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七零小炮灰(2)
好笑的是,盧世濤的出生時間確實有點模稜兩可。說他是李勝宗的親兒子也說得通。
明煜甚至覺得,可能就是因為他的出生日期有點不太清白,盧興華大概也懷疑他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種,所以纔不願意為了他籌謀的。
但李勝宗這個冤種不在乎。
他把盧世濤的戶口轉到了自己的戶口本上。
這下子,他們家就有兩個孩子了。
現在上山下鄉如火如荼,為了不讓人盯著他們家,以免給盧世濤帶來麻煩,他親自去知青辦給原主報了名,把自己的女兒送下了鄉。
他跟原主說,盧世濤是她的親弟弟,她當姐姐的,理應為他考慮。還說等她下了鄉,他會每個月給她寄錢寄票。
原主被打了個措手不及,報了的名也撤不回來,這年頭也不敢因為這個鬧,隻能背上行囊出發了。
她走的時候,李勝宗給了她一些錢票,知青補貼也給她了。
但是,他承諾的每個月的錢票,原主一次也沒收到過。
因為李勝宗的錢票,一部分花在了盧世濤身上,剩下的都寄給了遠在農場的王有珍。知道王有珍在農場吃苦,李勝宗不可能無動於衷。
原主下鄉之後,給家裡寫信報了平安,沒有收到回信,她往廠裡打了一次電話,李勝宗倒是接了,但是告訴她,之前說的錢票不能給她了,她媽在農場吃苦,錢票要緊著她媽。他還讓原主沒事不要打電話,然後,他就把電話掛了。
下鄉兩年後,原主回家探親,也想看看家裡到底是什麼情況,就發現她爹和盧世濤父子情深,盧世濤依舊過著公子哥一樣的生活,看起來十分光鮮。
李勝宗每個月都寄錢寄票到農場,以盧世濤的名義。因為盧世濤跟李勝宗講,“如果是以你的名義寄的話,我爸會不高興,我媽也不敢花。這些東西非但幫不到我媽,可能還會給她帶來麻煩。”
涉及到王有珍,李勝宗是沒有腦子的。他欣然接受了盧世濤的提議。
原主在家待了沒幾天就走了,因為這個家對她來說經不像個家了,她在這裡像個過客一樣。盧世濤纔是主人。
她再次回家,是1980年,知青大規模獲準返城,她也跟著回來了。
但是她的家沒了。
早在幾年前,盧世濤去黑市給盧興華和王有珍淘換東西,被委員會的人盯上,順藤摸瓜摸到了李家。李勝宗為了保護他,替他頂了罪,坐牢去了。
機械廠隻能把他開除,順帶還收回了廠裡分給他的房子。
原主四顧茫然。她雖然能回城,但是她需要一個地方落戶口,可是現在,她沒家了,落戶自然也就成了不可能的事。
沒有戶口,就是盲流。無奈之下,原主隻能決定暫時返回插隊的農村。但是,就在她去火車站的路上,碰上了打群架的,原主被飛來的板磚砸中,一命嗚呼。
這個未來看得明煜眉頭都皺起來了。
這世上怎麼會有李勝宗這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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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園的長椅上坐了一會,明煜覺得口渴了,她走到附近的小商店,花一毛二買了一瓶汽水,咕咚咕咚幾口就幹了,把瓶子還給商店,又花五分錢買了根奶油冰棍,一邊嗦一邊往家走。
該回去吃午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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