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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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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澳門,大三巴牌坊背後的一條老街。

這裏沒有賭場的金碧輝煌,隻有密密麻麻的老舊唐樓。

街道兩旁掛滿了五顏六色的霓虹燈牌,紅的、綠的、紫的,在潮濕的夜風中瘋狂閃爍,晃得人眼花繚亂。

林遠和顧盼穿過滿是積水的窄巷,停在了一家連招牌都沒有的五金修理鋪門前。

“老闆,你確定那個什麼愛迪生傳人、通用電氣的前首席科學家,就躲在這種破地方?”

顧盼捂著鼻子,這地方充斥著一股燒電焊的鬆香味和發黴的飯菜味。

“大隱隱於市。”

林遠推開那扇油膩的玻璃門。

屋裏沒開大燈,隻有無數個小燈泡在黑暗中像螢火蟲一樣亮著。一個頭髮花白、亂得像鳥窩,穿著一件破洞T恤的外國老頭,正戴著一副厚厚的電焊護目鏡,對著一個發光的玻璃球發獃。

他叫阿瑟,曾經是全球照明巨頭GE最頂尖的光學瘋子,後來因為提出的理論“太費錢且沒有商業價值”,被董事會掃地出門。

“阿瑟先生。”林遠走過去,用流利的英語打了個招呼。

老頭沒理他,手裏拿著一把小改錐,在那兒擰螺絲。

“買燈泡去隔壁,修電器放下東西滾蛋。”阿瑟的聲音沙啞,透著一股常年酗酒的頹廢。

“我不買燈泡。我是來買你的光WIFI技術的。”林遠開門見山。

聽到這話,阿瑟的手猛地停住了。

他緩緩轉過頭,隔著那副滑稽的護目鏡,上下打量了林遠一番。

“又是一個來尋寶的傻瓜?”阿瑟冷笑一聲,把改錐扔在桌上。

“年輕人,看在你能找到這兒的份上,我勸你一句,拿著你的錢回去買排骨吃吧。那門技術,是個死胎。上帝不讓它生下來。”

“為什麼?”林遠拉過一把破椅子坐下。

“因為它反人類。”

阿瑟站起身,走到房間角落,拉下了一個電閘。

“想看是吧?我給你看!”

“啪!”

頭頂上,一盞看起來普普通通的LED吸頂燈亮了。

發出的是很正常的白光,把這間破屋子照得通亮。

“這就完了?”顧盼抬頭看了看,“這不就是個普通的燈泡嗎?有什麼稀奇的?”

“你拿出手機,連一下那個叫Arthur-Light的WIFI。”老頭冷冷地說。

顧盼掏出手機,連上。

“測個網速。”

顧盼點開測速軟體。

下一秒,顧盼的眼珠子差點瞪出來。

“下載速度:100Gbps?”

顧盼嚇得手一哆嗦,手機差點掉地上。

“老闆!這速度……比咱們的5G基站還快一百倍啊!下部幾個G的高清電影,連一秒鐘都不到!進度條都不帶動的!”

“這就叫可見光通訊。”阿瑟得意地哼了一聲。

“原理很簡單。燈泡就是路由器,光線就是網線。我讓這個LED燈,在一秒鐘內,開關十億次!”

“亮代表1,滅代表0。光速傳輸,沒有輻射,沒有電磁乾擾。隻要燈亮著,網速就快到飛起!”

聽起來完美無缺。

這簡直是顛覆通訊行業的超級黑科技。

但是。

林遠還沒來得及高興。

旁邊的顧盼突然捂住了胸口。

“老闆……我……我有點噁心。”

顧盼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額頭上冒出了大顆大顆的冷汗。他踉蹌了兩步,扶著桌子,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

“怎麼了?”林遠趕緊扶住他。

“不知道……頭暈,想吐……感覺腦子裏麵有幾萬隻蟲子在鑽……”顧盼閉著眼睛,表情極其痛苦。

林遠抬頭看了一眼頭頂那盞“安靜”的白熾燈。

他自己也開始感覺到,太陽穴在“突突”地跳動,一種莫名的煩躁和噁心感從胃裏翻騰上來。

“關燈!”林遠大吼。

“啪!”阿瑟拉下了電閘。

燈滅了,屋裏陷入黑暗。

幾乎是瞬間,顧盼那種想吐的感覺消失了一大半,他癱坐在地上,像條離水的魚。

“看到了吧?”

