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的北京,春天來得有些遲疑,步履蹣跚。
三月末的風,依舊帶著冬日殘留的、刀子般的銳利。
但陽光已經悄然發生了變化,漸漸飽滿起來的、帶著暖意的金黃色落在觀瀾大廈那光潔如鏡的玻璃幕牆上時,整棟建築彷彿被瞬間點燃,折射出無數道跳躍閃爍的光棱,像一座巨大的、由光線構築的棱鏡,宣告著某種嶄新的開始。
觀瀾大廈,這座二十八層高的建築,已然封頂。
它像一座沉默的、突然從地平線隆起的高山,矗立在這片尚且以五六層老舊樓房為主的區域裡,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姿態,改寫著城市的天際線。
陳萬馳每天早晨走進這棟由他們親手建造起來的大樓時,偶爾還會產生一種不真切的恍惚感——這真的是他們蓋起來的樓嗎?
“觀瀾”這兩個字,第一次以如此具象、如此巍峨的方式,被深深鐫刻在北京的天空之下。
他在這棟大樓裡,擁有了屬於自己的辦公室,在十九層。
這個樓層並非他自己選的。他原本極力爭取,想把辦公室設在林觀潮那一間的隔壁,最好是緊挨著,中間最好還能打通一扇方便來往的門,就像他們在槐園家裡的佈局一樣。
但林觀潮冇有同意。
她的理由清晰而冷靜:“你是觀瀾地產的總經理,不是我的隨行助理。你需要有獨立的空間,建立自己的權威和氣場。這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他聽她的。他幾乎總是聽她的。從七年前在那個煙燻火燎的羊肉串攤子前相遇開始,似乎就成了習慣。
於是,他的辦公室定在了十九層東側,而林觀潮的辦公室在二十層西側。
物理上,隔著一層厚厚的樓板;時光上,隔著他們共同走過的、充滿汗水與掙紮的整整七年。
助理小周第一次見到陳萬馳,是在1997年4月7日。
這個日期他記得異常清晰,因為那天北京遭遇了入春以來最猛烈的一場沙塵暴。
天空不再是熟悉的藍,而是變成了一種渾濁的、如同存放了數十年的陳舊琥珀般的昏黃色。
他剛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不到八個月,懷揣著那份被三家心儀單位拒絕後、終於被觀瀾地產錄用的簡曆。
他站在觀瀾大廈氣派的旋轉玻璃門外,白襯衫領口裡灌滿了沙塵,整個人狼狽得像一棵剛從泥土裡拔出來、還來不及抖落乾淨根鬚的小蔥。
麵試他的人是陳萬馳。
這個場景,小周後來無數次向要好的同學描述過:一個穿著剪裁合體但似乎仍與身形有些微妙不服帖的深灰色西裝、身形魁梧健碩的男人,坐在寬大的會議桌對麵。他身後,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外是漫天翻卷的、令人窒息的黃沙。
陳萬馳手裡捏著那份薄薄的簡曆,低著頭,看了很久,久到小周幾乎要以為自己的簡曆出了什麼致命錯誤。
然後,陳萬馳抬起頭,目光直接而帶著審視,問出的第一個問題卻出乎意料:“你是人大的?”
小周連忙點頭,帶著初出茅廬的緊張與恭敬:“是,財政金融學院,1996屆畢業生。”
“林總——”陳萬馳頓了頓,似乎下意識想用一個更隨意的稱呼,但很快修正過來,語氣變得正式,“是你師姐。”
小周愣了一下,迅速反應過來,語氣帶著對傑出校友的自然敬意:“是,林總比我高八屆,是我們學院非常有名的傑出校友。”
“傑出校友。”陳萬馳低聲重複了一遍這個詞,嘴角幾不可察地動了一下。
那表情複雜難辨,不像是笑,也並非不悅,更像是一種咀嚼著某種滋味的沉吟。
他又低下頭,手指粗糙的指腹摩挲著簡曆的紙張邊緣,把那份隻有一頁紙的簡曆,從第一行的姓名性彆,翻到最後一行的自我評價,再從最後一行,慢吞吞地翻回第一行,彷彿那上麵藏著什麼需要反覆確認的密碼。
“英語六級。”他忽然又抬起頭,目光銳利,“口語怎麼樣?”
“還、還行,”小周被這跳躍的提問弄得有些措手不及,努力保持著鎮定,“日常交流……應該冇問題。”
“單詞呢?”陳萬馳追問,語氣近乎執著,“背得多嗎?”
小周徹底茫然了。
他應聘的是專案助理崗位,職位描述裡寫的是“協助處理專案文件、對接合作方、跟進會議紀要”,冇有一個字提及需要考覈詞彙量。
但他還是老老實實地、甚至帶點展示意味地回答:“大學時為了出國,考過GRE,詞彙量大概……在一萬二左右。”
陳萬馳點了點頭,臉上冇什麼表情,但眼神深處似乎掠過一絲極淡的、難以捕捉的滿意。
他把簡曆輕輕放在桌麵上,抬起眼,用一種近乎鄭重的、不像麵試官反而像提出請求的語氣說:
“那你以後,有空多教教我。”
小周在入職很久以後,才慢慢回過味來。
那一天,陳萬馳看似隨意的每一個問題,其實都不是在麵試他這個小助理。
那更像是在麵試一個……未來可以教他英語的人。
小周的工位被安排在十九層東側走廊的儘頭,距離陳萬馳那間寬敞的總經理辦公室門口,精確測量是八米。
這個距離,他後來在無數個等待指示或送檔案的間隙,用腳步反覆丈量過,不多不少,正好十二步。一種微妙而精確的疏離感。
他每天的工作內容繁雜瑣碎:整理各個專案的進度報表、起草大大小小的會議紀要、跑腿送取緊急檔案、偶爾還需要替陳總接聽一些他明顯不願親自應對的電話。
但無論當天的工作多麼千頭萬緒,每天下午三點半到四點之間,總會雷打不動地上演一幕固定的場景。
陳萬馳會暫時放下手頭所有的工作——無論是正在審閱的合同,還是正在進行的電話會議——從辦公桌右手邊第二個抽屜裡,拿出那本書。
那是一本《新概念英語》第三冊,深綠色的封麵,因為長年累月的翻看,邊角已經磨損得泛白起毛,書脊甚至用透明的寬膠帶仔細地、一層疊一層地粘了好幾道,像工人包紮一件心愛的舊工具。
書裡夾滿了各種顏色、大小不一的便簽紙,有的用圓珠筆寫著單詞的中文釋義,有的畫著隻有他自己能看懂的、幫助記憶的奇怪符號。
還有一些是一筆一劃、極其用力地抄寫下來的英文句子,字跡帶著一種笨拙的認真,像小學生初學寫字時的描紅本,每一筆都透著吃力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