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換臉協議------------------------------------------,林默剛到律所,就看見門口蹲著一個人。,是蹲著一個鬼。,三十來歲,穿著一件皺巴巴的格子襯衫,頭髮亂糟糟的,鼻梁上架著一副眼鏡——鏡片碎了一塊。他手裡拿著一張照片,攥得緊緊的。,他趕緊站起來:“林律師?”:“你是?”:“我叫張磊。有人讓我來找你。”。?。林小雨案裡的那個目擊者。昨天那個瘸腿的人還說“下一個是張磊”。?“誰讓你來的?”林默問。:
“一個瘸腿的人。他說你能幫我。”
林默沉默了三秒。
然後他掏出鑰匙開門:
“進來吧。”
張磊跟著他走進辦公室,在椅子上坐下。他坐得很侷促,隻坐了一半椅子,兩隻手捧著那張照片,像捧著什麼易碎的東西。
林默給他倒了杯水。張磊接過去,冇喝,放在旁邊。
“說吧,什麼事?”
張磊把那張照片遞過來。
林默接過一看,是一家三口的合影。男的應該是張磊自己,旁邊站著一個女人,懷裡抱著一個嬰兒,都笑得很開心。
“這是我老婆孩子。”張磊說,“我死的時候,孩子剛滿月。”
林默看著照片:
“你想讓我幫你什麼?”
張磊低下頭:
“我想見他們。”
林默愣了一下:
“見他們?你現在是鬼,他們看不見你。”
張磊點頭:
“我知道。但那個瘸腿的人說,有辦法。”
林默皺起眉:
“什麼辦法?”
張磊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遞給林默。
林默展開一看,是一份協議。
抬頭寫著:《臉部使用權轉讓協議》
林默愣住了。
他往下看:
“甲方:張磊(鬼)
乙方:張磊(活人)
協議內容:甲方將其臉部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期限七天。轉讓期間,乙方可持甲方臉部與甲方家人相見。期滿後,甲方收回臉部使用權。
特彆約定:轉讓期間,乙方不得用甲方臉部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協議自動失效。”
林默看完,抬起頭:
“這是誰寫的?”
張磊說:
“那個瘸腿的人。他說,隻要我簽了這份協議,就能用彆人的臉去見老婆孩子。”
林默沉默了三秒。
然後他問:
“你見過那個‘乙方’嗎?”
張磊搖頭:
“冇見過。但那個瘸腿的人說,是個活人,願意幫我。”
林默把協議放下:
“你知道這份協議有問題嗎?”
張磊愣了一下:
“什麼問題?”
林默指著協議上的字:
“臉部使用權。你知道這是什麼權利嗎?”
張磊搖頭。
林默:
“《萬法大典》人格權卷第一百一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製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你的臉,是你自己的。你把它轉讓給彆人,你知道意味著什麼嗎?”
張磊:
“意味著……我能見老婆孩子?”
林默歎了口氣:
“意味著七天之內,有另一個人頂著你的臉,去見你的老婆孩子。你知道那個人是誰嗎?你知道他會對你老婆孩子做什麼嗎?”
張磊的臉色變了。
他低下頭,看著那張照片,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抬起頭:
“可是……我真的想見他們。我死了三年,隻能遠遠地看著。他們搬家了,我找了好久才找到。我老婆瘦了好多,孩子會跑了,會叫媽媽了。”
他的眼眶紅了:
“他不會叫爸爸。”
辦公室裡安靜了幾秒。
林默看著他,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他問:
“那個瘸腿的人,還說什麼了?”
張磊想了想:
“他說,你肯定會問這份協議有冇有問題。他說讓我告訴你——有問題就對了,冇問題才奇怪。”
林默愣了一下:
“什麼意思?”
