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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我帶鄭蓉出席了法庭。
“犯罪嫌疑人塗凱,犯縱火罪、故意殺人罪、叛國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法官的小錘子落下。
我和鄭蓉都很激動。
可我不敢抱她,她全身都是傷口。
紗布之下,她的眼眶濕潤了。
可她低著頭,不想讓任何人看出她的脆弱。
我立刻擋在她身前。
阻隔了人群。
回身,我替她拭去了淚花。
“蓉蓉,我不走了。”
“往後餘生,我都陪你。”
她發出“嗚嗚”的聲音。
彆人不理解,但我知道她想問什麼。
“你說我爸和我弟嗎?”
我聳聳肩。
“因為舉報有功,上麵有人替我把網貸清了。以後,我是自由人,不是失信人員!我可以正常坐飛機了。”
“等你病好了,我帶你去英國好不好?愛丁堡還是倫敦,我請客。”
她笑著點點頭。
眼淚砸在地板上,也砸進了我的心裡。
我痛,可我知道她更痛。
所以我綱要積極樂觀。
“警察還說了,以後那個賭鬼爸找我,就打他們電話,他們一定會幫我把他抓起來!”
“以後,我們都不用怕了。”
“屬於我們的春天,一定會來的。”
鄭蓉傳來一聲壓抑的哽咽。
我笑了。
“彆哭,哭了留疤。”
她錘了我一拳。
輕輕的。
可我知道,她有新的生命力了。
法庭上,塗凱聽到死刑立即執行後直接嚇尿了,站都站不起來。
幾個工作人員架著他離開現場。
我也推著鄭蓉轉身。
有好心人為我們開啟大門。
一束光灑了進來,照在我們身上。
和從前一樣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