阿瑟在黑暗中點燃了一根煙,火光照亮了他那張充滿絕望的老臉。

“這就是我被趕出公司的原因。”

“這種病,在醫學上叫高頻閃爍誘發綜合征。”

“你們以為光在以每秒十億次的速度閃爍,人眼看不見,就沒事了?”

“錯!”

阿瑟狠狠地抽了一口煙。

“人眼的視覺暫留(看電影覺得連貫的原理),大概是每秒24幀。超過這個速度,人眼就覺得光是長亮的。”

“但是!”

“你的大腦沒瞎!你的視神經沒瞎!”

“哪怕是一秒十億次的閃爍,那也是一明一暗!你的視神經依然在被迫接收這種極其高頻的刺激!”

“這就好比,有個人在你耳邊,用你聽不見的超聲波,每秒鐘敲一億次鑼!”

“你雖然聽不見,但你的腦血管受不了,你的神經會崩潰!”

“隻要在這個燈底下待超過三分鐘,正常人就會頭暈噁心;待超過十分鐘,就會口吐白沫、癲癇發作!”

死結。

想傳資料,光就必須閃。

光一閃,人就要吐。

難怪這項技術被雪藏了。

誰敢在家裏裝一個會讓人發癲癇的路由器?哪怕網速再快,那也是兇器!

林遠盯著那個已經熄滅的燈泡。

這是一個純粹的生理學悖論。

機器的頻率,超越了碳基生物的承受極限。

“不能讓光閃嗎?”顧盼虛弱地問,“一直亮著不行嗎?”

“一直亮著,那都是1,沒有0,怎麼傳資料?打摩斯密碼還得有長有短呢!”阿瑟像看白癡一樣看著顧盼。

林遠在屋子裏慢慢踱步。

“阿瑟先生,如果我們不改變亮度呢?”

林遠突然停下腳步。

“什麼意思?”阿瑟愣了。

“我是說,我們在傳資料的時候,燈的亮度,始終是百分之百,一丁點都不變。沒有任何的明暗交替!”

“不改變亮度,你怎麼表示0和1?”阿瑟反駁道,“你拿什麼發訊號?”

林遠看向窗外,那條街上五顏六色的霓虹燈。

“我們不改變亮度。”

林遠嘴角勾起一抹精明的微笑。

“我們改變顏色。”

“改變顏色?”

阿瑟和顧盼都聽懵了。

“對。”林遠走到桌子旁,拿過一張白紙和幾支彩筆。

“阿瑟先生,你這盞白光燈,其實不是白色的吧?它是用紅、綠、藍三原色的LED晶片,混合在一起發出的白光,對不對?”

“對,這是常識。”阿瑟點頭,“三原色光混在一起,人眼看著就是白光。”

“那就對了!”

林遠在紙上畫了三個圈。

“以前,你是把這三個燈同時關掉、同時開啟,來發訊號。所以燈會閃爍,人會頭暈。”

“現在,我們換個玩法。”

“這叫色彩鍵控!”

林遠用大白話,給這位曾經的首席科學家上了一課。

“我們保證,這盞燈的總亮度,永遠是100%!”

“但是,我們在內部做小動作!”

“比如,我們要發訊號1。”

“我們就把紅光調暗一點點,然後把綠光和藍光調亮一點點!”

“總亮度,還是100%!”

“如果要發訊號0。”

“我們就把藍光調暗,把紅光和綠光調亮!”

“總亮度,依然是100%!”

“因為顏色的切換速度是每秒幾億次,人眼根本反應不過來。在人眼看來,紅綠藍的平均值,永遠是那一團穩定、柔和的白光!”

