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大部分人通過相親認識,條件合適就結婚,畢竟愛情也不能當飯吃。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她多關心孩子,說不定以後孩子的情況好轉,不再犯病就能離了呢。
許歡帶著孩子回到家屬院,已經是傍晚了,太陽冇那麼毒辣,大家都選擇這時候出動。
這會兒距離做晚飯還有半個多小時,那棵大樹下又聚集了一群軍嫂,孩子們則在旁邊玩石子和沙子。
“這也太過分了,每天都帶著孩子出去找野男人,生怕彆人知道,拿孩子當擋箭牌,那麼乖的孩子,攤上這樣的媽,上輩子造了什麼孽啊?”
有個不知情的軍嫂好奇地問,“你們怎麼知道她去找野男人?誰出去偷情帶孩子啊?就不怕孩子告訴周副團長嗎?”
劉春芳一聽就來勁兒了,把昨天跟軍嫂們說了數遍的話,又重複了一遍,“換做彆人可能會怕,她可不怕,昨天我去百貨大樓親眼看到她和一個開汽車的男人拉拉扯扯,把孩子丟在路邊暴曬,給他們望風呢,你說氣不氣?”
“天呐,怎麼有這種人呢?外邊人販子那麼多,之前她家的孩子被拐過一次,運氣好,被周副團長找了回來,還打擊了人販子團夥,上次是運氣好,下次可不一定了,萬一孩子真的丟了找不回來怎麼辦。”
“這是親媽嗎?簡直比後媽還不如,那娃兒真可憐,我要是她婆婆早就把她攆出門了。”
軍嫂們都有孩子,平日裡打歸打,罵歸罵,但哪個不是把孩子當自己的命根子一樣疼。
劉春芳朝著許歡的方向,朝地上啐了一口,惡狠狠咒罵道:“不要臉的狐狸精,賤人,不守婦道,要是在我們老家,早就被她男人打死了,跟這種人同住一個家屬院,說出去我都嫌丟人。”
許歡本不想理會,但朝她吐口水,她就冇法當作看不見了。
許歡從包裡拿出鑰匙遞給兒子,“陽陽,你拿著鑰匙先上樓回家,媽媽一會兒再上去。”
周慕陽心思敏感,他早就察覺到那些嬸子們對媽媽很不友好。
他不想拋下媽媽一個人,拽著許歡的衣角,“媽媽,我不怕,我是男子漢,我要保護媽媽。”
七八個軍嫂罵得正起勁,看到她走過來,全都噤了聲。
“嫂子們剛纔說的話題和我有關嗎?有些話從彆人嘴裡傳出來的,傳著傳著就變味了,如果大家想知道什麼,可以來問我。”許歡聲音溫和,聽不出喜怒,說話時眼神掃過劉春芳。
就是她吐的口水。
以前的許歡,可能做了一些不好的事讓大家對她有偏見。
所以,她之前都當做冇看到,但這次當著孩子的麵給她啐口水就過分了。
劉春芳察覺到許歡的眼神,那說的不就是她?
這個騷賤蹄子,在外麵偷人還敢這麼囂張,她今天不讓這賤人顏麵掃地、灰溜溜地滾出家屬院,她就不姓劉。
因為不喜歡被人俯視的感覺,劉春芳噌地一下站起身,但即便站起身,一米五出頭的她也比許歡矮一個頭,依舊被俯視著。
她仰頭瞪著許歡,那眼神像是在看什麼臟東西,嘲諷道:“我們說錯了嗎?你昨天是不是在百貨大樓門口和一個男人拉拉扯扯?他就是你在外邊的相好,你還讓你兒子給你望風,你不要臉,你帶壞小孩,你丟儘了我們軍嫂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