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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雲來和辛雲歌一輩名中得以尚“雲”字,實際上冒犯了李昀的名諱,當今聖人登基時並未責令其更改,是聖人的恩遇。辛雲歌帶著這樣的恩遇,她便更加珍愛,嫁與聖人,她也認為是命中註定的事。
後來她為李昀寫祝壽詞,拿出十載磨練成的祝體,寫道:“雲歌敬上,願君鶴算千年壽,鬆齡萬古春”,她大概寫了二十幾遍,纔將最滿意的一份呈到禦前。壽宴上觥籌交錯,侍女將辛雲歌的祝壽詞展開,她看著寫在最前麵的“雲歌”二字,心跳不自覺地加速,不知道李昀是否注意到這個衝撞他名諱的女子閨名。
但辛雲歌以為的帝王私心,對李昀來說不值一提。那時候她剛生下李文燁,恩賞如流水般湧入,一顆心卻漸漸冷了下去,辛雲歌發現自己和其他人冇有什麼不同。
好在她有孩子。深宮寂寥,她這樣安慰自己。
辛雲歌是個很能乾的女子,身為辛氏在後宮唯一的女眷,辛氏在京郊大大小小的莊園都是她在打理,李昀對這些不會過分約束,因此管家每月十五入宮呈賬本給她過目,彙報事宜,如此二十年,從未間斷。
天盛十八年初夏,辛雲歌案上白玉瓷瓶中插著禦花園今年頭一撥盛開的荷花,一邊翻著賬本,一邊留神聽管家細細彙報莊子上的事。
管家是辛氏的家生子,勞作了幾十載,與辛雲歌相熟,老生常談的事情說完,他提起一些無關緊要的見聞:“東郊那處茶莊偏遠,效益也低,娘娘平日甚少關心。隻是上月有一樁小事,事關娘娘,奴纔不敢隱瞞。”
“什麼事?”
“茶莊後邊的那處園子原隸屬於孫氏,冇什麼要緊用處,平日就是侍奉花花草草,供孫府所需,不過最近這園子被賣掉了。奴纔想著孫氏有淑妃在宮中,此訊息或許對娘娘有用。”
辛雲歌嗤笑:“孫長明是爛泥扶不上牆的,他定是又賭輸欠了人家銀子,偷偷賣了私產抵債。”
她見管家欲言又止,問道:“怎麼,還有事稟明?”
“孫家賣園子不足為奇,奴纔打聽買下園子的新主人是何人,心中好有數。負責京郊土地交易的房牙與奴纔是老相識,奴才趁他不備偷看了地契,買主姓崔,名至臻。”
“聽著倒像是女兒家的名字……慢著,前月你賣掉了西市近朱雀街的點心樓,買主是何人?”
“回娘娘,正是崔至臻。奴才幫娘娘管著京都十幾家鋪子和莊園,對京中店鋪買賣、房產易主也算訊息靈通,可從未聽說過這位崔娘子。娘娘您看,會不會是哪家的貴女置辦嫁妝?”
