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夜裡,路朝歌召見了於吉昌和蕭泰寧,於吉昌要跟著路竟擇去涼州那邊,主要任務還是看住路竟擇,路朝歌一直覺得路竟擇這次去涼州絕對不會老實,自己兒子什麼德行他怎麼可能不知道。
而蕭泰寧要跟著他去一趟泉州那邊,他的親兵校尉魏子邦也會跟著去,但是三百多人在關鍵時刻起不到什麼作用,讓蕭泰寧帶著一營兄弟跟著,路朝歌心裡有底。
其實,路朝歌是抱著最壞的打算去的,那就是解決不了瘟疫問題,他就必須解決人的問題,泉州可以隨時放棄,將其變成白地,空上一兩年的時間,在進行大量的移民,這是最壞的結果了,而當壞人的必然是他路朝歌,這個命令不可能從李朝宗的嘴裡說出來。
“於吉昌,我隻給你一個任務。”王府書房中,路朝歌在那寫寫畫畫的,不知道在寫著什麼:“看住路竟擇,他隻要在涼州境內活動,他願意乾什麼就乾什麼,你不用搭理他,他要是敢往巍寧關外走一步,你就是打折他的腿,也得把人給我抓回來,巍寧關外有多危險,不用我說了吧!”
於吉昌當年和路朝歌去過西域,那地方有多危險他心裡自然有數,漫天黃沙晝夜溫差極大,若是沒有合適的向導以及大運氣,基本上活不過幾天時間,更何況路竟擇才六歲,這麼小的年紀,野外生存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是。”於吉昌應道:“少將軍,你放心就是了,但凡讓小將軍離開涼州半步,我提頭來見。”
“蕭泰寧,你回去簡單的收拾一下。”路朝歌又說道:“明天帶著你那一營兄弟跟我去泉州那邊。”
“回去和兄弟們說,這一次的活和之前作戰不同。”路朝歌繼續說道:“隨時要準備把自己交代在泉州,那邊爆發瘟疫,瘟疫這東西……你應該清楚。”
“好。”蕭泰寧沒多想,路朝歌都敢去,他有什麼不敢去的,自己的命難道還能比路朝歌的命更金貴不成?
“老蕭,帶你去也是逼不得已。”路朝歌說道:“其他親兵將軍,孩子歲數都不大,就你兒子現在算是有出息了,所以你這當爹的,為難一下吧!”
“我知道。”蕭泰寧說道:“我這就回去準備。”
“記得保密。”路朝歌說道:“這件事現在知道的人還不算太多,儘可能的不要將訊息擴散出去。”
蕭泰寧點了點頭就離開了書房。
“我兒子什麼德行我清楚。”路朝歌放下手裡的毛筆,字寫的不好看,但是該寫的東西還是要寫的:“他八成想去巍寧關外看一看,有冒險精神是好的,但是貿然的冒險,隻會讓他付出慘痛的代價,我就這麼一個兒子,我可不想他出事,把人給我看好了。”
“嗯!”於吉昌點頭應下:“我寸步不離的跟著小將軍。”
“路竟擇,進來。”就在這時,路朝歌衝著門外喊了一嗓子,就見路竟擇笑嘻嘻的走了進來。
“爹,於叔。”走進來的路竟擇打了招呼。
“去了涼州一切都要遵照軍令行事。”路朝歌有些無奈的看了一眼小家夥:“將來打仗的機會很多,現在還不到你去玩命的時候,在涼州遇到什麼問題,直接問你於叔,他對涼州的瞭解不是你能比的。”
“好。”路竟擇倒是挺乖巧,趕緊應了下來:“那我要是能好好的完成任務,你能給我點獎勵不?”
“路竟擇,軍令就是軍令,你是戰兵將軍,完成必要的任務是你的職責。”路朝歌突然嚴肅了起來:“該有的獎勵你大伯會酌情給你,但是在我這裡沒有,任務完成的好,是你作為戰兵將軍應該做的,完成的不好我倒是要問問你,你還有臉當這個戰兵將軍嗎?”
“是,末將明白了。”路竟擇看著突然嚴肅起來的父親,知道自己這是說錯話了。
“明白就好。”路朝歌說道:“兒子,戰兵將軍不是那麼好當的,你當了幾年太子十尉將軍,說白了就是個擺設拔了,真正的將軍都在戰場上,你要一步一步的往前走,等你真的有資格領兵出征的時候,我一定會讓你得償所願,但是你現在肯定是不合格的,你是個天纔不假,但是天纔有很多,隻是你在我麵前表現的機會更多拔了,我不想你隻是一個隻會紙上談不的將軍,那不僅會害了你,也會害了跟著你的戰兵,明白了嗎?”
