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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於倫敦浸泡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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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雷蒙·貝恩從有記憶的那天起,就知道自己是個不被人喜歡的孩子。

那不是一種感覺,是一個事實,是一個從出生就刻在他生命裡的東西。

他五歲那年第一次意識到這個事實的時候還正坐在廚房的餐桌前吃早餐呢。

母親把煎蛋和培根端上來,先把盤子裏的食物切開分給了哥哥後才輪到他。

那個順序本身沒什麼的。

澤羅比他大六歲、坐得離廚房更近、按理說應該先給他……但雷蒙最先注意到的是母親遞盤子時的眼神。

給澤羅的時候,母親的眼睛是亮的、嘴角是彎的,會多說一句“慢點吃,別燙著”;可是輪到他的時候,那雙眼睛裏的光亮就暗下去了、嘴角也平了,隻剩下機械的動作和敷衍的“你的在那邊”。

那時候他五歲,不懂什麼叫偏心,但他懂什麼叫“不一樣”。

澤羅大他六歲,聰明又優秀,而且很懂禮貌,也很討人喜歡。學校裡的老師喜歡他,鄰居家的太太喜歡他,就連路上遇到的陌生人都會多看他兩眼。

雷蒙不知道自己被拿來和澤羅比過多少次了。

你哥哥這次考試又是第一名。

你哥哥鋼琴彈得真好。

你哥哥將來一定能成大器。

你哥哥今天餵了路邊的流浪貓。

你哥哥……

你哥哥、你哥哥、你哥哥……

那些話他聽得太多了,多到後來雷蒙不用聽就能猜到會是什麼內容。

他沒有從一開始就放棄了,雷蒙在小時候也同樣試過很多辦法。

他拚命學習考了全班第三,回家想給父母一個驚喜,可等到母親看了一眼成績單,張口便說:“澤羅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就已經是年級第一了。”

雷蒙隻好把那點驕傲咽回去,從此再也沒拿過成績單給任何人看。

於是他學了鋼琴,彈到手指發酸,就連老師都說雷蒙很有天賦。

可等到雷蒙準備了很久,把練好的琴彈給父母聽,他們坐在客廳裡聽著聽著,父親忽然說:“澤羅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已經能彈蕭邦了。”

雷蒙的手從琴鍵上滑下來,再也彈不出一個完整的音符。

他意識到自己恨著什麼人時,是在七歲那年的一個下午。

倫敦的冬天總是灰濛濛的,那種一點也不單調的灰色混著煤煙和霧氣,還鑽著能滲進人骨頭縫裏的陰冷。

雷蒙站在客廳的角落,手裏捏著一枚用星幣變出來的銀幣。

這是他最近發現的把戲,隻要集中注意力,手心裏就會憑空出現這種亮晶晶的小東西。

或許這些小玩意兒可以讓他們刮目相看。

雷蒙在等著母親回頭,在等著她看到他手裏的銀幣,在等著她說一句“雷蒙真棒”。

母親沒有回頭。

她站在廚房的料理台前背對著他,正微微抬著手給澤羅擦臉,澤羅剛放學回來,臉上沾著些灰塵,母親一邊笑一邊用毛巾擦他的臉,嘴裏唸叨著什麼“怎麼不戴口罩”、“等下還要把頭髮清理一下啊”、“快去洗手吃飯”。

澤羅那頭鉑金色的頭髮梳得整整齊齊,笑起來的時候會露出一口整齊漂亮的白牙。他站在那兒垂下碧藍色的眼睛由著母親給他擦臉,嘴角彎著一個雷蒙看不懂的弧度。

雷蒙把手裏那枚銀幣攥緊了一點。

銀幣的邊緣硌著他的掌心有點疼,但他沒鬆手。

“雷蒙。”澤羅注意到了他那邊,於是開口叫他,雷蒙從語氣裡聽出來了那種大人特有的、居高臨下的關心,“你手裏拿著什麼?”

母親轉過頭來看他。

雷蒙的心跳快了一拍,然後把手伸出去攤開,讓那枚銀幣露了出來。

母親看了一眼,又轉回頭去繼續給澤羅擦臉。

“別玩那些髒東西了。”她說,“去洗手,準備吃飯。”

雷蒙愣在那裏。

那枚銀幣在他手心裏閃閃發光,那是他變出來的,是他新發現的、他認為最好也是最厲害的把戲。

是他以為能讓家人多看他一眼的東西。

但她隻是說:別玩那些髒東西。

澤羅也側過頭看了看銀幣上很漂亮但明顯不是任何發行銀行頒出的花紋,說:“做得不錯,弟弟。”他摸了摸雷蒙的腦袋。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雷蒙站在那裏,看著母親的目光重新回到澤羅身上,問他今天學校裡發生了什麼有趣的事,看著父親也走了過來加入聊天,他們一家人其樂融融的樣子忽然讓雷蒙明白了一件事。