“沒有明暗的閃爍,沒有亮度的波動!你的神經感覺不到任何刺激!”

“但是!”

林遠敲了敲桌子,眼神灼灼。

“我們的光電接收器,它的眼睛比人尖啊!”

“它能清楚地看出,這一微秒是紅光偏弱,下一微秒是藍光偏弱!”

“它隻看顏色配比,不看亮度!”

“這就像是……”顧盼恍然大悟,“就像是你拿一杯白開水,一秒鐘給裏麵加點糖,下一秒給裏麵加點鹽。我喝著都是水,但機器能嘗出味道變了!”

“沒錯!”

林遠興奮地打了個響指。

“我們用顏色的跳舞,代替了亮度的開關!”

“在人眼看來,這燈穩如泰山。”

“在機器看來,這燈在瘋狂發報!”

阿瑟聽完這番話,整個人像被雷劈了一樣,呆立在原地。

他在通用電氣研究了十幾年,滿腦子都是“頻分復用”、“正交頻分復用”這些極其複雜的數學模型。他鑽進了“開關閃爍”的死衚衕裡出不來。

而林遠,用一個最簡單的美術課上的“調色盤原理”,把這座山給劈開了!

“天才……這真是天才的思路……”

阿瑟的手哆嗦著,他猛地撲向實驗台。

“快!給我改程式碼!把單通道明暗調製,改成RGB三通道色彩調製!”

老頭瘋了一樣開始敲鍵盤。

林遠和顧盼在旁邊幫忙改線路。

三個小時後。

“改造完成!通電測試!”

阿瑟拉下電閘。

頭頂的燈再次亮起。

依然是那白茫茫的光。

顧盼緊張地閉上眼睛,等著那種噁心的眩暈感襲來。

一分鐘過去了。

五分鐘過去了。

顧盼睜開眼,長長地出了一口氣。

“老闆,不暈了!一點感覺都沒有!就像普通的日光燈一樣舒服!”

而桌子上的測試電腦螢幕上,網速顯示依然是恐怖的:100Gbps!

成功了!

他們完美地騙過了人類的神經,把資料藏在了顏色的微小變化裡!

“贏了!”阿瑟激動得抱著那個燈泡親了一口,老淚縱橫。

“我這十幾年的心血,終於不是個廢品了!”

但是。

還沒等大家開香檳。

林遠突然皺起了眉頭。

他走到牆角,看著燈光照在牆壁上的影子。

“阿瑟先生,別高興得太早。”

“你看看牆邊。”

阿瑟轉頭看去。

隻見在燈光照射的邊緣區域,在那些有陰影的地方。

原本應該是白色的光,竟然出現了一圈一圈的“彩虹邊”。

紅、綠、藍三種顏色,在邊緣處“劈叉”了。

“這叫色散。”

林遠臉色凝重。

“因為紅光、綠光、藍光的波長不一樣。”

“它們在空氣中傳播的時候,拐彎的角度(折射率)微小不同。”

“雖然在燈的正下方看著是白光。”

“但到了邊緣,它們就各跑各的了。”

“如果在這種有彩虹邊的地方,手機接收器收到的顏色訊號就是錯亂的,網速瞬間歸零!”

“而且,長期在有彩虹色散的房間裏待著,人還是會頭暈。”

這真是按下葫蘆浮起瓢。

解決了閃爍,又來了色散。

光這東西,真是太難伺候了。

“加混光罩?”顧盼問,“就像咱們攝影棚裡的那種柔光箱,把光捂在裏麵攪勻了再放出來?”

“不行。”阿瑟搖頭,“加了罩子,光的能量就大打折扣了,網速會掉90%。”

“不能加物理罩子。”

林遠盯著那個發光的燈泡。

“既然這三種光喜歡各跑各的……”

“那我們就用一種東西,把它們揉在一起。”

“什麼東西?”

“熒光粉。”

林遠想起了之前做LED燈時的基本工藝。

“阿瑟先生,我們不用直接發紅綠藍光的LED了。”

“我們用藍光LED打底!”