“明白了。”路竟擇點了點頭。
“明天我就去泉州了。”路朝歌繞過案幾走到路竟擇麵前,俯身將他抱了起來:“這次押運糧草好好做,凡事都要一步一步來,沒人能一口吃成胖子的。”
“彆說我怎麼怎麼樣,我是被逼無奈才走到今天的。”路朝歌都知道自己兒子要說什麼:“當年我手裡但凡多幾個能用的人,我也不至於自己跑城外玩命去。”
“老於,我兒子就拜托你了。”路朝歌看向了於吉昌:“跟在老子身邊十二年,保護我十二年,現在要開始保護我兒子了,辛苦了。”
“應該的。”於吉昌現在貴為大明公爵,他心裡清楚,就是因為他跟在路朝歌身邊,當了這個親軍將軍,纔能有如今的地位,大明領軍將軍何其多,能被封公爵的有幾個?
“那你回去吧!”路朝歌說道:“我這邊收拾一下,明天我就出發了。”
路朝歌將於吉昌送走後,將路竟擇送回了自己的小院,又交代了幾句之後,就離開了。
回到自己的小院,周靜姝叫人給路朝歌端來了洗腳水,每天泡腳是路朝歌的好習慣,隻要不是領兵在外,他都要泡泡腳,這習慣保持了十多年了。
“那個孔沐慈,能有辦法嗎?”周靜姝和路朝歌並肩而坐一起泡著腳:“瘟疫,向來都是要死很多人的。”
“誰知道了。”對於瘟疫,路朝歌隻是從書本上有所瞭解,但是他從來沒經曆過:“這要到了那邊才能知道,不過我感覺問題不大,隻要能控製住就行,至於能不能治好,我也沒抱太大期望。”
“那你還一定要親自去。”周靜姝靠在路朝歌的肩膀上:“鄭洞國他們在那邊,難道還處理不了嗎?”
“不是說了嘛!”路朝歌攬住周靜姝的肩膀:“我去了就是為了安撫人心,讓江南地區的百姓知道我到了,他們才能心安,不容易出亂子。”
“我知道,我都知道。”周靜姝說道:“可終究是太危險了,那可是瘟疫。”
“那麼多大風大浪你老爺們都挺過來了,一個小小的瘟疫算得了什麼。”路朝歌說道:“放心就是了,我要是不想死,就沒有什麼能殺死我,而且我這人那麼惜命,怎麼可能把自己置於危險境地?實在不行我就雷霆手段,保證自己的安全,我家財萬貫家庭幸福的,我可不想這個時候死。”
“你最好說到做到。”周靜姝輕輕的掐了一下路朝歌腰間的軟肉:“你要是敢死在外麵,我可不去給你收屍。”
“你這也太狠了吧!”路朝歌看向周靜姝:“你好歹是我媳婦,連收屍你都不管啊!”
“就不管你。”周靜姝白了路朝歌一眼:“你老實交代,你今天看見孔沐慈的時候,是不是想什麼不該想的了?”
“沒有,我什麼都沒想,你可彆瞎說。”路朝歌這人騙彆人行,但是騙自己媳婦,那真是漏洞百出。
隻要他否認三連,基本上就能確定他肯定撒謊了。
“你老實交代,是不是想什麼了?”周靜姝靠近路朝歌的耳朵:“你騙彆人能騙的過,但是你騙我,你覺得你騙的了嗎?我還不瞭解你嗎?”
路朝歌其實也知道自己的毛病,騙自己媳婦總是漏洞百出的,但是他也沒有刻意去糾正,他對自己的媳婦也沒什麼可隱瞞的,主要是他堂堂正正啊!
看到自己被發現了,他就把今天看見孔沐慈之後想的那些事和周靜姝說了一遍,這對於他們兩口子來說,不過就是一種小玩笑而已,誰也不會當真的。
“疼……”路朝歌剛說完,周靜姝一口就咬住了路朝歌的耳朵。
“我看你以後還亂想不。”周靜姝鬆開了咬住路朝歌耳朵的嘴:“我在你心裡就是那樣的人啊?”
“不是,我就是亂想的。”路朝歌笑著說道:“要不說人不能太閒呢!一閒下來就胡思亂想。”
“要說青梅竹馬,那也是你啊!”周靜姝幫路朝歌揉了揉耳朵:“你十二歲的時候咱倆就認識了,到現在已經十二年了,除了跟我父母在一起的時間,就跟你在一起的時間最長,最開始你在定安縣我在懷遠城,後來你也去了懷遠,在之後就沒怎麼分開過,除了你領兵在外的時候,是不是就咱倆在一起的時間更長?”
