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三個小時,就會全額轉到婆婆或者陳磊的賬戶裡,三年下來,一共是48萬,一分錢都冇有用於家庭共同開支,屬於婚內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份,是這三年裡,家裡所有開支的付款憑證。小到幾塊錢的買菜錢,大到幾萬塊的物業費、朵朵的早教費,全是用我的婚前積蓄支付的,每一筆都有記錄,清清楚楚。
第四份,是陳凱偷偷用我的身份證,在網上借的8萬塊網貸的記錄,還有他親口承認,這筆錢是他借的,全給了陳磊還賭債的錄音。那是半年前,我發現網貸逾期的簡訊,跟他大吵一架,他跪著求我原諒,說再也不會了,我當時就錄了音,留了證據。
第五份,也是最致命的一份——房產局的過戶記錄。
我剛纔在客廳裡,聽到他們說房子已經過戶了,就悄悄用手機查了房產資訊,結果發現,這套房子,竟然真的在半個月前,就被過戶到了陳磊的名下。
過戶用的,是偽造的我的簽名,還有偽造的授權委托書。
我看著那份偽造的簽名,氣得手都在抖。陳凱為了他弟弟,竟然敢做出這種違法的事,偽造我的簽名,轉移我的婚前房產,簡直是瘋了。
可同時,我也笑了。
我打了那麼多年的官司,最擅長的,就是抓這種證據。偽造簽名過戶房產,不僅可以申請撤銷過戶,追回房產,還能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還有合同詐騙罪,哪一條,都夠他們喝一壺的。
我把所有的證據,都整理好,打包加密,發給了我的閨蜜林瀟。
林瀟是我的大學同學,也是我以前律所的合夥人,現在是業內頂尖的婚姻律師,也是我最信任的人。當年我放棄事業迴歸家庭,她罵了我無數次,說我遲早要後悔。
訊息發出去不到一分鐘,林瀟的電話就打了過來。
電話一接通,她就劈頭蓋臉地罵:“蘇清顏!我早就跟你說過,陳凱那一家子不是什麼好東西!你不聽!現在好了,人家都騎到你頭上拉屎了,連你的房子都敢偷!你現在才醒過來?”
我聽著她的罵聲,鼻子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這三年的委屈,隱忍,在這一刻,終於有了可以傾訴的出口。
“瀟瀟,我錯了。”我哽嚥著說,“我要離婚,我要讓他們付出代價,把他們欠我的,一分不少,全給我吐出來。”
“早該這麼做了!”林瀟的語氣瞬間軟了下來,“你放心,這件事交給我,我明天一早就去律所,給你擬好所有的檔案,律師函、離婚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全給你弄好。你手裡的證據鏈這麼完整,我保證,讓他們一家子吃不了兜著走!不僅要離婚,讓陳凱淨身出戶,還要讓他們把牢底坐穿!”
“謝謝你,瀟瀟。”
“跟我客氣什麼。”林瀟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