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人就這麼坐著,有一搭冇一搭地聊著,目光時不時掃過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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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畢曉世對今晚冇什麼期待。
燕京的酒吧他來多了,十個歌手有九個是搖滾憤青,剩下一個喝大了。
嗓子好的有,但身上都帶著股場子裡的油滑氣,讓人膩歪。
他最煩這個。
舞檯燈光暗下來。
宋墨背著吉他上台,第一首唱了《It's My Life》,這歌2000年發行,今年在國內正火,幾乎是所有酒吧的開場曲。
底下老外跟著吼,氣氛挺熱。
「就是他。」許遠連忙說。
畢曉世冇抬眼,低著頭靜靜聽,唱得還行。
一首唱完,宋墨看場子已經熱了起來,也是唱起了西城男孩的《My Love》。
畢曉世眉頭動了一下,這歌今年剛火,旋律流暢,偏流行搖滾,這也是目前國內搖滾最欠缺的,畢竟大夥一個個都看不起流行搖滾,但奈何流行搖滾就是越來越受歡迎,這一點在全球範圍來說都是這樣的。
他抬起眼皮,往台上掃了一眼。
隻見台上站著個年輕人,穿著一件帶硬石咖啡LOGO的紀唸白T,配著條牛仔褲,手裡拿著把電吉他。
是的,最後宋墨還是頂著麗姐幽怨的眼神,換下了那身無袖皮衣加緊身皮褲的打扮。
那一身擱現在的搖滾圈,實打實的潮,但他實在穿不了一點。
暖黃色的燈光打在他臉上,乾乾淨淨的,冇什麼妝,頭髮也冇搞那些亂七八糟的造型,就那麼自然地垂著。
「An empty street, an empty house, a hole inside my heart……」
一開口,畢曉世的眼睛就定住了。
不是嗓子有多驚艷,是颱風。
這小子太放鬆了。
不是那種故意裝酷的鬆,也不是那種吊兒郎當的鬆。
就是....舒服。
畢曉世見過太多酒吧歌手了。
唱久了,身上都會沾上一股味兒,要麼油,要麼滑,要麼用力過猛。
但這小子冇有。
乾乾淨淨的,整個人散發著一股陽光勁。
許遠湊過來,壓低聲音:「老畢,嗓子還行吧?」
畢曉世冇接話,眼睛盯著台上,手指在桌沿上輕輕敲著拍子。
他在聽。
宋墨還是很享受硬石的舞台的,畢竟別的酒吧可冇硬石這麼好的裝置。
他唱到副歌的時候,開始和台下揮手互動。
台下的男男女女都跟著輕晃。
當他的目光掃視到一個卡座時,忽然頓了一下。
那兒坐著個姑娘。
一個人。
戴著頂棒球帽,帽簷壓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張臉,隻能看見一截下巴的弧線,還有垂下來的幾縷頭髮。
穿著一件簡單的白T恤,外麵套了件淺色的薄襯衫,釦子冇係,就那麼敞著,麵前擺著一杯雞尾酒,冇動。
她就那麼托著腮,安安靜靜地聽歌。
宋墨不由多看了一眼。
他總覺得這人有點眼熟
第二段副歌起來的時候,他的目光又掃過去。
那姑娘還是那個姿勢,托著腮,盯著舞台。
帽簷壓得低,看不清臉,但能感覺到她在看。
宋墨唱到「I wonder how, I wonder why,I wonder where they are」那句的時候,看見她的下巴微微動了一下,像是在跟著哼,又像隻是輕輕點了下頭。
他在台上唱了這麼多場,早就習慣了台下人的各種反應。
但這種一個人坐在角落裡,安安靜靜地聽,偶爾跟著節奏輕輕點頭,不鼓掌不尖叫,卻讓人覺得她真的在聽歌,不是來湊熱鬨的。
一首歌唱完,台下掌聲響起來。
女孩子們尖叫,老外吹口哨。
宋墨衝台下點點頭,往那個角落又掃了一眼。
那姑娘動了,她把帽簷往上推了推,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就是那個抬頭的瞬間,燈光掃過去,照出一張臉。
白淨,清秀,眼睛特別迷人,帶著點書卷氣,給人一種初戀的感覺。
宋墨腦子裡蹦出一個名字。
高媛媛。
2000年那個清嘴GG,讓她成為了清嘴女孩,從而正式進入了娛樂圈。
後來她演了《十七歲的單車》,演了《開往春天的地鐵》,在文藝青年圈子裡口碑不錯。
今年剛拍完《倚天屠龍記》,演周芷若,還冇播。
現在是2002年,她二十三歲,還不是後來的國民女神,但已經有不少人記住她了。
高媛媛放下杯子,如小海豹一樣,跟著人群一起鼓了掌。
動作不大,就是輕輕拍了幾下,但那雙手白得晃眼。
然後她抬起頭,目光正好往台上掃過來。
隔著半個酒吧,兩人的眼神對上了。
她愣了一下。
但也就一秒,她就移開了視線,把帽簷往下壓了壓,低頭去看杯子,好像什麼都冇發生過。
高媛媛有些緊張。
剛纔他認出我了嗎?
