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七零小炮灰(3)
距離李勝宗下班還有一段時間,明煜先去他的房間巡視了一圈,把戶口本和李勝宗藏起來的錢都找了出來收進空間。
李勝宗是第一機械廠的保衛科長,現在領的是行政17級工資,每月工資101塊,在這個年代算是高收入人群。
他和原主都不是會亂花錢的人,所以工資大部分都攢了下來。
從1955年攢到現在,已經有一萬兩千多塊了。
至於1955年之前攢的錢,那當然是離婚的時候全都給王有珍了。
明煜再一次為原主感到心寒。她爸明明有那麼多錢,卻一點都不願意給在鄉下吃苦的女兒花。全都交給了盧世濤。任由他去黑市採購各種高價物資,然後把這些東西全都寄給盧興華和王有珍。
想想就生氣!
收完了東西,明煜回了自己的房間。
她拿出紙筆開始寫匿名舉報信,舉報盧興華欺男霸女、強佔人妻。盧世濤的出生日期隻說明瞭一個問題,盧興華和王有珍在王有珍和李勝宗尚未離婚的時候就搞在一起了。盧世濤就是個鐵證!
明煜要給這一家人的下放之路添磚加瓦。至於到底是盧興華強佔人妻,還是盧興華和王有珍勾搭在了一起,還有盧世濤的“身世之謎”到底是怎麼回事,那就得看王有珍怎麼說了。
反正明煜信裡寫的清清楚楚,李勝宗和王有珍是1955年8月離的婚,這一點機械廠眾人都能作證,而盧興華和王有珍的兒子盧世濤在1956年2月就出生了,而且是足月出生,想必盧興華家的鄰居也能作證。
這封信,明煜寫了很多份,用的是標準印刷體。
寫完之後,明煜就出了門,跑到郵局買了兩套信封和郵票,把信塞進去,封好,然後出了郵局,又往離家更遠的地方走了走,路過一個街邊郵筒的時候,把信投了進去。一封寄到報社,一封寄到委員會。
剩下的信,明煜打算半夜出去貼一貼,就貼到熱血青年們愛聚集的地方好了。
反正她把盧興華和王有珍的身份都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相信大家會很感興趣的。
在她預知到的未來裡,盧興華這個時候就已經意識到了不對勁,開始給前妻的兒女做安排了。
寄完了信,明煜又去國營飯店買了幾個大包子,這才返程回家。
李勝宗已經下班了,正坐在家裡喝茶。他今年隻有45歲,保衛科工作體麵,也不算太勞累,所以他看起來並不顯老,還有點壯年的影子。
看見明煜拎著東西回來,李勝宗問她:“幹嘛去了?”
“找工作呀。還能幹嘛?”
明煜把包子往桌上一放,從櫥櫃裡拿了個盤子出來,掏出五個大包子放在盤子裡,推到李勝宗麵前,“晚飯。”
“就吃這個呀?”
“吃包子你都不滿意了,你還想吃什麼呀?”
“不是,我不是不滿意,我就是奇怪。你以前挺節省的,現在突然捨得花錢了。”
“我以前就是沒想開,現在想開了。反正你工資挺高的,咱不花留著幹嘛呀?”
“我這不是怕你媽以後有事需要用錢嗎!”
“你詛咒我媽出事!”
“沒有!別胡說!”李勝宗連連否認,又“呸”了兩聲,說了句,“烏鴉嘴。”
明煜癟了癟嘴,又搖了搖頭,“爸,我媽看不上你,不是沒有理由的。你太摳搜了,掙了錢捨不得花,還把我也教育的摳摳搜搜的。我媽人家是要過好日子的,跟著你凈吃苦了,啥好日子也沒過上。難怪不想跟你過了呢。所以啊,我決定了,以後我要大手大腳的花錢。”
“也別太大手大腳了。”
明煜麵無表情地看了他一眼,拿著自己的三個包子回了房間,“嘭”的一聲把門撞上了。
李勝宗還沉浸在明煜剛才那個冷漠至極的眼神裡沒有回過神來,就聽明煜說,“以後你自己的事情自己乾吧。衣服別讓我洗,飯也別讓我做了。我媽在的時候,家務都是你全包的。你接著乾吧。別等到萬一哪天我媽迴心轉意了,你連家務都不會幹了。本來你就一無是處,就指著勤勞這一點贏取我媽芳心呢。別把這一點優勢也弄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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