“這樣大手筆,今日買鋪子、明日置莊子的,將來嫁出去,不都成了夫家的囊中物,白白便宜了彆人……”辛雲歌半闔著眼睛回憶,無論如何也回想不起朝中重臣中有哪家姓崔,隻好囑咐道,“你人脈廣,便替我多盯著些。這個‘崔至臻’近些年還置辦了哪些產業、是哪戶的貴女,還請你一一打聽。”
“這是自然,娘娘謹慎些總冇有錯的。”
有了這件事作鋪墊,兩年後發生的種種纔會顯得那麼順理成章。
“太後懿旨,宣春搜宴上受驚的小娘子崔至臻入宮隨侍,以示寬慰。”
聞言辛雲歌手中的剪刀失了力氣,錯將瓶中開得正好的海棠剪下,她怔怔地按住胸口,迅速將腦海中關於崔至臻這人的記憶碎片拾起。
除了天盛十八年春天的點心樓和京郊莊園,這些年歸置到崔至臻名下的還有兩叁家珠寶鋪子、永嘉坊和金城坊的幾處宅子,都是頂好的位置風水,近年京都房價隻漲不跌,無論怎麼算都是穩賺的投資買賣,更遑論永嘉和金城靠近太極宮;或許還有其他,但管家最多隻能打探到如此地步。
再問崔至臻是何人,乃朝中五品文散官崔景之女。
如果辛雲歌不知前情,尚能相信太後安撫的托辭。可有了這一樁樁一件件,她若還發現不了其中的蹊蹺,未免太過遲鈍。
但她心裡亂糟糟的,想從紛雜中理出一條線來,可總抓不住頭緒,足足在原地坐了一刻鐘,方吐出一口氣,遣退殿中眾人,攤開宣紙,她這一刻產生了未雨綢繆的慶幸,從天盛十八年開始寫起,將管家蒐集來的崔至臻名下產業一一羅列。
對於一待字閨中的女子來說,數量之多,金額之大,令人驚歎。
崔至臻生母早逝,崔景的續絃羅氏雷厲風行,育有一兒一女,想來不會給繼女好臉色,是以崔景拳拳愛女之心根本站不住腳。區區五品,俸祿供養一家老小,還需雇傭上下奴仆、外出打點,一年下來緊緊湊湊,除非崔景是貪了钜款,否則冇有大肆購買房產的實力。退一萬步講,就算他買房買店,也不會劃入崔至臻名下——他還有個兒子。
辛雲歌困惑了。崔家置之度外,那誰手握這樣大的權柄。
她在宣紙空白處寫道:春搜圍獵。
春搜宴會上那件事發生在天盛二十年,但崔至臻出現在辛雲歌視野中的時間比其早兩年。
於是她給“春搜圍獵”四字畫了一個叉,在下麵寫“太後懿旨”。太後一出現,牽扯的人便多了起來。
普天之下,還有誰能說服太後為其打掩護?隻有兩人,其一是李昀,其二是李文向。
辛雲歌感覺自己已經快摸到真相的邊緣,她努力回想這兩年發生的事,究竟還有什麼能證明他們彼此的聯絡。
天盛十八年,天盛十八年……
辛雲歌久久冇有落筆,羊毫凝聚的墨珠滴到紙上,暈染了一片,模糊原本的字跡,正是她方纔寫下的“崔景之子崔章淳”,她的注意力回到繼承權。
嫡長子繼承製度下,女子冇有繼承權,這是千百年來的傳統。皇權發展至此,普世對女子要求是賢良淑德、相夫教子,他們愛極輕極美的弱質風流,於是女子愈是身份顯赫,愈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越脆弱,越珍貴。對女子的嘉獎是母憑子貴,再往上者有金銀珠寶、華衣錦緞,到此為止,便再無其他了。
辛雲歌轉身,從書架上抽出厚厚的《盛律疏義》,這裡麵對大盛法律條文進行逐字逐句的分析,中書和門下省每隔叁年要重修律法,用以填補律法漏洞。
上次重修《盛律疏義》正好是天盛十八年。
辛雲歌神經緊繃,將疏義翻到承繼之篇律,最底下寫著“天盛十八年修繕承嗣之製”,她屏著呼吸讀下去:
“其未娶妻者,彆與聘財。姑、姊妹在室者,減男聘財之半。”
“妻家所得之財,不在分限。”
從天盛十八年開始,未婚女子在分割家產時可以得到未婚男性繼承人聘禮的一半,已婚女子對所攜嫁妝擁有絕對繼承權。這是之前曆朝曆代前所未有的,是當今聖人對繼承規則所做的革新。
怎會這麼巧。
崔至臻在獲得大量財產的同時,擁有了對這些財產的合法繼承權。
這章寫的又怪又離譜,先發出來後麵再改(ㄒo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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