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鈴一戰,決定自己是否可以第一次跨越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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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名小卒,成為資本新貴。
「沈冰,打贏彩鈴這一仗,會成為你履歷裡的一道重筆,無比輝煌。你必須全力以赴。」
陸躍自信滿滿開口。
沈冰聽完,冇有任何廢話:「明白。我立刻研究現行《著作權法》及相關條例,重點是資訊網路傳播權、錄音製作者權在無線增值領域的適用界定。」
「同時,我需要你提供現有公開渠道能查到的、刀朗與唱片公司簽約的大致時間點和可能涉及的權利範圍描述。另外,國內主要服務提供商關於音樂版權的採購分成模式,我也需要儘快瞭解。」
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陸躍立刻將已知資訊匯總給她。
沈冰回到自己工位,雖然無法理解這項彩鈴業務潛力在哪裡?
但是她選擇了陸躍,就是百分百信任。
她開始飛速查閱資料、撥打電話諮詢她在律所和前公司積累的人脈。
兩天後,沈冰拿著兩份草案來到陸躍辦公室。
一份是《錄音製品無線增值業務授權許可協議》,另一份是她的分析報告。
「情況比想像的複雜,但有機會。」
沈冰語速很快:「根據現有資訊推斷,刀朗與唱片公司的合約應重點約定了實體和傳統音像製品的複製發行。對於2002年纔剛剛興起的無線增值業務,很可能屬於『未明確授予』的權利範疇。根據《著作權法》,著作權人有權單獨行使未授予他人的權利。」
「所以,我們的切入點是:主張無線增值授權並未在原有唱片約中轉讓,刀朗方(或其錄音版權實際控製方)仍有權單獨授權。」
沈冰指著協議草案。
「這是我們提出的合作方案:一次性支付6萬元人民幣,買斷該歌曲在國內境內所有電信運營商網路上的、為期五年的無線增值業務獨家授權。授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彩鈴、振鈴、IVR語音點播等。同時,授權方享有該業務產生淨收入(資訊費扣除運營商通道費後)的10%作為分成,年保底分成額為一萬元,上限十萬元。」
她補充道:「6萬買斷五年的獨家,價格在當前市場很有競爭力,能打動對現金有需求的對方。10%分成加保底,既給了對方分享未來增長的可能,也鎖定了我們的成本上限。關鍵是『獨家』和『全渠道』,這能保證我們運營的價值。」
陸躍仔細看完,拍板:「就按這個談,你主導談判,法務和商務條款你把握,我配合敲定價格和分成比例。必要時,我們可以適當提高保底金額。」
再次與刀朗方麵的溝通由沈冰主導。
電話會議裡,沈冰用冷靜、精準的法律語言和商業邏輯,清晰地解釋了協議的每一條款,特別是關於權利界定、收益構成和支付保障。
她強大的專業氣場和嚴謹的態度,很大程度上打消了對方的疑慮。
刀朗方麵最關心的顯然是收益和權利風險。
沈冰明確表示,六萬授權費可預付,分成按月結算並提供詳細資料包表,同時協議中包含權利保證條款,承諾此授權不會與原唱片合約衝突,若有糾紛由授權方(即刀朗方)負責解決並賠償星辰文化損失。
最終,在經過兩輪討價還價後,協議達成:授權費定為六萬五千元,五年獨家全渠道無線增值授權。
刀朗方獲得淨收入12%的分成,年保底分成五萬元,不設上限。
結束通話電話,陸躍和沈冰對視一眼。
「乾得漂亮。」
陸躍露出了無法抑製的興奮笑容,這不僅是一筆生意,更是星辰文化在新興渠道的一次重要卡位。
很快陸躍這邊彩鈴業務成立,開始購買網路歌曲版權,因為網路歌曲價格低於明星單曲,且易於彩鈴傳播。
《2002年的第一場雪》《老鼠愛大米》《兩隻蝴蝶》……
沈冰,王陸丹,林建立等人紛紛不解,為什麼陸躍拿出來公司那麼多資金購買這些low爆的歌曲。
《老鼠愛大米》楊成綱於2001年完成了詞曲創作,本於2004年發行。
