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那張充滿了硫磺氣息和法律威懾力的《違約催告函》,被林尋輕輕放在收銀台上時,整個便利店的空氣,彷彿都凝固了。
時間,倒退回幾秒鐘前。
王大爺,本名王富貴,正滿臉幸福地挑起一筷子熱氣騰騰的紅燒牛肉麵。麵湯的香氣,混合著他臉上滿足的微笑,構成了一幅人世間最樸實、最美好的畫麵。
然而現在,他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那雙總是笑眯眯的眼睛裏,此刻寫滿了驚恐、茫然,以及一種被塵封了近半個世紀的、名為“心虛”的情緒。
“王……大爺?”蘇晴晴的聲音,帶著一絲不確定。她看著律師函上那個刺眼的“王富貴”的名字,又看了看眼前這位熟悉的、和藹的老人,一時間無法將兩者聯絡起來。
“這……這是什麼惡作劇傳真吧?”陳子昂也湊了過來,扶了扶老花鏡,逐字逐句地讀著,“地獄第六法庭?貪婪魔君巴爾?哎喲,這騙子的專業水平可夠高的,連落款的律師名字‘墨菲斯托’,都這麼有考究。”
隻有林尋,沒有說話。
他隻是靜靜地看著王大爺。他知道,這絕對不是什麼惡作劇。
那張傳真紙上,附著著一股貨真價實的、與便利店裏任何一種能量都截然不同的、充滿了契約與秩序的……“地獄之力”。
“大爺。”林尋的聲音很平靜,“四十七年前,你是不是……在某個麵攤上,吃過一碗,這輩子都忘不了的牛肉麵?”
林尋的話,像一把鑰匙,開啟了王大爺記憶的閘門。
他手中的筷子,“啪嗒”一聲,掉進了麪碗裏,濺起幾滴油星。
老人那張佈滿皺紋的臉,瞬間垮了下來。他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氣,緩緩地,坐在了地上,渾濁的眼睛裏,泛起了淚光。
“我……我沒想到……他們還記得……”他用一種近乎夢囈的聲音,喃喃自語。
故事,並不複雜。
四十七年前,王富貴還是個二十齣頭的、一窮二白的愣頭青。那年冬天,特別冷,他的母親,得了重病,躺在家裏,已經好幾天水米未進了。
醫生說,老太太這是心病,也是餓的,得吃點好的,提提氣。
可王富貴,連買個白麪饅頭的錢,都湊不出來了。
就在他走投無路、絕望地坐在街邊時,他聞到了一股香得讓人走不動道的、牛肉麵的味道。
那是一個小小的、看起來很普通的麵攤。攤主是個笑眯眯的胖子,他說,新店開張,第一碗麪,不要錢。
王富貴狼吞虎嚥地,吃完了那碗他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麵。當他放下碗,準備離開時,那個胖子攤主,叫住了他。
“小夥子,”胖子笑眯眯地問,“想不想……再來一碗?”
王富貴當然想。
“想不想,讓你娘,也能天天吃上這樣的麵?想不想,以後,你想要什麼,都能‘再來一份’?”胖子繼續誘惑著他。
“我……我沒錢。”年輕的王富貴,低下了頭。
“我不要你的錢。”胖子遞過來一張古怪的契約和一支筆,“我隻要你……一個承諾。一個微不足道的、你死後的承諾。”
當時,王富貴隻覺得,這是個瘋子。但為了病重的母親,他管不了那麼多了。他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契約生效的瞬間,他手裏的空碗,自動,又滿上了。
從那天起,他的人生,就多了一項神奇的能力。
當他吃完一碗飯,隻要心裏默唸“再來一碗”,碗裏就會自動變滿。當他花完口袋裏最後一枚硬幣,隻要心裏想“再來一枚”,口袋裏就會多出一枚。
靠著這個能力,他讓母親安度了晚年。後來,他加入了地府的“編外人員”體係,成為了一名行走在人間的“鬼差”,拿著微薄的“香火功德”作為薪水。這項能力,也成了他拮據生活中,最大的慰藉。
他以為,那隻是年輕時的一場奇遇。他以為,那些來自“地獄”的傢夥們,早就把他這個無名小卒,給忘了。
他萬萬沒想到,四十七年後,催債的律師函,會以這種方式,送到他的麵前。
“我……我該怎麼辦啊……”王大爺抱著頭,聲音裡充滿了無助與恐懼,“我不想下地獄啊!聽說那裏的夥食,連泡麵都沒有啊!”
林尋嘆了口氣。
他最擔心的,不是王大爺的夥食問題。而是,這份契約,如果真的生效,它所代表的“法則之力”,會不會與便利店本身的“規則”產生衝突?
一個能讓萬物“再來一份”的地獄契約能量,和一個存放著無數“唯一性”藏品的神秘便利店。
這兩股力量一旦碰撞,後果……不堪設想。
“別慌。”林尋蹲下身,拍了拍王大爺的肩膀,“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打官司嘛……天經地義,可不一定就能贏。”
他的臉上,露出了一絲熟悉的、屬於“奸商”的微笑。
“我們……也去找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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