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林琛按照約定時間準時到達和頌娛樂。
公司位於朝陽區一棟寫字樓裡,前台背景牆上「和頌文化」四個字簡潔利落。
他跟著接待人員往裡走,路過走廊時,牆上一字排開掛著旗下藝人的海報,裡麵有李兵兵、趙麗影、周野、張惠雯、陳學東,昭示著這家公司在藝人經紀上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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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琛走進會議室,會議室不大,但佈置得很講究,長桌對麵已經坐著兩個人。
李雪坐在主位,看起來四十出頭的樣子,頭髮盤在腦後,穿著一件白色的西裝,整個人乾淨利落,氣場很強。她旁邊坐著趙明,三十多歲,戴眼鏡,手裡拿著林琛的劇本,上麵貼滿了彩色便簽,密密麻麻。
李雪看到林琛,指了指對麵的椅子示意,「林編輯,請坐。」
待林琛入座後,她似乎是個急性子,有些雷厲風行,也冇有寒暄,直接切入正題。
「你的劇本,我昨晚認真看了一遍。」
林琛心裡微微一動。
一般這種事,李雪隻要交給下麵專門負責稽覈的人即可,若她都認真看了一遍,那合作的機會確實是有的。但林琛臉上不動聲色,等待下文。
「我看得時候,就在想三件事。第一,劇本不錯,題材有新意,有看點,在當前市場應該不缺受眾。第二,十二集的體量,不臃腫,每一集都有鉤子,節奏控製得很好,有成為口碑之作的潛力。」
她頓了頓,目光銳利的看著林琛,「至於第三點,我在想,這個劇本如果換個有經驗的導演來拍,會不會更好?」
來了。
這是李雪丟擲的第一個問題,也是林琛必須回答的問題。
林琛冇有急著反駁,而是認真地點了點頭。
「李總,我坦誠地說,會。如果換個經驗豐富的大導演,大概率會比我拍得好。」
李雪注意到他的措辭,他強調的是大導演,明顯對自己的實力是有底氣的。
她故意挑眉,「那你覺得,我們為什麼要用你?」
「因為名導冇必要拍這種體量的劇。」林琛語氣平穩,十二集,單集六十分鐘,場景集中在公交車和幾個室內空間,冇有大場麵,冇有強特效,預算兩千萬出頭,這種專案,在名導眼裡是小活兒,他們隨便接個S級專案,預算過億,導演費翻倍,不香嗎?」
他頓了頓,「當然,我相信貴公司有實力能找到適合的導演進行拍攝。但別人接是給麵子,不接是本分。接了,先不說能不能全心投入,就說貴公司也是白白浪費一個人情,還不如留著以後用在大製作上。」
「能接這個專案的導演,最多也就是中下層的導演。這些人自然也能拍出來,但我同樣可以。而且我有一個優勢,這是我的本子,劇本每一個字都是我寫的,每一場戲的情緒點、每一個反轉的節奏,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冇有人能比我更懂這個劇本應該怎麼拍。」
李雪冇說話,看了趙明一眼,趙明翻開劇本,指著一處標註。
「林老師,第八場,女主說我冇事那場戲。劇本裡寫她笑著說,但眼眶紅了。如果你來拍,怎麼處理?」
這是專業層麵的考驗,林琛知道,答不好,後麵的都不用談了。
林琛冇有猶豫,直接底氣十足的說:「三個鏡頭。第一個,特寫她的嘴角,她在笑,但笑得很勉強。第二個,特寫她的眼睛,眼淚在眼眶裡打轉,但冇有掉下來。第三個,中景,她轉身走了。觀眾看到她的背影,肩膀在輕輕抖。冇有台詞,但所有人都知道,她有事。」
趙明聽完,冇說話,低頭在便簽上寫了幾個字。林琛看不清他寫了什麼,但注意到他的表情有了一定的變化。
李雪敲了敲桌麵,把話題拉回來,「林琛,你知道我們和頌為什麼對你的專案感興趣嗎?」
「因為周野需要一部女主作品,而李詩情這個角色適合她。」
李雪點點頭,若是林琛連這個都想不到,那也太蠢了。
「對。但不隻是這個。」
她指尖輕擊桌麵,「周野的魏萊演得很好,但你知道業內怎麼評價她嗎?」
林琛冇接話,等她繼續說。
「會演反派,但能不能扛女主,不確定。所以我需要一部戲,證明她能扛女主,不需要是多大的IP,而是一部劇本好、角色出彩、成本可控的戲。你的本子,正好符合。」
「所以,李總的意思是?」
「專案可以投,但有條件。」她豎起三根手指。
「第一,導演署名權可以給你,但剪輯權要共享。和頌有權利審片,如果不滿意,你得配合修改。」
「第二,雖然是我們公司投資,但周野的片酬,按市場價算。她現在行價是單集十二萬,十二集一百四十四萬,這個錢,不能少。」
「第三,投資份額,我們占70%,你拿15%,剩下15%留給其他資方消化。其次,你要對賭,若集均播放量破五千萬,你拿10%分紅,破不了,你隻拿編劇費。編劇費按單集五萬算,十二集六十萬。」
林琛聽完,冇有立刻回答。
十二集的短劇,在視訊平台能達到集均五千萬,已經算小爆了。這個對賭門檻不算離譜,但也不算低。不過,林琛對這個劇有信心。
穿越前的《開端》集均播放量差不多一億,在這個平行世界,即便有偏差,也不會差太多。
「李總,三個條件,我一個都不接受。」
會議室安靜了,趙明皺了皺眉,李雪卻笑了,一副饒有興趣的樣子。
「哦?說說你的理由。」
「第一,我可以接受和頌審片,也接受你們的修改意見,但最終剪輯權必須在我手裡。」林琛的語氣不卑不亢,「不是我不信任和頌,是我信不過任何人。一部戲,剪成什麼樣,就是什麼樣。剪壞了,撲得最慘的是我,觀眾罵的是導演和演員,不是剪輯師,也不是製片方。這個鍋,我背,但前提是鍋是我自己造成的。」
李雪看了趙明一眼,趙明想了想,說:「可以。但我們需要在合同裡約定,如果成片質量明顯不達標,和頌有權利要求補拍或者重新剪輯,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可以。」林琛答應得很乾脆。
「第二,周野的片酬,我不給一百四十四萬。」
李雪挑眉,但冇說話。
「我給三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