因為陸躍產生的完整版權購買,楊成綱提前完成了錄製和發行。
《兩隻蝴蝶》創作於1996年,陸躍買了完整版權,並且找到了龐攏提前錄製發行。
陸躍都給歌手留了演唱版權,做事留一線,有錢大家掙。
這兩首網路歌曲發行之後,都是小水花,還冇有爆火,時機未到。
歌曲運作和影視劇不同,旋律好的歌曲非常多,有的火有的不火,都有門道。
陸躍不會去深入研究。
一切都是為了彩鈴業務。
現在各大通訊企業,彩鈴隻是試運營小專案。
關鍵阻礙:運營商內部對技術投入、內容版權、計費係統改造的保守評估與大公司漫長流程。
破局點:找到資料部內具有技術背景且渴望業績突破的負責人,提供「端到端」閉環解決方案,用提前儲備的核心版權內容作為「敲門磚」和「催化劑」,同時接觸連通、電信製造競爭壓力,倒逼決策流程提速。
陸躍冇有浪費時間,首先通過摩托羅拉林薇這條來之不易的紐帶,嘗試接觸某國衣動集團總部。
過程如預料般曲折。
第一個電話被轉到集團總機,客氣地告知「增值業務請致電資料業務部」。
致電資料部公開號碼,接聽者是一位聲音年輕的科員,聽完陸躍「關於加速彩鈴業務合作」的簡述後,禮貌迴應:「這項業務由我們部門創新業務處在統籌研究,目前尚在前期技術論證階段,暫不對外徵集合作夥伴,感謝關注。」
陸躍不氣餒,勢必要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直到第三天,一份在某技術交流會上流出的參會名單,進入他的視野。
名單末尾有一個名字和單位:趙誌遠,某國衣動通訊研究院,新業務模式研究組。
研究院,研究組。不是業務部門,但離決策的技術論證環節很近,而且是真正懂技術、可能對創新有熱情的人。
陸躍立刻行動,他換了一種溝通方式,不再提「合作」,而是以「星辰文化總經理、網際網路音樂內容研究者」的名義,撰寫了一封學術探討的郵件,標題為:《關於個性化回鈴音(彩鈴)業務使用者接受度與早期內容策略的幾點思考——兼論其對衣動資料ARPU值的潛在提升作用》。
附件裡,他附上了精心處理的,關於《2002年的第一場雪》《老鼠愛大米》《兩隻蝴蝶》等歌曲在網路論壇討論熱度的小範圍資料分析,以及一份簡要的、關於年輕人音樂消費心理的報告節選。
郵件發出後石沉大海兩天。
第三天下午,陸躍直接撥通了研究院總機,請轉趙誌遠老師。
電話被轉接,響了幾聲後被接起,一個略帶沙啞、語調平直的男聲傳來:「哪位?」
「趙老師您好,冒昧打擾。我是星辰文化的陸躍,三天前給您郵箱發過一封關於彩鈴業務的郵件,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抽空閱覽?」陸躍語氣謙遜而直接。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似乎在回憶。
「哦……有點印象。內容我看了一點。你們不是運營商,也不是裝置商,研究這個乾什麼?」
「因為我們判斷,彩鈴的本質不是技術,而是音樂內容通過衣動網路的全新發行模式。」
陸躍抓住機會,丟擲核心觀點。
「技術實現是基石,但決定其成敗和市場規模的,是內容是否吸引人、資費是否親民、推廣是否精準。我們專注於前者——內容的儲備、篩選和初期市場驗證。我們相信,一項新業務如果有優質內容驅動,能極大縮短市場教育週期,降低運營商的前期推廣風險。」
「降低風險?」趙誌遠的聲音裡多了一絲興趣,「說說看。」
「我們可以與研究院,或任何有意願試點的省公司,進行小範圍的封閉實驗。」
陸躍迅速丟擲構思已久的方案。
「我們提供一批經過篩選、具備大眾流行潛質的正版歌曲作為內容庫,並設計一套簡單的使用者開通和設定流程,貴方隻需提供測試環境和技術支援。我們要的,隻是實驗產生的真實使用者行為資料,以及一個『聯合探索夥伴』的名義。如果資料證明使用者歡迎、ARPU值有提升,這份報告,或許比任何技術論證都更有說服力。」
電話那頭的沉默延長了。
陸躍能聽到輕微的敲擊鍵盤聲,似乎在查閱什麼。
他緊張的心也跟著焦急跳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