“青梅竹馬不是從小就要在一起嗎?”路朝歌問道。
“十二歲的你難道很大嗎?”周靜姝說道:“我那時候也不過才十五歲而已。”
“更何況,我現在有家有孩子,誰還在乎什麼小時候那點事。”周靜姝繼續說道:“我要是沒成家,可能還會想想,可我現在都成家了,怎麼可能還想那些東西。”
“我知道啊!”路朝歌說道:“所以我說的自己是胡思亂想嘛!可能就是因為最近太閒了。”
“那要是你現在還沒成親,把我和他放在你麵前,你選誰?”路朝歌問道。
“不傻都會選你吧!”周靜姝說道:“功利些,你是大明的王爺,手握天下軍權,隻要不傻都會選你。”
“你選我難道不應該是因為個人魅力嗎?”路朝歌笑著問道:“難道你老爺們一點魅力都沒有嗎?”
“我沒說你沒有魅力啊!”周靜姝說道:“我不是說了嗎?是功利的選擇,至於你的魅力,你覺得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我會覺得你有什麼魅力?不管是男人看女人還是女人看男人,第一眼不都是那些身外之物嗎?至於什麼人格魅力亦或者所謂的內秀,不長時間接觸,怎麼可能瞭解啊!”
“說的也對。”路朝歌點了點頭:“所以,所有的一見鐘情都是見色起意,對不對?”
“我覺得你說的很對。”周靜姝說道:“看一眼就喜歡上一個人,那除了美貌之外,也就沒什麼其他的了。”
“那這麼說,你看見我第一眼,也是被我的美貌吸引了?”周靜姝好似突然反應了過來:“路朝歌,我以為你不是那種好色之人,沒想到啊沒想到,你也不能免俗。”
“我是俗,但我是一般人嗎?”路朝歌振振有詞:“我第一眼可不是被你的美貌吸引了。”
“是嗎?”周靜姝好奇道:“那你是被我什麼吸引的?”
“大長腿啊!”夫妻之間沒什麼不能說的:“你不會忘了吧!當初你下馬車的時候,是先露出的腿,那時節雖然有點冷,但是你穿的可是束腰長裙,那大長腿真驚我一整年我跟你說,我當時就想,這腿得多老長。”
“人家都是看臉,你看腿。”周靜姝沒好氣的說道:那我要不是大長腿呢?
“那就再看臉唄!”路朝歌說道:“我是萬萬沒想到,有如此長腿的姑娘,居然還有一張傾國傾城的臉蛋,但是當時我可沒敢多想。”
“是是是,我們的路大將軍,當年想的可是家國大事。”周靜姝打趣道:“哪有功夫兒女情長啊!”
“你又錯了。”路朝歌義正詞嚴的說道:“我當時主要是年紀小,你要是把現在的我放到當時,你爹就算是反對,我都把你搶走,你信不信?”
“信信信,路大將軍說話我能不信嘛!”周靜姝笑麵如花,她堅信不管是曾經的還是現在的路朝歌,隻要他先做的事情,就沒有什麼是他不敢做的。
“假如,把我和孔沐慈放在同一水平線上,你會選誰?”路朝歌問道。
“選你。”周靜姝絲毫沒有猶豫:“我這一生看人的本事就對了一次,但也是這一次,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你第一去我家中拜訪的時候,我就知道,你路朝歌註定不凡,我要麼一直跟在你身邊,要麼一輩子遠離你,至於說等你功成名就的時候再靠近你,那個時候你的身邊就不會有我的位置了,你說對嗎?”
“一個人一輩子,看人能看準一次已經很不容易了。”路朝歌並沒有回答周靜姝的問題,這個問題不需要回答,因為周靜姝說的就是答案,你連陪我從低穀走向巔峰的勇氣都沒有,我憑什麼給你一世繁華?
周靜姝陪伴著路朝歌,就是從最低穀走上了人生的最高峰,當年周靜姝毫不猶豫的選擇了路朝歌,那就是他最好的嫁妝,為什麼路朝歌愛周靜姝愛到了骨子裡?
因為,周靜姝真的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壓在了他路朝歌的身上,當年的路朝歌和李朝宗但凡失敗了,周家上下就無一人能倖免,好在他們成功了,而且站在了大明權利的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