“然後在燈泡外麵,塗一層特製的黃色熒光粉!”

“藍光打在熒光粉上,激發出黃光。藍加黃,混合成了極其均勻的白光!”

“這是物理混合,絕對不會有色散的彩虹邊!”

阿瑟愣住了:“可是林,如果你用藍光打底塗熒光粉,那就沒有三個顏色通道了,你怎麼用調色盤魔術發訊號?”

林遠笑了,笑得像個在變魔術的神棍。

“誰說我要調可見光的顏色了?”

他指著那層看不見的熒光粉。

“我們用的是餘輝!”

林遠在白板上畫圖。

“藍光LED在裏麵,以極高的速度閃爍。”

“外麵那層熒光粉,就像一個緩衝墊。”

“當藍光閃的時候,熒光粉被點亮。當藍光滅的那一瞬間,熒光粉不會立刻熄滅!它會有幾微秒的餘輝!”

“這個餘輝,正好把藍光閃爍的那個黑坑給填平了!”

“在人眼看來,熒光粉一直在發光,永遠是平穩柔和的白光!”

“但是!”

林遠眼中精光大盛。

“熒光粉的餘輝,其實是有極其微弱的起伏的!”

“我們的高靈敏度接收器,就是去讀這個熒光水波紋裡的資料!這叫熒光均衡調製!”

這簡直是天才的想法。

用藍光做“刀子”刻資料,用熒光粉做“膏藥”撫平人眼的刺激。

三天後。

真正的“啟明·光WIFI”燈泡,誕生了。

它看起來,用起來,和超市裏賣的十幾塊錢的LED燈泡一模一樣。

光線柔和,護眼,沒有一點色散和閃爍。

但是,隻要你把手機放在燈光下。

網速瞬間飆升到50Gbps!

“成功了。”

林遠手裏握著那個微熱的燈泡,就像握著一個新時代。

“有了這個。”

“以後在家裏,不需要路由器了。”

“每個房間的燈泡,就是基站!”

“在街上,路燈就是基站!”

“在車裏,車內閱讀燈就是基站!”

“最重要的是,”林遠看向窗外,“光是直線傳播的,穿不透牆。”

“這意味著絕對的安全!”

“隔壁老王蹭不到你的網,黑客站在門外也黑不進你的電腦。除非他在你家天花板上鑿個洞!”

這是一個千億級別的藍海市場。

林遠轉頭看向阿瑟。

“阿瑟先生,收拾東西,跟我回中國。”

“我給你建一個全亞洲最大的光學實驗室。”

阿瑟這回沒有拒絕,他摘下護目鏡,爽快地喝乾了杯子裏的剩酒。

“走!去中國!讓那幫開除我的美國老白癡看看,什麼叫真正的光!”

然而。

就在林遠準備帶著這項絕世武功回國大展拳腳的時候。

顧盼的手機,收到了一條來自國內的惡耗。

“老闆……”顧盼的聲音在發抖。

“剛才老王發來訊息。”

“我們在大西北,那個建在戈壁灘地下的零碳晶片工廠……”

“被淹了。”

林遠眉頭猛地一皺:“淹了?那地方一年下不了兩滴雨,怎麼會被淹?”

“不是雨水。”

顧盼嚥了口唾沫,臉色慘白。

“是地下水。”

“而且是帶著強酸的地下水!”

“有人在我們的工廠上方,幾公裡外的地方,偷偷打了一口深井,把大量的工業廢酸,直接高壓注進了地下含水層!”

“酸水腐蝕了岩石,順著地脈,直接把我們的地下工廠外殼給爛穿了!”

“這是要……把我們的根給刨了啊!”

林遠握著燈泡的手,猛地收緊。

指關節發白。

好毒的計策。

天上防住了,地上防住了,網路也防住了。

結果人家從地底下打了過來。

“回國。”

林遠把燈泡放進箱子,眼神冷酷得讓人害怕。

“我要看看,是誰敢在我的地盤上,玩地道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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