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複出------------------------------------------“你不是。”,但很堅定。,眉頭微微皺了一下。“你又不認識我。”“我認識你三個月了。”“三個月能認識什麼?”“能認識一個人的習慣。”,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陳暮。“你從來不多說一句話。”她的聲音有點啞,“但是我發燒的時候,外麵的衛生和垃圾都是你收拾的,我門口的藥也是你放的。公寓斷電,你拿著螺絲刀就出來了。”,眼睛有點紅。“你做的這些事,我都看在眼裡。這棟破公寓就咱們兩個人,你以為我不知道?”,冇說話。“一個真正的人渣,”林晚的聲音有點發抖,“不會在被人圍住的時候站出來。不會為了一個冇有關係的女孩殺人。不會在殺完人之後,還要把現場清理乾淨,怕連累她。”“你夠了。”陳暮的聲音突然變冷了,“你什麼都不知道。”“那你可以告訴我啊。”
林晚看著他的眼睛。那雙眼睛裡有血絲,有疲憊,有她看不懂的東西。但在那最深處,她看到了一種被壓了五年的東西。
痛苦。
“我能感覺到,”林晚的聲音很輕,“你在哭。”
陳暮的身體僵了一下。
“你在說什麼?”
“我不知道怎麼說……就是站在你麵前的時候,我能感覺到。你很疼。你一直在疼。你已經疼了很久了。”
房間裡安靜得能聽到電腦風扇轉動的聲音。
陳暮看著她。那雙眼睛裡終於有了波動——不是憤怒,不是冷漠,而是一種被看穿的、無處躲藏的慌張。
“你不懂。”他的聲音低了很多。
“我是不懂。但我知道一件事——一個真正的人渣,不會因為彆人幫他收了三個月垃圾,就去保護她。”
陳暮冇有說話。他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那雙手剛纔殺過人,現在在微微發抖。
“你該走了。”聲音沙啞。
林晚站在那裡,看著他的頭頂。亂糟糟的頭髮,有一個發旋。她突然想伸手摸一下,但冇有。
“好。”
她轉身往外走。走到門口的時候,停下來。
“大叔。明天早上,我給你帶早餐。彆再吃外賣了。”
然後她關上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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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裡隻剩下陳暮一個人。
他坐在沙發上,很久冇有動。電腦螢幕暗了,房間徹底陷入黑暗。牆上那五個獎盃在黑暗裡看不清輪廓,隻偶爾反射一點微弱的光。
他想起她說的那句話——“你在哭。”
陳暮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臉。乾的。他冇有哭。
但他不知道為什麼,眼眶很熱。
他想起這三個月——每天早上門口的外賣盒被收走,偶爾多出來的一份早餐。他有時會透過窗戶,看著林晚走在路上,笑著和周圍的人打招呼。陽光灑在她臉上。
而他,隻能一個人躲在這間破屋子裡,渾渾噩噩地過日子。
陳暮把臉埋在手掌裡。肩膀在微微顫抖。呼吸聲粗重、不均勻,像一個人在努力壓著什麼。
過了很久,他抬起頭。
伸手拿起桌上的手機。螢幕亮起來,刺得他眯了一下眼睛。通知欄裡有一條未讀訊息,是李銘發的——
“陳暮,我知道你難受。個人組織報名後天截止。這是最後的機會。”
他盯著那條訊息,盯了很久。
然後打了兩個字:
“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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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陽光從窗戶縫隙裡擠進來,在走廊的地麵上畫出一道金線。
林晚站在304門口,手裡端著一碗粥。白米粥,她熬了半個小時,加了紅棗和枸杞,出鍋時還撒了一小把桂花。
她深吸一口氣,敲了敲門。
“大叔,在嗎?是我,林晚。”
話音剛落,門就開了。快得像是他早就站在門後麵等著。
林晚愣了一下。
還是那張臉。黑眼圈淡了一些,頭髮洗過了,不再是油膩膩地貼在頭皮上。但他的眼睛不一樣了——之前像一口枯井,深不見底。現在那口井裡好像有水了,不是滿的,但能看見光。
“那個……我給你帶了早飯。”
陳暮接過碗。“謝謝。”聲音比昨天清亮了不少。
林晚忍不住往屋裡看了一眼。那扇被窗簾遮了不知道多久的窗戶,此刻大敞著,陽光湧進來,把整個房間照得通透。空氣裡不再是黴味和煙味,而是陽光曬過之後的、乾燥的暖意。
屋子乾乾淨淨的。地上的外賣盒不見了,桌上的菸灰缸空了。那排獎盃被擦過了,雖然有的還是裂著,有的底座鬆動,但在陽光下反射著金色的光。
林晚的嘴角不自覺地翹起來。
“這是……你收拾的?”
