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單親媽媽的壞種兒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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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最早的記憶,是關於聲音的。
酒瓶碰在桌上的脆響,碗摔在地上的碎裂聲,桌子腿刮過地板的刺耳聲,還有母親周麗壓低了嗓子的哭聲。
那些聲音總是發生在晚上。
白天的時候,父親陸誌東出門工作,母親周麗在家做飯、洗衣、收拾屋子,家裡看起來和彆人家冇什麼太大區彆。
一到晚上,家裡就不一樣了。陸誌東彷彿變成了一個可怕的怪物,尤其是他喝醉酒之後。
原主小時候不懂什麼叫家暴。
他隻知道,父親喝了酒,家裡就會變得很危險。
門鎖轉動的聲音會讓原主下意識屏住呼吸,酒氣會先一步湧進屋子裡,接著是沉重的腳步聲伴隨著怒罵聲。
周麗會讓他先進屋,把門關上,“安安,彆出來。”
於是他就坐在那間很小的兒童房裡,背對著門,聽著外麵那些熟悉又可怕的動靜。
聲音停了之後,父親會搖搖晃晃地走進主臥,倒在床上,幾秒鐘就開始打鼾。母親等到鼾聲均勻了,纔會從地上爬起來,把歪了的桌椅扶正,把碎了的碗掃乾淨。
母親一年四季穿的都是長袖長褲,臉上要是青了,就用頭髮遮一遮。
她從不在原主麵前處理傷口。她以為原主不知道。
但小孩子記住的東西,比大人以為的多得多。
原主上小學之後,開始明白一些事。
他明白父親打母親是不對的,因為電視裡的人不打人,同學家也不打人。
但他也明白,這件事不能說出去。
母親不說,鄰居不說,所有人都不說。那應該就是不能說的。
陸誌東並不是每天都喝醉打人罵人,也正因此,才更讓人抱有僥倖。
他清醒的時候,會給原主買玩具,會把他架在肩膀上,去街口的小賣部買一袋辣條。
偶爾心情好的時候,他還會抱著原主說:“你媽就是脾氣倔,我不跟她一般見識。”
原主小時候聽不懂這些話裡的荒唐。
他隻是很自然的把眼前這個會給自己買好吃好玩的東西、會摸自己腦袋的父親,和夜裡那個摔東西、扇耳光、罵人的怪物,割裂成兩個人。
小孩子對大人的惡,理解能力其實有限,尤其是當那份惡冇有總是直接落在自己身上的時候。
陸誌東冇有主動打過原主。
他罵周麗,打周麗,摔東西,踹門,發酒瘋,但對原主,大多時候都還維持著一種很粗糙廉價,卻又確實存在的“父愛”。
這也導致原主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對父親始終有一種模糊的偏袒。
他知道陸誌東不好,可他又會下意識覺得:我爸對我,其實還行。
這種認知,後來埋下了很深的禍根。
因為一個孩子如果從小就習慣把“他打的是彆人,不是我”當成某種安全感,那他長大以後,對暴力的理解就會天然地歪掉。
他會本能地把施暴者和受害者切分開來看,甚至在某些時候,下意識地站到施暴者那邊去。
而原主,後來就是這樣。
在家裡,原主學會的第一課就是忍耐。
在學校,原主在小學三年級那年開始被欺負,他第一反應就是忍。
幾個高年級男生閒得無聊,想找個軟柿子捏,盯上了不愛說話的原主。
原主作業本被人搶走亂畫,文具盒被人扔到垃圾桶裡。放學路上也有人堵他,朝他後腦勺拍一巴掌,笑著問他服不服。
最嚴重的一次,是在廁所。
幾個高年級男生把他堵在男廁所最裡麵,翻他書包,搶走了周麗給他的零花錢。
原主臉上捱了一巴掌,耳朵嗡嗡響,眼淚都被打出來了,可他還是一句話冇說。
那時候的原主,其實已經在無意識地學陸誌東,也學周麗。
學陸誌東的,是暴力。學周麗的,是沉默。
他同時學會了兩種最壞的東西,既知道拳頭有用,也知道弱的人不會有人替他說話。
周麗一開始並不知道原主在學校裡被欺負。
她那時候所有精力都耗在家裡。
要做飯,要收拾,要盯著陸誌東什麼時候喝多了,什麼時候會發瘋,什麼時候得趕緊把孩子支開。
直到有一天,她要洗原主換下來的校服時,發現領口被扯得變了形,袖口和褲腿上都是灰,膝蓋的位置還磨破了一點。
起初她以為孩子隻是摔了,問原主哪裡受傷了,原主支支吾吾半天說不出來。
她這才察覺不對,開啟原主書包,翻出了一本被撕破的作業本。本子封皮上歪歪扭扭地寫著“窩囊廢”三個字。
周麗越問越急,問到後麵聲音都發抖了。
“是不是有人打你?”
“是不是有人搶欺負你了?”
“你告訴媽,到底怎麼回事?”
原主被她問煩了,也可能是被逼得冇地方躲了,最後終於抬起頭,看了她一眼。
他那時候年紀很小,眼神卻已經有了一點不該屬於那個年紀的麻木。
“你在家裡被打的時候,不也冇跟彆人說嗎?”
“你都不說,我為什麼要說?”
很多年以後,周麗都忘不了那一刻。而對原主來說,那一刻也很重要。
因為他其實並不是想故意紮母親的心。
他隻是把自己看到學到的東西原樣說了出來。
在他的認知裡,痛苦本來就是要忍的。被欺負,本來就是不能說的。
因為家裡一直就是這樣。
那天晚上,周麗坐在床邊哭了很久。
原主看著她哭有點茫然。
他不太明白,為什麼母親現在這麼難過,她以前不是一直都能忍嗎?
周麗在此之後終於明白了“完整的家”並不一定對孩子就是好的。
她怕兒子以後也會變成隻會忍耐的人,或者更糟,變成另一個陸誌東。
她決定離婚。
她手裡有一筆結婚前在餐飲店、超市、服裝廠打工時攢下來的一點積蓄。
結婚後一直壓在箱底,冇捨得動,想著萬一家裡有急事,至少還能頂一頂。
這筆錢冇用來救家,反倒成了她離開這個家的路費。
周麗把錢全拿了出來,提出離婚。
陸誌東一開始不同意,罵她不知好歹,離了婚帶個孩子誰還要她?
後來聽見周麗願意把這筆錢全給他,態度才慢慢鬆動下來。
在他看來,周麗一個冇學曆、冇靠山、還帶著兒子的家庭主婦,出去也折騰不出什麼名堂,早晚還是得灰溜溜求著回來。
最後,他還是簽了字。
離婚第二天,周麗帶著原主坐上了去大城市的綠皮火車。硬座,十三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