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公文到了。
不是王主簿親自來的,是府城派了個小吏,騎著馬,頂著風,把一道加急公文送到了縣衙。
小吏連口水都沒喝,放下公文就走了,說還要趕著去下一縣。
周明遠坐在籤押房裡,把那道公文看了三遍。
措辭一次比一次嚴厲。
上回還是“請酌情辦理”,這回直接變成了“限期半月,不得有誤,違者以抗旨論處”。
抗旨。
這兩個字像兩塊大石頭,壓得他喘不過氣來。
他把公文放下,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半天沒說話。
師爺站在旁邊,也不敢吭聲。
過了很久,周明遠才睜開眼,聲音乾澀:“傳令下去吧。”
師爺愣了一下:“老爺,真的……”
“不傳怎麼辦?”周明遠的聲音忽然大了起來,“你沒看見嗎?抗旨!抗旨是什麼罪?抄家滅族!你是想讓我死,還是想讓我全家死?”
師爺被吼得往後退了半步,不敢再說什麼,低著頭出去了。
周明遠一個人坐在籤押房裡,雙手撐著額頭,太陽穴突突地跳。
他知道這道令傳下去意味著什麼。
三成的稅已經讓那些百姓勒緊了褲腰帶,再加兩成,就是五成。
五成的稅,再加上地租、人頭稅、各種雜七雜八的攤派……那些泥腿子手裡還能剩下什麼?
種子留不住。
糧食留不住。
一家人,老人、女人、孩子,都得餓肚子。
餓到極致,就隻能啃樹皮、吃觀音土。
觀音土吃多了脹死,不吃餓死,橫豎都是死。
而死人,是會鬧事的。
他想起北邊那幾個縣令的下場,被百姓從縣衙裡拖出來,活活打死在街上,腦袋都被砍下來掛在旗杆上。
那些泥腿子平時看著老實巴交的,可一旦豁出去了,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他打了個寒噤。
訊息傳到王家村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
裡正周福來從鎮上回來,臉色鐵青,手裡攥著一張告示,站在村口的大槐樹下,半天沒說出話來。
幾個村民圍上來,看他那臉色,心裡頭就咯噔一下。
“裡正,咋了?”
“又出什麼事了?”
周福來把告示展開,手都在抖。
“加稅。”他的聲音乾澀得像吞了沙子,“又加稅,兩成。”
人群一下子安靜了。
那種安靜比哭喊還可怕,所有人都站在那兒,張著嘴,眼睛直愣愣的,像是沒聽懂他說什麼。
過了好一會兒,纔有人開口,聲音發飄:“裡正……您說啥?再加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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