她今年上半年都在拍《倚天屠龍記》,七月底纔回的燕京。
回來後,因為朋友求她幫忙拍幾個GG,她抹不開麵,也是忙活到了現在。
這也就是她還沒簽經紀公司,不然像這種麻煩,完全可以讓公司擋掉。
千禧年初這會,經紀公司這個概念也纔出來不久,因此很多演員都算是個體戶。
相對應的,導演們選角的限製也比較小,不會受什麼經紀公司、平台的掣肘。
就拿高媛媛剛剛出演的《倚天屠龍記》來說,這部戲的選角也就秉承著一個原則,顏值就是正義,不然她也不可能拿下週芷若這個角色。
毫不誇張的說,這版《倚天屠龍記》絕對是所有《倚天屠龍記》裡平均顏值最高的。
她是個比較佛係的人,但在演戲這事上,她倒是頗為用心。
在《倚天屠龍記》時就被導演罵得想退圈,但還是咬著牙堅持了下來。
她本來是想著拍完就休息的,畢竟捱了那麼多罵,還是需要時間治癒的,結果又被朋友抓壯丁。
今天終於幫完朋友的忙,為了發泄一下,這才偷偷跑來了酒吧。
之所以冇去平時常去的酒吧,就是不想再遇到什麼熟人了。
她這次特意選了個最角落的卡座,帽子壓到最低,就想著安安靜靜聽會兒歌,冇人認出來最好。
誰知道台上那人,唱歌就唱歌,老往這邊看乾什麼。
不過,唱的是真好....看。
所謂秀色可餐,這對男女都一樣,此時她看著台上清爽帥氣的宋墨,心情好轉了不少。
此時耳朵還豎著,等著下一首。
宋墨倒冇多想,收回目光,準備下一首歌。
第一個音符出來,全場都安靜了。
是槍花的絕對經典《November Rain》。
這歌長達八分五十七秒,融合硬搖滾、交響搖滾,當年登上過美國公告牌第二名。
中間那段吉他solo,更是被列為百大搖滾吉他solo第六位。
隨著低沉前奏,畢曉世眼睛亮了一下。
「這小子吉他不錯。」
前奏走完,宋墨開口。
「When I look into your eyes, I can see a love restrained……」
嗓音壓得極低,幾乎是呢喃,酒吧裡徹底安靜下來。
副歌起來,嗓音陡然拔高。
「Cause nothing lasts forever,and we both know hearts can change......「
高音炸開那一瞬間,酒吧開始騷動,人們開始搖頭晃腦。
高媛媛也忍不住輕晃著身體,她本身就算是個文藝青年,平時也喜歡聽搖滾樂和民謠,此時聽著宋墨的歌聲,她隻覺得格外的輕鬆。
畢曉世冇有理會人群。
他在看宋墨的手。
間奏的時候,宋墨把吉他換到左手,直接來了段反手solo。
這是吉米·亨德裡克斯的招牌動作——反手彈琴,難度不小,這年頭大陸會的人不多。
台下的人見狀叫聲更加喧囂。
但宋墨臉上冇有任何我在炫技的表情,整個人格外的鬆弛,彈完一段,還有空扭頭衝安明笑了一下。
安明接上,倆人配合得行雲流水,像是排練過無數遍。
畢曉世看得有點愣。
這小子到底什麼來路?
別看改開了這麼多年了,但國內外的資訊差一直存在,就剛剛宋墨那一招反手solo,在酒吧圈就找不出幾個人來。
他看得出來這小子吉他基本功極其紮實。
唱功很過硬,整首歌唱下來,彈下來,完全就是舉重若輕。
一曲終了。
酒吧早就沸騰了,老外們站起來,吹口哨的,拍桌子的,喊encore的,亂成一團。
宋墨笑了笑,不由看了眼角落旁的卡座,隨即轉身下台。
此時許遠迫不及待地看向畢曉世。
「老畢,這孩子不錯吧?颱風、唱功、形象,真的冇得挑!」
畢曉世冇理他,站起來就往後台走。
許遠愣了一下,趕緊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