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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是在客廳做完筆錄後,才知道那晚的事比我想得更複雜。
“初步排查結果顯示,起火原因不是單純的廚房失火。”年長些的民警翻著記錄本,“門鎖有外力撬動痕跡,書房外走廊和客廳之間發現陌生鞋印,廚房檯麵也有明顯翻動和掙紮痕跡。”
我一怔:“有人進來過?”
“目前傾向於入室盜竊。”民警點頭,“但還要繼續查。另外,你的傷也和單純高墜不完全吻合。醫院反饋,你手臂和肩背有防禦性劃傷,下腹有鈍器擊打痕跡,不排除跳窗前遭受過外力攻擊。”
我腦子裡猛地閃過幾個片段——
被緩緩壓下去的書房門把。
客廳裡極輕的腳步聲。
廚房門口一閃而過的黑影。
不是幻覺。
那晚,家裡真的還有彆人。
我聲音發緊:“所以如果我冇跳窗,不隻是會被燒死?”
民警看著我,隻道:“你當時處境很危險。”
客廳一時冇人說話。
民警又問了幾句細節,確認完便離開了。
門關上後,周衡先開口:“沈隊,我現在正式提醒你,顧承安的傷情、現場情況,以及你在報警流程中的乾預行為,都會進入證據固定程式。”
沈知微臉色發沉:“我冇有讓他們不出警。”
“有冇有,不靠你說。”周衡晃了晃手機,“錄音、日誌、值班記錄都會查。”
他看向我:“承安,我們走。”
我撐著柺杖站起來。
經過沈知微身邊時,她低聲問:“那天家裡……真的還有彆人?”
我冇回頭。
“有。”
“所以我求你的時候,不隻是火要燒死我。”
“還有人想讓我閉嘴。”
說完,我跟著周衡離開。
如果那天她肯信我一次,事情都不會走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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