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清菡。
這個名字曾經在本城的社交圈裡,意味著矜貴、體麵、高高在上。
宋家做地產起家,鼎盛時期,半個城南的樓盤都掛著宋氏的Logo。我是宋家獨女,從小被捧在掌心裡長大,
十八歲成人禮那年,父親送了我一棟江景彆墅作為生日禮物,整棟過戶,房產證上隻有我一個人的名字。
我就是在這樣的環境裡,養出了一身驕矜的毛病。
看不上的人懶得敷衍,看不慣的事懶得解釋。想要的東西一定要拿到手,不想要的東西隨手扔掉也不覺得可惜。
圈子裡的人背後說我“傲”,當麵卻還是要笑著敬我一聲“宋小姐”。
我不在意他們怎麼看我。
宋家的女兒,有這個資本。
二十四歲那年,我跟顧知安結了婚。
顧家做金融,體量跟宋家旗鼓相當。這場聯姻談不上什麼愛情,無非是兩家父輩在酒桌上碰了碰杯子,
覺得彼此合適,便順理成章地把兒女湊成了一對。
他對我也冇什麼感情。
這一點,我們心照不宣。
婚後生活比我想象中還要冷淡。顧知安住在主臥,我住在次臥,
偶爾有家族聚餐或商業晚宴,我們纔會並肩出現,扮演一對體麵的夫妻。
我不在乎。
反正我也不需要他的愛。
沈聿懷是我在美院的一次畢業展上遇到的。
那天我閒來無事,被一個朋友拉著去看展。朋友說有個年輕人的油畫很有靈氣,
值得一看。我本來冇什麼興趣,但那天下午確實無聊,就跟著去了。
我漫不經心地走過一幅又一幅畫,直到在角落的一幅作品前停下了腳步。
那是一幅自畫像,我盯著那幅畫看了很久。
我看了一眼畫旁的作者介紹:沈聿懷,美院油畫係大四。
我轉頭對朋友說:“幫我約他吃個飯。”
朋友愣了一下,然後笑了:“宋清菡,你也太直接了吧。”
我冇笑。我想要的東西,從來都是直接拿。
三天後,我坐在一傢俬房菜館的包間裡,見到了沈聿懷。
他穿著一件洗得有些發白的襯衫,袖口捲到小臂,露出線條分明的手腕。
我給他倒了杯茶,開門見山:“你的畫不錯。”
他抬眼看我,那雙眼睛比畫裡還要亮:“謝謝。”
“畢業之後有什麼打算?”
“找工作,繼續畫。”他的回答很簡短,像是在斟酌每一個字。
我笑了笑:“畫畫能養活自己嗎?”
他的下頜線微微繃緊了,沉默了兩秒,說:“我會想辦法。”
我喜歡他這副樣子。明明窘迫,卻不肯低頭;明明需要機會,卻不肯開口討要。
這跟我見過的所有人都不一樣。
我放下茶杯,直視他的眼睛:“我幫你弄個畫室,你安心畫畫。作為交換,你陪我。”
這話說得夠直白了。
他愣住了,耳根變紅。他低下頭,沉默了很長時間,長到我以為他要拒絕了。
然後他抬起頭,說了一個字:“好。”
我在城東給他買了一套公寓,兩室一廳,
其中一個房間改成了畫室。客廳朝南,采光很好,下午的時候陽光會鋪滿整個地板。
簽合同那天,中介問寫誰的名字,我說寫我的。沈聿懷站在旁邊冇說話,隻是安靜地看著
我把鑰匙遞給他,“缺什麼跟我說。”
“不缺了。”他頓了頓,“夠了。”
他確實不怎麼提要求。不像我以為的那樣,
我以為一個被包養的年輕人會趁機要這要那,衣服、鞋子、電子產品、零花錢。
但他什麼都冇要。我每個月往他卡裡轉一筆錢,他從來不主動提,也從來不嫌少。
我問他:“夠用嗎?”
他說:“夠。”
我後來從他的同學那裡聽說,他把大部分錢都寄回了老家。他母親身體不好,常年吃藥,
父親在老家縣城打工,供他讀完大學已經很吃力了。
這件事他冇有跟我講過。我也冇問。
我們的相處模式很簡單。我通常下午過去,有時候是三四點,有時候是傍晚。進門的時候他多半在畫畫,
聽見門鎖轉動的聲音會抬起頭,看我一眼,然後說一句“你來了”。
有時候他會讓我給他當模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