩住了我的心,但下一秒我媽的發言又讓我如墜冰窟:
“法官大人!那都是我女兒從包養她的人手裡掙的錢,她自己真的冇賺錢的本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