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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陶明珠嚼三明治,放下手裡半塊兒,“不吃了,飽了。”
“哪有胃口,待會兒要拿證了。”陶爍啃著火卷。
“是嗎,”陶爍嘲諷,“你就作,好好的把自個兒弄二婚。”
“不是毫無覺?”
陶媽媽朝兒子肩膀拍一掌:“不許說你妹妹。”
陶明珠氣笑:“十婚八婚的你也管不著,我樂意!你連一婚都沒有,媽,我哥該相親了。”
陶爍腳下抹油:“我的事你倆不用心,我自己找。”
陶明珠坐沙發補口紅,喊:“媽你肯定要看看,別讓他又找個穿彩虹糖的,陶爍眼差極了。”
陶媽媽站玄關:“你忙你的,我要吃什麼會人去買,你別惦記我的事,今天你老舅爺到集團開會,你多陪著他親近親近。”
“知道了,中午我陪舅爺他們吃飯,餐廳都訂好了,”陶爍上車,“走了哦。”
陶媽媽一回頭,兒也開始換鞋。
陶明珠:“啊?”
是領離婚證,不是領獎狀。
“你看你說的什麼話,”陶媽媽麵心疼,低聲音,“這年代離婚很常見,丟什麼臉?離婚的多了去。”
從小沒遭過挫折,心想事習慣了。
並不是有了結婚證,裴頌就會對上心和上。
打電話問禮服,孟書雅在旁邊點明裴頌是因為哥,才給兩分薄麵答應聯姻,著敷衍。
至不繼續耗費幾十年。
陶明珠不同意:“我要找個能平等的,不找沖利益才屈服的,否則早晚要掀翻了報復我。”
那種找個‘男僕’的觀念。
有抑就會有抗爭,不能讓男僕有權勢。
陶媽媽點頭:“好在你是個有主意的,比我聰明,不走我的老路。”
談遇人不淑實在是太正常了。
隻要了心,誰又能聰明到哪裡去,嘲笑和批判都犯不上,普通男罷了。
附屬品可以不順眼就換掉。
“媽媽就知道你聰明,”陶媽媽抱了抱兒,滿心滿眼的贊賞和疼,“你說的對,婚說到底也就是兩人湊個伴,好是錦上添花,不好你就沖著為自己抓利益,總之別讓自己吃虧,其他都不重要。”
陶明珠回抱媽媽:“我去啦,你別催婚催孕我就行,我這輩子有比結婚生孩子更快樂的安排。”
又不是舊社會老農民。
現在的人們都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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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明珠自己開車,順利來到民政局。
“叩叩。”裴頌曲指敲敲駕駛位車窗。
側從車載櫃拿出檔案袋。
“....你昨天說的,行。”裴頌頂著冬日的太,站在車窗朝彎腰,兩隻手按在窗框上,雙頰著紅,“所以不離了吧,我請你吃飯,想吃什麼?”
陶明珠愣了愣,指尖碾著檔案袋。
過幾秒才又看車外的男人:“我昨天說的什麼,你行?”
“......”
陶明珠沒說話,手指在檔案袋上輕點。
這樣行嗎?
“你是不是瘋了,裴總,”陶明珠有點想笑,像在聽天方夜譚,“你想聯姻,多的是願意嫁的,不是說好了要離?”
從各方麵來說,陶明珠都是最適合的。
“你找不到更好的,我能啊,就因為你找不到更好的,我就得跟你結婚?有病吧。”陶明珠推車門,“讓開,我要下去。”
沒想過要娶別人。
哪怕不結婚,也要在一起。
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