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春梅來之前就想清楚了。
開飯店肯定要很多蔬菜,全靠每天買菜,那現金流就困死了,幹不了其它事。
倒不如一直賒村人的賬,過年一把結,進行雙贏的結果。
畢竟普通人賣菜,就是爛便宜,互相比價,價能跌到地溝裡,馬春梅如果給一個統一價,對於村人經濟收入是極好的。
但馬春梅又不用立刻給錢,到年一起給,反正這時候的人們也不在銀行存錢,錢都放在家裏生灰,不如給馬春梅用來錢生錢。
這樣飯店賺的錢,少量用來買調味料,大部分可以抽出來做其它的事情。
錢就活泛了!
另外,村人的菜交給張鳳城,那張鳳城在村子裏的話語權也會變大。
這時候的村子可不比幾十年後,武德充沛,馬春梅知道的就是村子裏還有一門炮,真的炮,炮彈在好幾十年後還賣給收廢品的,把人都嚇死了。
槍就不知道多少,但張家就有一把土槍。
張鳳城給的利益足夠大的話,那上麵的人又不能真的露頭露臉的下來搞,有心防備無心,真出了事,張鳳城還能帶著關寶珍在村子裏或者山裡躲幾天。
至少扛上十天半個月是沒有問題的。
當然,這就要馬春梅拿下村子裏的話語權,又或者張鳳城拿下一定的話語權。
這算是說得比較高階的。
說的比較容易懂的,我給錢,給村人謀錢路,村子裏的人就得為我所用!
此時,馬春梅一席話,大半村子的人都覺得馬春梅說得在理。
馬春梅雖不在村裡常住,但她家三個孩子還住在村裡,特別是張如意,乾好事她不行,幹壞事,她能耐得狠。
張如意現在對張秀秀算是粉轉黑,而且是深黑,早把過年時的事翻來覆去說了好多遍——她媽馬春梅正是被張秀秀氣得心臟病發作才住院的,不然若媽媽回來過年,張秀秀哪敢那麼折騰,她爸張誌東也不至於送了命。
在村民眼裏,所有禍端都根源於張秀秀和張老太太,如今張老太太過世,馬春梅就算說些看似不孝的話,也在情理之中。
村長家的老叔和村長都過來哄勸馬春梅:“事到如今,還是趕緊把喪禮辦了吧。不能讓老人待在那什麼也不辦,不像話!”
馬春梅當即提出要求,讓村上能說得上話的人寫張條子,寫明這事由她主辦,其他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老二家夫妻倆必須按上指印,她撂下狠話:“以後要是讓我聽見你倆誰說葬禮辦得不好,我抬手就抽大耳光子!”
見識過周奶奶的大耳光子,馬春梅現在手癢癢的就想給這兩夫妻一人一個!
村長同意,讓人寫了,讓老二夫妻都簽字按手印,一式五份。
村老,村長,馬春梅,老二,張鳳城各一份。
張鳳城的地位,無形中就得到了提高!
張家兩兄弟早年間已經分家,馬春梅也把自己底下三個孩子分了家,因此老人過世後,在分家事宜上本就沒什麼可爭議的。
老二媳婦原本還想唸叨著多要一間房子,此刻也閉緊了嘴——她心裏清楚,要是馬春梅真的撒手不管,一場葬禮辦下來可要花不少錢,到時攤到自家頭上更是吃不消。
馬春梅花了幾塊錢,讓小三張平安在村口小賣部稱了兩斤白蠟燭,又扯了兩捆黃草紙,兩包土香,兩本作業本,一支圓珠筆。
馬春梅並沒有因為城裏更方便就在城裏帶了這些東西,她是空著手來的!
祭祀用粗蠟燭,一斤就四根,七毛五分錢,一捆黃草紙五百張,九毛五分錢,香是一毛二一包,作業本是五分錢兩本,圓珠筆是四毛錢一根,一共四塊一毛四分錢。
馬春梅讓小三買兩個作業本記賬,小店的人跟著簽字,看到底花了多少錢。
老太太死了,在張鳳城那屋治喪事,那是正屋,也合適。
她讓老二媳婦蹲在堂屋地上,把紙裁成寬條,按老人說的話,用漿糊貼在房樑上當紙幡,搭在供桌前當帷幔。
另外不披麻帶孝了,腰間係根麻繩就行了。
這鄉下家家都有麻繩,這老二家直接出了,也不能說什麼。
張家孩子都在腰上纏一段,用完再還給老二,他家可以結上再用,不耽誤什麼!
靈堂上缺老太太的照片,馬冬梅犯了難——老太太一輩子沒拍過照片。
這會子說照片是把人靈魂拍進機器裡,拍照的人很快就會死,導致很多鄉下人一生都沒有照過照片。
她瞅見正在晃悠的知青小王,靈機一動把人拽進堂屋:“小王同誌,幫個忙給老太太畫張像!”
“我畫得不像!”主要是小王不太記得張老太太長啥樣了。
馬春梅將老二一拉:“按他的臉畫,多些皺紋,就行。”
小王倒是喜歡這工作,回去支起畫板,揣摩片刻,炭筆在紙上沙沙作響。
他速寫功底紮實,先勾出臉型輪廓,再用短線條掃出滿臉核桃皮似的皺紋,白髮用交叉的斜線寥寥幾筆帶過。
隻十分鐘,素描像釘在了靈堂正中。
細看眉眼確實不太像,但那滿臉褶子、抿嘴的神態,倒有幾分老太太坐在牆根曬太陽的模樣。
不要錢的,也沒人挑理!
村裡人圍著看稀罕,七嘴八舌說有那味兒了,還有老太太決定給他幾個雞蛋換一張畫像,此後很長一段時間,小王都拓展出一個不錯的新業務來,至少雞蛋不用買了。
這畫像是不給錢,但吃席的時候肯定算他一個正經位置。
這時候有人顛顛的的跑過來告狀:“張大伯母,你親家公打電話過來,說你二親家要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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