他的能力、他的天賦、他的特別在父母眼裏什麼都不是。

因為他們有澤羅。

澤羅已經足夠優秀、足夠聰明、足夠讓他們驕傲了,而他雷蒙不管做什麼都隻是“澤羅的弟弟”,都隻是那個比不上哥哥的陪襯。

那枚銀幣後來被他扔進了泰晤士河。

雷蒙站在橋上,看著那顆代表著他自己的亮晶晶沉進灰綠色的河水裏消失不見。

……

不過在那之後,他並沒有排斥他的超能力。十歲那年,雷蒙已經能把它用得很熟練了。

他可以變出任何他見過的東西。

錢幣、糖果、小玩具、甚至一整套下午茶的點心。

他把那些東西擺在澤羅的床頭、父母的臥室門口,或者餐桌這種他們一定會看到的地方。

他們看到了,然後皺起眉頭。

“這些東西哪偷來的?”父親問他,那雙灰藍色的眼睛裏沒有驚喜,隻有懷疑。

雷蒙梗著脖子誠實地說:“我變出來的。我有超能力。”

父親看了他一眼,又看了澤羅一眼。澤羅手裏捧著一本書坐在旁邊的沙發上,表情淡淡的,什麼都沒說。

“別玩這些把戲,好好學習。”父親嘆了一口氣,然後說道,“你看澤羅,他這次考試又是第一名。”

雷蒙看著澤羅。澤羅抬起眼,和他對視了一秒,在雷蒙的視野裡笑了一下後低下頭繼續看書。

那天晚上,雷蒙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想了很久。

為什麼他明明有能力,可以做別人做不到的事,但在父母眼裏卻永遠比不上那個隻會讀書的哥哥?

如果澤羅不在了呢?

那個念頭從他腦海裡冒出來的瞬間,雷蒙自己都嚇了一跳。

他在黑暗之中猛地坐了起來,大口喘著氣,心跳快得像要從胸腔裡蹦出來……

那是雷蒙第一次想殺一個人。

但他沒有動手。

那時候他隻有十歲,還不太懂什麼叫死亡,隻知道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他不太敢下手。而且那可是哥哥……

是、親人……

雷蒙重新躺了下來,可在用心裏的苦水沖刷著恨意,可那些感情卻像是久旱逢甘霖的植物,在他心裏紮根、長出密密麻麻的根須,纏繞住了他的每一根血管和每一次心跳。

……

十四歲那年,雷蒙離家出走了。

那天沒什麼特別的。和往常一樣,父母誇澤羅,澤羅謙虛地說“沒什麼”,母親給他做他最愛吃的烤牛肉,父親問他學校的事。

雷蒙坐在餐桌一角,像一個透明的幽靈。

吃完晚飯,他就回到自己房間收拾了幾件衣服,把積攢了多年的零花錢裝進口袋,然後從窗戶翻出去,頭也不回地走了。

他沒有告訴任何人。

因為他知道他們不會來找他的。

雷蒙坐上去倫敦的火車,然後從倫敦偷渡,漂洋過海來到意大利。

那時候他十四歲,一個人,身上隻有不到一百英鎊,不會說意大利語,也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

但雷蒙覺得他至少離開那裏了,至少不用再看澤羅那張臉。

至少可以重新開始了。

可是剛到意大利的那幾個月,雷蒙幾乎活不下去。

他不會說意大利語,也因為年齡問題而根本找不到工作,身上的錢很快就花光了。雷蒙那段時間睡過火車站的長椅,吃過垃圾桶裡翻出來的麵包,還被流浪漢追著打過好幾次。

有一天晚上,將近一週左右都沒吃到東西的雷蒙實在太餓了,餓得眼前發黑,胃像被人用手攥著擰。

他看到一個倒在巷子裏的癮君子。

那個人已經死了,麵板髮青,嘴張開著,眼睛半閉著,身上還散發著一股難聞的氣味。

雷蒙站在那個巷口看了那個人很久。

然後他邁步走到了巷子的陰影裡,蹲下來,把手按在那具屍體上。

那具屍體從接觸點開始慢慢地變成一片均勻的灰色粉末。

他拿著那些灰,用它們變出了幾張鈔票。

那天晚上,雷蒙用那些錢買了來到意大利之後第一頓真正的飽飯。

一盤意麵,一杯紅酒,一塊提拉米蘇。

雷蒙坐在餐廳裡,周圍都是陌生人,沒有人知道他是誰,也不會有人知道他剛才做了什麼。

那是他離家出走之後第一次感到滿足。

雷蒙想:原來是這樣。原來這纔是我的能力真正該用的地方。

從那以後,他開始有意識地收集“灰”。

普通的石頭、木頭、金屬,雷蒙隨手就能變,但那種從人身上變出來的、泛著微光的“灰”,比普通的“灰”更有用——用它們變出來的東西總是更精緻、更耐用、更好。

更有……價值。

如果殺更多的人,收集更多的這種“灰”,他會變得多強?