“對。”
林晚看著他,心裡湧上一股說不清的情緒。像是看到一棵枯了很久的樹,突然冒出了一顆新芽。
“對了,”她想起正事,“樓下有人找你,說是你的朋友。”
陳暮端著粥的手頓了一下。
“嗯,我知道。讓他上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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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停著一輛黑色的轎車。車不舊,但能看出有些年頭了。一個男人靠在車門上,三十五六歲,穿著一件深藍色的夾克,襯衫領口有些皺了。
他看到林晚從樓道裡出來,站直了身體。
“走吧,我帶你上去。”林晚說。
男人從後座拿了一個公文包,邊角磨得發白。他深吸了一口氣,走進樓道。
樓道裡的燈又壞了,皮鞋踩在水泥台階上,發出沉悶的聲響。他的步伐很快,但上了二樓之後,突然慢了下來。林晚看到他的手攥緊了公文包的提手,有點發抖。
到了304門口。男人站在那裡,看著那扇掉了漆的木門,冇有敲門。
過了大概五秒——也可能更久——他抬起手,敲了三下。
門開了。陳暮站在門口,手裡還端著一碗冇喝完的粥。
兩個人對視。
男人——李銘——看著陳暮的臉,嘴唇動了動,冇說出話來。他的眼眶紅了。
陳暮看著他。五年了,李銘老了很多。眼角有了皺紋,鬢角有了白頭髮,整個人瘦了一圈,夾克穿在身上有些空蕩蕩的。
“進來吧。”陳暮說。
聲音很平淡,但林晚注意到,他端著碗的那隻手,指尖微微發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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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銘走進屋子,四處打量了一下。哪怕收拾過,這間屋子也難掩破敗。牆皮脫落,窗戶的把手鏽死,地板革翹起來一塊。
他站在屋子中間,目光落在那排獎盃上。五個獎盃擦過了,在陽光下反射著光。但裂縫還在,底座鬆動的那個還是歪的。
“陳暮,你就一直住在這兒?”
陳暮點了點頭,把粥放在桌上。“坐。”
能坐的隻有床邊和一把摺疊椅。李銘坐在摺疊椅上,椅子“吱嘎”響了一聲,他下意識地往前傾了傾身體。
陳暮靠在桌邊,剝著茶葉蛋。
“報名錶帶了嗎?”
李銘愣了一下。他冇想到陳暮會先開口說這個。他低頭開啟公文包,從裡麵抽出一個牛皮紙信封,遞過去。
“帶了。隻差你的簽字了。”
陳暮接過信封,拆開。裡麵是厚厚一疊檔案,最上麵是參賽申請表,右上角印著“第十三屆全球異能格鬥大賽·民間海選賽”的字樣。
陳暮拿起筆。
筆尖懸在簽字欄上方,冇有落下。
房間裡安靜得能聽見窗戶外麵鳥叫的聲音。陽光照在桌麵上,照在他瘦削的手指上。
林晚站在門口,看著他的背影。她的目光落在那隻信封上——“民間海選賽”幾個字清清楚楚。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要重新打比賽?
那個被全國罵了五年的人,要回來了?
陳暮的筆尖落在紙上。
一筆一劃,寫得很慢。
“陳暮。”兩個字。他寫了大概五秒。
最後一筆,寫得格外用力,像是下定了某種決心。
李銘看著他,嘴唇抿得很緊,下巴在微微發抖。
“陳暮……”他的聲音啞了,“你……”
“彆說了。”陳暮把檔案裝回信封,遞給他。
“等我吃個飯。”
然後他拿起粥,慢慢喝了一口。
陽光照在他臉上。那道從額頭到眉骨的疤,此刻看得格外清楚。
但那雙眼睛裡的光,不再是枯井裡的黑暗。
而是某種正在甦醒的東西。
林晚站在門口,看著那個背影,心裡有什麼東西悄悄動了一下。
但她冇說什麼。
她轉身,輕輕帶上了門。
走廊裡,她靠著牆,深吸了一口氣。
有些事情,還冇到說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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