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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這片湖泊在清晨時分的顏色。現在的它,已經被夕陽染紅,所以看不出是湖綠色的。”
“所以,湖泊就是湖綠色的嗎?”
“不……湖泊是由水組成的,水無色無味,隻是當它們成為湖泊的時候,它們容納了天空、草地、樹木和風的顏色,所以才成為了湖綠色。”阮笙絞儘腦汁地解釋。
“那你剛纔說的染紅,又是什麼意思呢?紅,是什麼樣的顏色?”羅蘭緊追不捨。
“染紅,是因為落日和晚霞。現在正好是傍晚時分,太陽正要落下地平線,所以天邊的雲彩都變得瑰麗、明豔,湖泊接納了晚霞的色彩,所以被染紅。紅,就是晚霞的顏色。”
“可是,”羅蘭提出質疑,“太陽不是金色的嗎?他們都說,太陽,是我頭髮的顏色。它為什麼會變成紅色的?”
“……”
假如阮笙手上真的有一個枕頭,她一定會把它用力按在羅蘭的臉上。
她要怎麼解釋這個問題?光的折射?然後再說到現代物理學,一起愉快地討論丁達爾效應?
她還不如送他親自去問光明神。
“我不知道。”阮笙放棄了這個問題。
“公女真是很坦率。”讓人意外的是,羅蘭居然冇有生氣,“當我詢問彆人的時候,他們都會敷衍、糊弄或者轉移話題,隻有公女會坦然地告訴我不知道。”
“……謝謝您的誇獎。”
“她的眼睛,就是湖綠色的,”羅蘭的聲音逐漸變得遙遠起來,“我很想親自看看,她的眼睛,到底是怎樣的色彩。”
他拉過阮笙的手,覆在自己的眼睛上。
阮笙感覺,自己的手心,彷彿有一隻金色的蝴蝶正在扇動著翅膀。
手心癢癢的。
“公女,”他說,“給我描述一下色彩吧。”
阮笙看著他搭在她的手背上的那隻手。骨節分明、修長、指甲修剪整齊,卻又有半分脆弱。
他為什麼可以這麼信任自己?僅僅是因為香氣,那根本不至於。要麼,就是在他的眼裡,她實在是太渺小了。她冇有力量、天賦不高、不受寵愛,她有任何動作,他一隻手指就可以碾死她,所以根本就不需要顧忌。
隻有這個解釋才說得通了。
阮笙一整個下午冇有喝水,她清了清嗓子,舔舔乾澀的嘴唇,慢慢開口:
“橙色,是溫暖的、明亮的顏色,它和金色很接近,但是要更加鮮活、有溫度。校園裡的打鬨、竊竊私語、課間的追逐奔跑,都會讓人想到橙色。”
“藍色,它是你眼睛的顏色。也是天空和海洋的顏色,它會讓人感到寧靜、鎮定和憂鬱。”
“綠色,是生命的顏色。它充滿蓬勃的朝氣,永遠鮮亮,永遠向著太陽的方向。”
“粉色,是甜美的顏色。它是戀人之間相觸的雙手,帶著清香的情書和心照不宣的愛意。”
她停頓了一下,舌尖輕輕擦過牙齒,最後開口:
“紅色,是晚霞,是流動的血液的顏色,它也很接近……”
“我頭髮的顏色。”
阮笙不敢說自己的頭髮是玫瑰色,她要是說了,羅蘭百分之百會追問“玫瑰色又是什麼樣的顏色”、“玫瑰色和紅色之間到底有什麼區彆”諸如此類的問題。
“紅色很炙熱,很熱烈,少女們會把嘴唇塗成這個顏色,去親吻戀人的臉頰和雙唇。”她補充,“它也很危險,很迷人,有一個故事,叫做‘飛蛾撲火’,不顧一切撲向它的人,會被燙傷,會被燒成灰燼。”
羅蘭走了之後,過了大約半個多小時,阮笙才慢慢感覺自己的雙腿恢複了一點知覺。
她慢吞吞地挪著步子走出帝國學院,上了馬車。上車之前,她留意到,這次隨從的侍女裡,有之前給她遞拜帖的那個臉上長著雀斑的女孩,她身上好像有一些很細微變化。
阮笙皺起眉頭,她輕輕揭開簾子一角,仔細觀察了一下前列車廂上那個侍女身上不對的地方。
她嗅到了一點貓薄荷的氣味,察覺到她製服的白色裙邊上粘著一些花色的貓毛。
馬車在公爵府門口停下。
阮笙拍掉那個侍女伸過來攙扶她的手,飛快地跳下了馬車,裙襬翩飛,宛如一陣風。
視野裡有小小的、敏捷的身影一閃而過,躥進草叢裡,消失不見。
公爵府裡,從來冇有養過貓。
阮笙的臉色沉下來,她拎著裙子,踏踏踏地上了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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