那個念頭像一顆種子,在雷蒙心裏生根發芽。

……

在二十多歲那年,雷蒙終於找到了一個願意收留他的人。

那個人叫伽勒,是那不勒斯一個小幫派的頭目,他看中了雷蒙,讓他做假鈔,幫忙處理屍體,或者做一些見不得光的事。

隻要能證明自己的價值,雷蒙什麼都願意做。

他在那不勒斯的地下世界裏摸爬滾打,在這些年間自學學會了意大利語,學會了用刀,學會了怎麼在第一時間判斷一個人的強弱,學會了怎麼在不被人注意的時候下手殺人……

每殺一個人,他就會收集那些人的“灰”。那些“灰”裝在一個個小袋子裏,貼著他胸口放著,是雷蒙最珍貴的財富。

這些是我變強的證明。這些是我活下來的理由。

這些是——

是他唯一擁有的東西。

再後來,雷蒙加入了“熱情”。

那是一個比伽勒的小幫派大得多的組織,它的首領是一個神秘的男人,沒有人見過他的臉,沒有人知道他的名字。所有人都叫他“老闆”。

雷蒙第一次被帶去見老闆的時候,老闆沒有露麵。他們隔著牆說話,老闆的聲音從牆那邊傳來,平靜得像一潭死水。

“你有用。”老闆說,“留在這裏。”

雷蒙帶著“伽勒”留了下來。

他以為加入“熱情”之後,一切都會不一樣。他會得到更多的重視和認可,會讓所有人看到他所對等的價值。

但雷蒙想錯了。

在剛加入“熱情”的時候,他依然是一個小嘍囉。那些幹部們看他的眼神和父母看自己的眼神一模一樣——淡淡的,漫不經心的,好像在說“哦,你也在啊”。

隻有一個例外。

阮幾之。

雷蒙聽過這個名字。那個中國人情報管理組的幹部,從“熱情”成立第一年就追隨老闆的老人。天生的替身使者,能力很強,深得老闆信任,其他幹部也都很尊重他。

雷蒙這才懂了什麼叫“替身使者”。

他比雷蒙大不了多少,但站在那裏就是有一種雷蒙永遠學不來的從容。

雷蒙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次幹部會議上。

他作為一個小嘍囉,站在範圍之外,遠遠地看著那些幹部們圍坐在一起討論著什麼。

阮幾之坐在最接近中心的位置,黑色的短髮,黑色的眼睛,輪廓分明的亞洲麵孔,和周圍那些意大利人格格不入。

但他就是有那種那種讓人不由自主想看他的氣場。

雷蒙的心裏湧起一股奇怪的感覺。

那不是羨慕或者崇拜——嫉妒?不甘?還是別的什麼?

他想了很久,終於想明白了。

那是一種熟悉的感覺。那種他很小很小的時候就認識的感覺。

恨。

他恨這個人。

因為他站在角落裏,看著阮幾之走進來接受其他人紛紛向他點頭致意,他落座時那股從容不迫的氣場。

那種感覺,和雷蒙小時候看澤羅被父母圍著的時候一模一樣。

他恨這個人。恨他比自己早來,恨他已經得到了自己渴望的一切,恨他站在那裏什麼都不用做就有人圍著他轉。

恨他是“被選中的人”,恨他擋在自己證明價值的路上,恨他讓自己又一次變成了“後來的人”……

他誕生於恨意,他的一生都在踐行這一點。

那天晚上雷蒙回到自己的住處對著鏡子看了很久。

鏡子裏那張臉——整齊的鉑金色頭髮,碧藍的眼睛,斯文的五官——和哥哥有幾分像,但又完全不同,因為澤羅的眼睛是溫和的,他的眼睛裏卻有火。

雷蒙對著鏡子裏的自己說:“總有一天我會取代他,這次不會放過的。”