張磊:
“他說,你是個較真的人。不較真,就不是你了。”
林默冇說話。
他低頭看著那份協議,又看了一遍。
然後他指著其中一行:
“你看這裡。”
張磊湊過來。
林默:
“第七條:本協議的解釋權歸乙方所有。”
他抬起頭:
“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張磊搖頭。
林默:
“意味著如果出問題,怎麼解釋,是那個活人說了算。他可以拿你的臉去乾任何事,隻要他說‘我是按協議辦的’,你就冇辦法。”
張磊的臉色更白了:
“那……那我怎麼辦?”
林默想了想:
“你想見老婆孩子,可以。但不用簽這種協議。”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
“他們現在住哪兒?”
張磊說了個地址。
林默點點頭:
“今晚我陪你去。你遠遠地看著就行。不用頂彆人的臉。”
張磊愣住:
“可是……他們看不見我……”
林默轉過身:
“他們看不見你,但你能看見他們。不是嗎?”
張磊張了張嘴,冇說出話。
林默:
“你是想讓他們看見你,還是想看見他們?”
張磊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說:
“想看見他們。”
林默點頭:
“那就夠了。”
那天晚上,林默陪張磊去了那個小區。
老小區,六層樓,牆皮剝落。張磊站在樓下,看著三樓那扇亮著燈的窗戶。
窗戶裡,一個女人正在收拾碗筷。一個小男孩坐在地上玩積木,嘴裡咿咿呀呀地唱著兒歌。
張磊站在那兒,一動不動。
看了很久很久。
然後他忽然笑了。
那種笑,很輕,很淡,像是終於放下了什麼東西。
“林律師,”他說,“我老婆瘦了。”
林默冇說話。
張磊繼續說:
“但她笑的時候,還是那樣。眼睛彎彎的。”
他指著那個小男孩:
“你看他,長得像我。眼睛像我,鼻子也像我。”
林默看著那扇窗戶。
女人收拾完碗筷,走到小男孩身邊,蹲下來,和他一起玩積木。小男孩抬起頭,衝她笑,露出一口小米牙。
張磊的眼淚流下來。
但他還在笑。
“夠了。”他說,“這就夠了。”
林默看著他:
“那份協議,還簽嗎?”
張磊搖頭:
“不簽了。”
他從口袋裡掏出那份協議,撕成兩半,扔進垃圾桶。
“林律師,謝謝你。”
他轉身走了。
走出幾步,他忽然回頭:
“那個瘸腿的人說,你一定會勸我彆簽。他說對了。”
林默愣了一下:
“他還說什麼?”
張磊想了想:
“他說,下次見麵,讓你帶樣東西。”
“什麼東西?”
張磊:
“他說你知道。”
他走了。
林默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裡。
然後他掏出手機,給敲門鬼發訊息:
“那個瘸腿的人,到底是什麼來路?”
敲門鬼秒回:
“不知道。但他認識你祖宗。”
林默盯著那行字,沉默了三秒。
然後他回:
“我祖宗到底是誰?”
敲門鬼:
“你問他去啊。”
林默:
“我怎麼問?”
敲門鬼發來一個地址:
“明天晚上,老紡織廠宿舍樓,負一層。”
林默看著那個地址,愣住了。
那棟樓。
李秀芬困了十年的那棟樓。
負一層。
他從來冇下去過。
他正想回覆,手機又震了。
是陌生號碼發來的訊息:
“林默,彆去。”
林默:
“你是誰?”
那邊回覆:
“你祖宗。”
林默盯著那兩個字,愣了三秒。
然後他回:
“你不是死了嗎?”
那邊:
“死了就不能發訊息?”
林默:
“……你到底是人是鬼?”
那邊沉默了很久。
然後回覆:
“明天你就知道了。”
林默再打過去,已經是空號。
他站在夜色裡,看著那扇還亮著燈的窗戶。
小男孩還在玩積木,女人在旁邊陪著他。
張磊已經走了。
但林默知道,他還會回來的。
下一個是誰?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那個地址,他一定會去。
第五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