在倫敦種下的根須又在意大利的土地上長出了新的枝條。

那之後,他開始注意阮幾之。注意他的一舉一動,注意他和別人說話時的語氣,注意他處理事情的方式。

雷蒙就像一個潛伏在暗處、觀察著自己的獵物的獵手。

當然,他成功發現了一些事。

阮幾之是個很複雜的人。

他對老闆很忠誠,但那種忠誠裡好像又藏著什麼別的東西。

他和別的幹部相處得很好,但那種好總帶著一點距離感。

他很厲害,很強大,很讓人敬畏……但他好像並不快樂。

雷蒙想:這個人有問題。

阮幾之被老闆照常派出國去,這次他離開了一年多,可回來之後整個人都變了。

以前他雖然不合群,但至少該做的事都會做。回來之後他開始推脫任務、迴避老闆的召見,也好像是做一些讓人看不懂的事。

老闆對他的態度也變了。

以前在偶爾聽到的訊息裡,老闆總會用“阮”來稱呼他,語氣裏帶著一種雷蒙無法理解的信任。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老闆不再提他的名字,就算提到他的時候也隻是說“那個中國人”。

臨近1988年的一個深夜,雷蒙收到了一條來自老闆本人的加密資訊。

“你們是同類人,殺了阮幾之,證明你自己。”

雷蒙盯著那條資訊看了很久,心臟的聲音漸漸佔據了耳膜,它跳得很快,他手心在出汗,但嘴角不受控製地向上彎起來。

終於。

終於等到這一天了。

他按照老闆給的地址來到那不勒斯郊外的一棟廢棄別墅。

那棟別墅藏在山丘後麵,四周長滿了荒草,連條像樣的路都沒有。雷蒙穿過那些齊腰的野草,推開那扇銹跡斑斑的鐵門走進大廳。

阮幾之站在大廳中央。

月光從破碎的窗戶照進來,落在他黑色的頭髮上和黑色的眼睛裏,照在他看不出任何錶情的臉上。他穿著那件改良得很舒適的中國風服裝,袖口挽到小臂,露出精悍的腕骨。

兩個人隔著十幾米的距離,對視了整整五秒。

然後雷蒙笑了。

“阮先生。”他說,聲音裏帶著那種他練了很多年的、斯文的語調,“好久不見。”

阮幾之沒有說話。

雷蒙往前走了一步,靴子踩在碎玻璃上,發出嘎吱嘎吱的響聲。

“您知道我來幹什麼嗎?”他問。

阮幾之終於開口了。他的聲音很低,很穩,像是從很深的地方傳來,帶著中國人特有的語調:“知道。”

雷蒙的笑容更深了:“那就好,省得我解釋了。”

“我看著您坐在那個位置上,看著老闆信任您,看著其他幹部也會圍著您轉。”他說,聲音依然平靜,但那股壓抑了太久的東西開始在底下湧動,“我就想憑什麼。憑什麼他就能得到這些?憑什麼我就得站在角落裏看著呢。”

“後來我想明白了。”

“不是憑什麼,是憑什麼不?老闆對你我知根知底,他甚至像是懂我一樣懂你。我們都是天生的替身使者,而你能做的事,我也未必不能做。所以憑什麼那個位置是你的,不是我的。”

阮幾之看著他,那雙黑色的眼睛裏沒有任何情緒波動。

“所以你想取代我。”他說。那不是問句,是陳述。

“當然。”雷蒙聽見自己的聲音說著,“您的位置從來都讓人垂涎欲滴,而我隻不過是最合適代替你、最虎視眈眈的一個罷了。”

他站在離阮幾之不到五米的地方,月光把雷蒙臉上的表情照得清清楚楚。

“我從小就恨那些比我強的人。”

“我有一個哥哥,比我大六歲,比我聰明,比我優秀,比我更討父母喜歡。我做什麼都比不上他。”

“我變出銀幣,他們說別玩那些髒東西;我考試考好,他們說怎麼沒考過你哥;我離家出走,他們甚至沒來找我。”

他頓了頓,笑容變得有些苦澀。

“我以為離開那兒就能重新開始。我來到意大利,加入‘熱情’,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你了。”

他抬起手,指著阮幾之。

“你站在那兒什麼都不用做,就有人圍著你轉。老闆信任你、幹部尊重你、所有人都覺得你厲害。我呢?我站在角落裏,和那些噁心的嘍囉擠在一起,充當乞丐,渴望得到上位者的一抹瞥視。”

他的手指收攏握成拳頭。

“你知道那是什麼感覺嗎……就像你拚了命跑了很遠,以為自己終於到了終點,結果抬頭一看,有人早就在那兒等著了。而且那個人什麼都沒做,隻是因為生得比你早。”

阮幾之看著他,那雙黑色的眼睛裏第一次出現了一絲複雜的東西:“所以你以為殺了我就能取代我?”

“當然。”雷蒙笑了,那個笑容很奇怪,裏麵有得意或是瘋狂,還有說不清道不明的悲傷:“殺了你,我就證明瞭我比你強、不是那個‘後來的人’了。”

“殺了你,我就再也不用活在別人的陰影裡了。”

月光照在他臉上,把那雙碧藍的眼睛照得像兩片結冰的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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